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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关于印发《拱北海关2015 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内外贸易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5日

  取消关区内转关模式,对申报地与进出境地同在关区内进出口货物,允许企业自由选择申报地并一次完成报关放行手续;进口货物在进境地查验,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场所查验;改单手续简便化。
  (政策咨询:拱北海关 电话: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