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大“新三百”企业人才工作力度的意见

信息来源:人才引进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0日

  对“新三百”企业人才工作给予以下支持:
  (一)实施“新三百”人才计划。用3年时间,扶持“新三百”企业培养和引进100名掌握核心专利和先进技术、拥有国际化经营管理经验、能对企业和产业发展起到领军带动作用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参照《中山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市政府特殊津贴,享受期为3年。
  (二)培养经营管理人才。鼓励“新三百”企业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参加EMBA学习。凡入读中欧商学院、长江商学院等顶级院校并取得毕业证书,每人给予5万元学费资助。
  (三)给予企业积分入户指标。对“新三百”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积分,企业每年每缴纳国地两税3000万元即拥有1个入户指标,依此类推。该入户指标主要用于对企业发展起关键作用、但不符合现行入户政策的人才。
  (四)给予企业积分入学指标。对“新三百”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积分,企业每年每缴纳国地两税3000万元即拥有1个入学指标,依此类推。该入学指标主要用于对企业发展起关键作用、但不符合现行入学政策的人才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
  (五)设立中山市高层次人才俱乐部“新三百”企业分部。根据“新三百”企业需求,定期组织沙龙、论坛、讲座等活动,促进“新三百”企业之间的互动交流和学习借鉴,推动企业、人才、资本、技术的深层次融合发展。
  (政策咨询:市人才工作局 电话:88318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