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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新三百”培育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转型升级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8日

  以本市“新三百”培育企业作投资主体,项目先进生产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上并完工的域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按项目先进生产设备投资总额给予不超过5%、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政策咨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科 电话:8830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