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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创业就业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5日

  给予企业及企业员工以下扶持:
  (一)员工(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参加广东省有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自学,获得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自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补贴金额从200元-3500元不等,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本省户籍贫困家庭员工参加职业培训,实现技能晋升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的,给予500元生活费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员工参加免费培训,自员工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向与其签订培训协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
  (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 电话:8822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