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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山翠亨新区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人才引进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5日

  对翠亨新区人才工作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支持国内外知名教育机构在新区合作办学与自主办学。支持港澳台及国外知名院校、人才培训机构为新区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培养培训紧缺适用人才。着力培养领军型企业 家,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培养渠道,每年资助10名左右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参加EMBA等学习培训,每人最高可享受10万元补贴。
  (二)对经认定或评审的翠亨新区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载体,在《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委办〔2010〕43号)所涉津补贴和科研资助的基础上,享受资金总额上浮20%的人才津补贴和科研经费资助。
  (三)规划建设运营科技孵化器、加速器,人才入驻创新创业并经评审认定后,可享受20万—10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
  (政策咨询:市人才工作局 电话:88318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