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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现代服务业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6日

给予省有关文化产业企业以下财税支持:
  (一)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具体范围,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
  (二)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
  (三)在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文化企业,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有关条件的,经认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咨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产业科 电话:8831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