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2016年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粤财函规财字〔2015〕1198号)有:
省重大科技专项,主要面向计算与通信芯片领域、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领域、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领域、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领域、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领域和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9大技术领域,重点面向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应用,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采用无偿资助,鼓励省市联合投入,已获各地市支持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每个项目支持300-1000万元。
(二)根据《2016年度广东省省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粤科函规财字〔2015〕1199号)有:
1.一般创新项目: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支出的50%,支持额度原则上为30万元。
2.重点创新项目: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3亿元,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支出的50%,支持额度原则上为80万元。
具体扶持条件和资助标准以当年省科技厅公布的申报指南为准。
(政策咨询: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电话:88329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