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排400万元给予在本市工商注册从事商贸流通业的企业及服务于商贸流通业的本市有关单位以下扶持:
(一)商贸流通业升级项目。
1.支持新建大型批发、零售企业。
新建大型批发、零售企业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总部(或核算)在中山市,已动工的项目,给予不超100万元的资助。
2.商贸流通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支持以应用新技术和新模式的项目,重点扶持围绕信息资源整合,功能涵盖公共信息、市民消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等,体现政府维护市场秩序和调节功能的信息集散公共服务平台。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给予不超100万元的资助。
3.商业模式创新项目。重点扶持批发、零售企业实现提供全新的产品或服务、开创新的产业领域,或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提供已有的产品或服务。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已动工的项目给予不超50万元的资助。
(二)市政府要求支持的商贸流通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开展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专项活动。
(政策咨询: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科 电话:8989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