《中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于2025年3月3日印发实施。《计划》明确了市政府2025年立法项目以及相关工作内容,包括市政府规章审议项目、调研项目、地方性法规项目以及适时修改、废止项目四个类别。具体解读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市政府规章审议项目。确定《中山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为市政府规章审议项目,由中山海事局负责组织起草,并于2025年提请市政府审议。
(二)调研项目。确定《中山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为调研项目,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开展立法调研。于2025年内完成该项目的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以及立法草案初稿,条件成熟的,优先列入下一年度立法计划。
(三)地方性法规项目。该类别项目暂无列明具体项目名称,以市人大常委会印发2025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确定的项目为准,项目内容由市人大常委会编制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
(四)适时修改、废止项目。该类别项目是针对我市已生效并实施的市政府规章,根据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或者上级有关部署而作动态调整。因此,《计划》没有列明具体项目名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二、立法项目说明
(一)《中山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起草部门:中山海事局
项目说明:结合我市实际,通过立法,对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秩序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通航安全保障要求,有利于构建安全和谐的水上安全环境,维护良好的水运行业秩序,对城乡建设管理和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山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中山市司法局
项目说明:市司法局自2022年被司法部确定为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以来,采取多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健全市镇两级执法监督体系、市一级统一严格管理执法人员资格、执法培训清单化和学时制、执法案卷评查常规化等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方面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由于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直接影响群众的权利义务,建设一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行政执法队伍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立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符合社会发展改革方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