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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高新区统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17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对火炬高新区统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火炬高新区统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

(1)遴选包1(民生保障类):¥220,000.00元,遴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遴选包2(经济发展与产业服务类):¥170,000.00元,遴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遴选包3(综合执法与应急服务类):¥195,000.00元,遴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遴选包4(自然资源与资产管理类):¥220,000.00元,遴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遴选包5(城乡建设与市场监管类):¥170,000.00元,遴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火炬高新区统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5个遴选包组

2.本次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申请人应对所投包组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遴选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请单位必须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合格的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申请单位(提供有效截图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遴选截止日当天)由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申请人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申请人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申请人须登记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六、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2:30~5:30。

2.获取遴选文件地点:火炬开发区得能东路会展中心写字楼一楼。

3.获取遴选文件时请提交: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七、提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9:30。

2.提交遴选响应文件地点:火炬开发区得能东路会展中心写字楼一楼。

3.遴选时间:2026年4月28日9:30。

4.遴选地点:火炬开发区得能东路会展中心写字楼一楼;在提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文件将拒绝接受。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名   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   址:火炬开发区得能东路会展中心写字楼一楼

联 系 人:芦小姐         电话:0760-89933734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