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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物价工作情况

信息来源: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08日

  2007年,全市物价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第十二届一次、第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物价局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将价格工作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统一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之中,积极主动地应对复杂多变的价格形势,切实解决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为建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促进“和谐中山”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受国际市场成品油、粮食以及国内副食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我市价格水平与全国一样出现较快速度上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4.4%,涨幅比上年同期增加3.1百分点。面对新形势,我局积极主动,及时应对,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与价格秩序“两个基本稳定”。
  (一)积极应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受大环境的影响,自2006年11月份以来,我市粮油、肉禽蛋等食品价格出现持续缓涨。2007年5月,因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情影响导致我市生猪供应较少,引发猪肉价格大幅飙升,并带动禽、蛋、水产品、食用油等副食品价格全面上涨。面对新情况,我局及时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一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市镇两级物价部门重点出击,对猪肉及副食品市场开展全面巡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二是价格监测实行“日报告制度”。各监测点和各镇区物价检查所每天将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的监测情况报送我局,高度关注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三是引导和扶持生猪屠宰流通企业发展。对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等环节的收费开展检查;经市政府批准,动用价格调节基金95万元,对17家生猪屠宰企业给予临时补贴,以调动他们组织货源供应本地市场的积极性。四是开展生猪生产供应调研。在生猪供应紧缺、价格高涨之际,围绕生猪市场供应、价格走势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迅速向省物价局和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我市生猪流通及有关价格情况的报告》,《报告》得到市领导批示,并作为专题信息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通过各项疏堵结合的综合调控措施,进入8月份,我市猪肉供应充足,价格趋于稳定,全市未出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实施临时价格补贴,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
  为提高低收入群体应对物价上涨的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在5-12月间,按每户每月30元的标准对全市低收入群体实施食品价格补贴,据统计,共补贴273.15万元;为应对燃气价格上涨,在2007年11月至今年1月,按每户每月20元的标准再次对低收入群体实施燃气价格补贴,共补贴70.21万元。两项补贴共343.36万元,约有12000户低保家庭受惠。
  实施食品价格补贴得民心、顺民意,有群众在《中山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认为:“在目前粮油、肉禽蛋等食品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上涨的呼声中,30元价格补贴对于低保群体、低保边缘群体,无异是雪中送炭,这种姿态和行动,值得为之叫好!”。10月23日,韩泽生副市长与部分市人大代表就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对我局在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10月24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我局多项措施帮助低收入群体应对物价上涨的信息。
  (三)强化价格监测,严控提价项目
  为应对物价上涨,我们及时对监测面进行了调整,新增了东升粮泉生猪养殖场、京华酒楼等五个监测点,价格监测网络更为广阔。各监测点有固定的专职人员,监测岗位上365天天天有岗哨,我局各项价格监测报表上报率为100%,及时、准确、科学的价格监测分析为科学判断价格走势和调控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年内除国家部署的调价项目和促进节能环保的价格改革外,严格控制新的调价项目出台,一些年内需调价的项目也尽量压后,如年初需要调整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也推迟到清明节后实施;确有必要出台的也尽量降低标准,如5月份对全套式殡仪服务收费作了下调。
  (四)落实价格惠民政策,多方面减轻低收入群体负担
为提高低收入群体应对物价上涨的能力,我局落实及出台多项减免政策,以减轻群众负担。水价方面,对城区60岁以上的独身或无子女用水用户,每月每户减免用水4吨的水费;气价方面,低收入群体每月可优惠购买一瓶89元的“平价气”。此外,在污水处理费、公共交通、医疗服务以及劳动再就业等方面都对低收入群体给予价费减免。
  (五)发挥价格宣传和政务信息的积极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强化站岗放哨职能
  2007年价格形势严峻,物价涨幅较大,群众表现较为敏感,我局及时对价格热点问题进行正面宣传,将市委、市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维护价格稳定、开展价格惠民等方面的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群众客观看待物价上涨。据统计,全年共播出广播电视节目78期,在各级报刊刊登文章110多篇。价格政务信息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全年共向上级单位报送信息60多篇,被采用35篇,其中被省物价局采用7篇,被市委办采用7篇,被市府办采用21篇。政务信息《中山物价局大力开展价格惠民行动,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由省物价局转报后被省政府办公厅作了专题刊发。价格政务信息站岗放哨、参谋助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
  二、价格改革不断深化,公用事业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步推进
  路桥收费方面。为加快“路桥一盘棋”建设,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承载能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市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继续在本市范围内试行路桥年票制收费;同时,适当调整了年、次票收费标准。新的年票收费标准,9座(含9座)以下私家小客车由720元调整为780元,升幅为8%;微型客车(所有人为单位)由900元调整为780元,降幅为13%;其他各类型客车和货车的收费标准也有所调整,升幅在4%至16%之间。次票收费标准,除摩托车的收费标准不变外,其余车型每车次上调2-7元,平均升幅27%。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后,预计2008年我市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5000多万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还贷能力,同时也将加快我市道路建设速度,促进城乡经济均衡发展和优化投资环境,为我市发展“大交通”,着力打造“网络化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主动融入珠三角新一轮区域合作战略目标的实现起积极推动作用。
电价方面。针对电力供应紧缺问题,我局通过提高临时上网电价、及时制定油机电厂燃油成本补贴标准和调峰认购价格等多种手段,有效缓解了我市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保证群众和企业的生活、生产所需。其中,永安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0.457元调整为0.72元;对地方油机电厂上网电实施燃油成本浮动补贴,按发电量应补贴35514.77万元(已补贴金额21195.89万元),调动电量14.87亿千瓦时。
  水价方面。为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探讨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阶梯式计量水价,并于11月16日召开了价格听证会。会后,顺应民意对阶梯式水价拟调方案作了调整,基本用水量由22立方米调至25立方米,并增设按人口计价方式。方案将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争取在今年内实施。此外,按照全市“供水一盘棋”计划,进一步理顺了镇区水价;按“分两步走”的方式对中山台恩净水公司工业用水价格作了调整。
  公共交通方面。一是调整出租汽车运价。为缓解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的压力,从4月1日起调整了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按北京现代索纳塔车型和捷达车型区分,2-10公里内运价分别调整为每车公里2.48元、2.2元;夜间22时至凌晨5时,2-10公里内运价分别调整为3元、2.64元;并实行出租车运价油价联运机制。二是对市公共汽车公司2005-2006年经营管理和成本费用情况开展审查,对涉及有关出租车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定。
  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为加快完成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进程,由市有线数字电视转换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我局积极会同文广新局和中山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对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思路和收费政策进行研究。按照“先理顺再调整,统一收费统一管理”的思路,拟定了《中山市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方案》,市镇两级收费标准实行统一。目前,整体转换和收费标准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
  三、围绕民生价费问题,开展价格惠民行动
  (一)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降低群众医疗费用
  一是实行新的《中山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从2007年4月2日起,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新标准,价格管理形式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按照“结构调整,平稳过渡,总体水平不宜提高”的原则,降低了大型检查价格,同时适度调升了医护人员技术劳务费,新标准比省定最高标准低10%左右;并实行统一编码管理,使收费更规范、透明。此外,一次性医用耗材顺加作价比例由15%降为8-10%,并设最高不超过800元的“封顶线”。二是降低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服务价格,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博爱医院的特诊服务费由50元降为30元。三是理顺了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服务收费由1.5%降为1.2%,减轻了中标企业的负担。此外,按省物价局要求及时调整和降低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品网上竞价阳光采购,加强对自制(配)药剂价格的管理。
  (二)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推进教育强市
  从2007年秋季起,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政策”,即对本市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的在校学生免收课本费。加强对高中阶段择校生的收费管理,落实“三限”政策。规定我市新批准的省一级公办高中择校费最高不超过每生25000元,比原标准降低了3000元。对已改制并获得民办学校收费资格的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做到“四独立”的改制学校,取消其民办学校的收费资格。此外,规范了小学托管收费;并联合市教育、纠风、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两次大范围的教育收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
  (三)整治房地产价格秩序,促进良好秩序形成
  针对房价上涨热点问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和《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文件精神,联合建设、国土、规划、工商等部门成立了整治房地产价格工作小组,对全市22个镇区117个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和在房价外违规加价等行为,并督促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通过监管和宣传力度的加强,促进良好价格秩序的形成。
  (四)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为帮助企业、市民应对涨价压力,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措施,共取消涉企收费13项,减免收费1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涉及金额3000多万元。一是从2007年1月1日起,取消了11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负4.5万元。二是从3月15日起,取消机动车辆检验费,减负1058万元。三是继续对规定范围内从事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减免公路客运附加费政策,减负200万元。四是降低了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减负36万元。五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我市户籍学生不再缴纳杂费和课本费,减负2000多万元。六是规范高中阶段择校生的收费,学生按规定缴纳择校费后学校不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减负472万元。
  (五)加强物业管理、燃气、成品油等价格收费管理
  对全市重点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检查,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收费员制度;取消了33家物业服务企业53份收费批文及许可证。密切监测液化石油气价格成本,以保障供应为前提,对液化石油气价格进行了14次调整;及时明确取消管道燃气工程初装费,成为全省第一个明确停止该项收费的地级市。此外,严格执行成品油定价政策、规范了镇区公共汽车票价以及规范了建设收费等。
  四、强化价格监管和服务,进一步拓宽价格工作领域
  (一)价格监督检查扎实开展
  2007年,围绕副食品、液化石油气、春运票价、化肥、成品油、医药、涉企、教育、人力资源、房地产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价格监督检查。据统计,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5宗,实施经济制裁836.72万元,其中退还用户28.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06.64万元,罚款2万元,强有力的价格监督检查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含咨询)3079件,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价费合法权益。
  (二)收费综合年审工作不断加强
按照省物价局安排,我局联合市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对我市行政事业性单位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收费综合年审。据统计,全市行政事业性单位(正处级)年审率达100%,共审查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128857.07万元(不含省直属单位)。
  (三)价格服务进企业和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不断推进
  坚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分片开展的思路,不断加快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进程,以价格服务进工业园区为切入点,成立了17个工业园区价格服务工作站,并印制了两万册《中山市企业缴费指南》免费派发到企业手中,在工业园区设立价格服务工作站后,帮助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的价费问题,受到企业的欢迎和信任;此外,价格服务进景区、进商场、进学校等其他六进工作也全面开展。市、镇两级价格综合服务窗口全面投入使用,功能不断丰富,群众上门办事更为便捷,我市价格服务进企业和价格服务窗口创建工作经验得到省物价局的肯定,并作了专题经验介绍。
  (四)价格诚信评选活动深入开展
  为配合价格服务进企业,开展了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经过广泛发动和严格审核,在173家参选单位中综合评定出138家“价格诚信单位”,涉及商业零售、娱乐、教育等领域。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对倡导价格诚信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五)培训、成本监审、价格认证、调研、基金等工作不断加强
  继续加强物价员队伍建设,在商业零售、旅游、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等行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中新增物价员150多名;培训了物价员、收费员2000多人。认真开展路桥、出租车运价、污水处理、供水价格等成本监审,为科学定价提供依据。开展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及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等调研,调研文章《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环保建设》刊登于国家级刊物《价格理论与实践》,《当前物价水平运行情况及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刊登于市政府《参阅资料》。积极做好涉案物价格鉴证,共完成涉案物鉴证5240宗,评估金额9604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完成征收1270万元,增强了我市宏观调控的综合能力。价格行政网上审批全面实施,便民服务逐步推进。
  五、抓队伍建设,增强拒腐防变和战斗合力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体干部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不懈开展廉洁教育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组织了两期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配合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开展,制定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物价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借推进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规范化认证中心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检查、价格鉴证工作制度;通过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等形式提高了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
  2007年,各镇区物价工作敢于创新、不断进取,服务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显现;镇区物价所(站)间创优争先气氛甚浓,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当中一些工作经验可圈可点、值得肯定,如小榄、火炬开发区、沙溪、古镇、黄圃、民众等镇物价所,能围绕本镇(区)的会展主题,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诚信引导,为会展业站岗放哨;阜沙镇物价所联合经贸、工商、地税等部门通过政策说教、紧急调运货源等有效措施及时平抑了一起敏感的猪肉涨价风潮;东升镇物价检查所通过市场监测发现猪肉价格异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马上向市局报告;沙溪物价所善用媒体,在液化石油气、成品油价格调整时,及时将价格政策向群众宣传;三乡镇物价所通过免费派发《三乡价格服务手册》,民众镇物价所通过创办《民众物价》信息简报和在社村设立价格投诉箱等措施进一步密切物价部门与群众的联系。正是市镇两级物价队伍的上下联动和采取与时俱进的工作方法,使我市物价队伍形成了强大的合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价格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资源性产品和垄断行业的价格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物价部门应对物价上涨,打击某些商品暴涨的手段不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住房贵等民生价费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三是价格监管的方式和手段滞后;四是队伍建设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差距,无论是在业务素质、知识结构,还是思想观念都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克服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