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推进平安中山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要工作情况
围绕年初局党委确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市委、省厅主要领导来局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我们以维护稳定、服务大局、强化基层、推进法治和规范管理为工作的切入点,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投入平安中山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系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识、任务、角色和职能,我们及时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平安中山建设工作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建设平安中山的意见和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狠抓了维稳工作制度、措施的落实和创新。
——突出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工作重心,及时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始终将维稳作为第一责任,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活动,落实《基层维稳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律师参与“维稳法律值班”活动及组建“律师维稳团”,凡发生重大涉稳事件,局党委都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方案,并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及时现场处置,已初步形成内部整合资源、外部整体作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维稳工作机制和群众性集体事件的防范预警机制。特别是为确保十七大期间安全稳定,我们在下大力气深入农村开展调查摸底并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也使得广大律师凭借法律专长和中立的身份属性,在调解群众纠纷、调处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年初以来,为了及时、有效调处神湾镇因征地、土地权属、村财务等问题频发的村民群体性上访事件,火炬区张家边南墩围村民房屋受损、东利等村因征地、治安等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以及板芙金钟村征地补偿纠纷、民众锦标村村民堵路纠纷、三角高平化工区内村民搬迁问题、凌丰公司拖欠货款纠纷、小榄九洲基纠纷、东凤镇小沥村、同安村等地村民多次集体上访等多起群体性矛盾纠纷,我们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局基层科、宣教科、公职律师所、法律援助处、律师协会等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采取及时收集、归纳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可操作性的书面法律意见,举办《信访条例》法制讲座,开展“送法进村”系列活动和建立畅通的民意宣泄渠道(如安排人员驻点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咨询)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得村民的过激行为得到制止,事态转向理性、依法的方面发展,为化解基层矛盾起到了“减压阀”、“润滑剂”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的社会稳定。
——坚决贯彻党的劳教工作方针,确保劳教场所和谐稳定发展。始终将维护场所安全稳定这一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连续十年实现安全“四无”。召开全市劳教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当前劳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加强劳教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确定劳教科、劳教所、驻所检察室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五级值班制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了场所安全稳定责任机制。坚持以提高劳教人员教育矫治质量为中心,紧密结合我市劳教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十百千”解教戒毒人员跟踪调查,开拓思路,创新载体,综合运用三大手段,进一步规范封闭、半开放、开放的“三段式”管理模式,提高矫治的效率和质量。认真吸取“4.27”劳教学员打架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继续强化了每日督察和“三大现场”干警直接管理等工作制度。场所经济工作充分体现了为教育矫治服务的思想。从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角度出发,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安全周教育活动,完善考核办法,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着力防范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防火墙作用。一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通过对当月排查和预测下月可能发生不稳定因素以及应对措施,已逐步健全社会矛盾信息反馈机制和群众性集体事件的防范预警机制,特别是经多方征求意见后印发的指导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专题意见,有效增强了排查调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大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在向市委、市政府积极报告工作的同时,按照人民调解“三化”(网络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标准,正在探索建立高效、便捷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三是在总结推广开发区专职调解员选拔、聘任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继续加大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工作力度,扩大调解组织履盖面,规范企业调解组织的发展。四是培训工作得到加强。注重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200多期,较好地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五是初步拟定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并规范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深入推进帮教安置,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着眼规范化建设,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构建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正面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场所帮教与社会帮教相结合的帮教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活动,进一步总结、推广和深化分类分层帮教模式。全面启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预放、预解教信息和通过人手录入的安置帮教信息,快速检索刑释解教人员的资料,自动进行统计,生成全市的安置帮教工作统计报表,将刑释解教人员的有关信息以及统计信息用直观的图表显示出来,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进帮教安置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与企事业单位联系,拓宽安置帮教渠道,如协调粤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扶弱济困的特殊功能,有效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变被动提供法律援助为主动利用法律途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逐步完善为贫困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援助运行体系。制作并向农民工较多的企业派发印有法律咨询电话、地址、监督电话以及申请法援的条件、范围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并抓住农民工返城高峰的契机,及时开展“农民工维权服务周活动”,解答工伤待遇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中央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对农民工有关工伤、劳资纠纷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审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特别是通过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和新大楼落成后的法律咨询值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努力做到“应援尽援”,积极为弱势群体争取合法权益并受到广泛好评。全年,共办理法援案件821件。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年初以来,我们从“打牢基础、健全制度、创新特色、强化队伍”入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了依法治理。
——进一步完善媒体法制宣传网络。对《中山普法》报进行系列改革,每月加印《中山普法》月报1.3万份,增加了“校园法制”、“为您支招”等栏目,至11月底,已编辑出版11期,共印发557150多万份;对电视台《法律天地》栏目进行改版,用真实案例、实景拍摄,并且置于综合频道(主频道)“中山新闻”之中播出,时间增加为3-8分钟。中山日报的“法制园地”专版法制宣传工作也得到了加强。
——进一步丰富法制教育工作的内容。健全工作机制,专门发文确认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创新法制宣传的有效途径,一是为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积极筹办涵盖法制文艺汇演、系列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文化节”活动,成功举办全市首届法制文艺大赛。二是结合“送法进村入户”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扎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基础工作。在神湾镇宥南村和外沙村开展的一对一的进村入户送法活动和法律值班工作,收到明显成效。特别是4月25日启动的“与法同行——构建平安和谐中山”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以“关爱、法治、和谐”为主题,共有法制征文比赛、法律服务室便民服务、法制图片巡回展览等10项内容。横栏、阜沙、古镇、三乡、南朗等镇区也分别举办相关普法活动,吸引了广大学生、村民及外来员工观看,并派发了《中山普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多种普法资料。三是精心编辑《农民法律知识读本》、《中山普法案例精选与法制文萃》等普法小册子。
此外,我们还积极拓宽渠道,开辟第二课堂,探索和构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网络。以法制教育基地为载体,开展“现身说法”1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多达4万人次。
(三)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功能
今年以来,我们以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过程的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
——律师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我们从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入手,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发展平台,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结合《律师法》修订,进一步理清法律服务管理的各项规则和依据,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制定相关制度、意见,进一步加强实习律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执业监督检查活动,加大投诉查处工作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律师表彰奖项改变往年先进、优秀称号的表彰形式,设立法律援助、规范管理、维护稳定和行业管理等多个奖项,在扩大受奖面的同时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广大律师踊跃捐款,仅爱心捐款数额高达十万元。着眼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强化村级法律服务室第二阶段的工作,81名律师村级法律服务大显身手。结合贯彻落实省厅指示精神,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市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200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中113人顺利通过,同比增加54%,创历史新高。至11月底,全市律师办理案件 36753件,涉案标的458765.4万元,避免经济损失70421.48万元,律师费收入8249.68万元。中元律师所还被市政府评为“2006年度中山市服务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
公职律师以维稳为工作重点,以身份优势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政府律师职能作用,为政府涉法行政事务把关,为基层矛盾纠纷降温。为城管执法局等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意见60次。坚持每月15日派出律师参与市长接待日活动,及时配合信访部门为来访群众和党委、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行政在线法律咨询近350份,回复量较去年同期增长了近200%。
——公证工作取得新进展。公证业务已逐步拓展到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并在房地产、政府采购等领域实现公证业务新的突破。通过办理银行清理保险柜的公证业务,初显公证工作的维稳职能。成功举办全市首届公证业务理论研讨会。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完善管理体系,实行办证责任人、出错责任人、被投诉责任人登记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规范工作的管理体系。1-11月,共办理公证36338件,其中涉外民事公证13848件,国内经济公证7393件;公证费收入达1855.24万元,同比增长了47.1%,超额完成了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司法鉴定管理又上新台阶。紧紧围绕构建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目标,在认真做好登记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抓住当前司法鉴定工作的重点,分别前往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等部门开展走访活动,征求相关单位、部门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深入调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针对司法鉴定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的现状,狠抓教育、培训。年内共组织了6批次53人次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司法鉴定人的外出培训学习,进一步促进了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全市9家司法鉴定机构、5个执业类别的司法鉴定采信率均为100%。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展顺利。巩固“两所分离”成果,出台“中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制度建所、制度管理,引导法律服务所的健康发展。截至11月底,办理诉讼代理案件227宗;办理非诉讼代理案件1318宗;担任法律顾问273家;协办公证14宗;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数112宗,采纳建议数 103宗;协助基层制定规范性文件34份。各镇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9宗,解答法律询问4261次。
(五)以人为本,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为了更好地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好职能作用,今年以来,我们以召开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为契机,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狠抓了全系统的队伍建设。
——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突出抓好专题学习主题教育和岗位培训教育,不断创新理论武装的载体和方式,大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积极构建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学习机制。局党委充分发挥模范堡垒作用,党委中心组被评为全市党委系统的先进学习组,局主要领导还被评为理论学习的优秀带头人。认真组织全系统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长效机制,并将其作为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继续加以深化。
——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的要求,以创新党员管理方式为手段,不断深化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党建工作在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以党建带团建,共青团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以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为契机,全力以赴抓好全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在总结去年行评工作的基础上,以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继续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未发生一起有关政风行风问题的投诉。
——机关文化氛围浓厚。为营造良好的团结、进取、勤政、务实的人文环境,围绕“以人为本,构筑特色机关文化”这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了机关文化建设的力度。年初以来,我们将健康因素定为考核指标,政工部门还出台专门文件加以指导,在全系统掀起了强身健体的热潮。干警、职工慰问制度的建立,更是彰显了人文关怀。在公益文化方面,我系统多次组织志愿者利用节假日深入社区居民百姓家中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还踊跃参加了“爱心父母”活动和一系列的捐款活动。新闻宣传和理论调研成绩突出,男声合唱团获得全市金奖第一名。上述活动的开展,不但活跃了队伍的文化生活,也有力地促进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驻村工作成效突出。以构建和谐益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出发点,以为益隆村及村民做好事、做实事为落脚点,驻村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利用春节、全国助残日以及六一儿童节开展专门的系列慰问活动。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建设‘两个适宜’和谐中山”专题宣讲活动,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三是组织开展敬老扶贫筹款活动。全系统110多人参加活动并现场捐款,共筹集捐款108万多元。四是继续强化益隆村法律服务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普法力度并利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目标考核工作进展顺利。认真总结以往考核工作经验,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基本保证了各单位、部门目标任务的客观、公正。从目前抽查的情况看,各单位、部门任务都完成较好,工作各有新意和亮点,并在全系统形成了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此外,我局工会、档案、保密、文印、后勤、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也是齐头并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二、主要工作体会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就是抓主题鲜明,工作有纲有目,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切实加强了司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突出平安中山建设的主题,并将此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市司法行政发展的总体规划,主动采取强化村级法律服务室和人民调解工作等相关措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突出基层建设。牢固树立基层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战略任务的思想,认真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把基层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局领导分片包干建立联系点制度,及时了解基层工作动态,分管基层工作的局领导更是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工作情况。局政工部门则注重加强与镇区党委组工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车补等待遇方面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三是突出维稳职能。变被动邀请为积极参与,凸显司法行政的维稳作用,将司法所作为维稳工作抓手,逐步建立健全了切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的维稳工作机制。四是突出主观能动。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贯彻落实陈根楷书记、唐颖副市长和陈伟雄厅长先后来局调研指导工作时的讲话精神,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的各项工作。五是突出队伍建设。从狠抓班子自身建设入手,充分发挥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敢抓敢管,步调一致,班子风气正,氛围好。抓培训,重实效,注重考察与学习、学习与实际相结合,整个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六是突出规范管理。从建章立制入手,规范机关服务和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七是注重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基层多办实事。激发和尊重基层同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交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好经验、好办法,火炬开发区专职调解员的做法和石岐司法所的先进工作经验经总结推广后,对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肯定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劳教工作的教育挽救质量有待提高,三段式管理尚处于探索和实践阶段,劳教干警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司法行政基层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够,发展不平衡,尚难以较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在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法律服务队伍中也存在着部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政治意识淡漠,盲目迎合当事人的需求,甚至违规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等问题;手工操作较多,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平台的建立还需要下大力气;机关作风还存在着上下班制度坚持不够好、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和网上聊天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三、2008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
2008年是全国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司法行政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十七大精神的新思想、新提法、新举措,深刻认识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职责和自身具有的职能优势,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学会善于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学会勇于应对挑战、迎难而上,积极投身于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平安中山、和谐中山的伟大实践。
2008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和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和深化“平安中山”建设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做大做强司法行政工作,抓基层、打基础,抓服务、增效能,抓重点、求突破,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打造“平安中山”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总体思路:抓住政法“三基建设”的大好机遇,做大做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个中心、坚持两个原则、规范三项工作、打造四个品牌、实现五个突破。
服务一个中心:就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职能,为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坚持两个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和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则。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和指导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提高行政效能。主要是在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创新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方面下功夫,把司法行政业务做大做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规范三项工作:一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二是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三是规范法律服务室工作。
打造四个品牌:一是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型机关品牌;二是打造公益性法律服务品牌;三是打造法律服务诚信品牌;四是打造安置帮教的法律人文关怀品牌。
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队伍建设和用人机制上有新突破。二是普法宣传的工作思路、方式方法上有新突破。三是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的基础建设、服务方式上有新突破。四是在建立处置突发性纠纷和防范突发性纠纷激化的联调联防机制上有新突破。五是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和法律援助以及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有新突破。
四、完成2008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的主要措施
坚持和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2008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是“五抓五力争”。
(一)抓稳定,力争劳教场所持续实现“四无”
——狠抓思想认识的高度统一。党的十七大对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提出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对安全生产提出了“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此,劳教场所必须始终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稳定、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和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和安全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狠抓管理水平和教育矫治水平的提高。坚持教育和管理并重,从提高管控能力入手,认真研究和落实劳教人员文化课教育、法制课教育与习艺性劳动的比重,实现教育和劳动的紧密结合,把劳教场所办成重塑守法公民的特殊学校。积极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及有关部门联系,继续加快推进劳教人员就业技能培训,为其回归社会提供直接有效的职业技能。全面落实“三段式”管理,积极探索心理矫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学习新技能。不断规范执法审批工作,严格申报、审查、批准程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狠抓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排查机制、应急机制和领导责任制,确保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劳教所已连续十年实现“四无”,个别干警思想上多多少少有些放松,安全意识有所下降,急需唤醒民警的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全面落实岗位职责和各项安全制度。年内要组织一次全所范围的处突演练,熟悉程序步骤,明确职责分工,检验安全设施保障、警戒具保障和警力保障情况,提高快速应急反应能力,为更好地处理突发事件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抓重点,力争“五五”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抓“五五”普法的组织实施工作。2008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二年,要把握重点,注重实效,制订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一学三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与“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相结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使法制宣传工作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基层,营造全市学法用法、共建“平安中山”的浓厚氛围。认真组织“三八妇女维权岗”、“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做到广泛宣传,力争特色,务求实效。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抓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围绕我市“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抓住普法、法律服务等环节,多层次多领域地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下乡”活动。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健全和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确保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90%。同时,通过培训、宣传、总结、推广等方法,以点带面,推动我市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抓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整体推进“五五”普法教育中,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健全与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要创新工作载体,立足农村,面向农民,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定期开展对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轮训工作,培养农村兼职法制宣传干部。采取有效措施,普及和深化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积极主动地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三)抓深化,力争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有所创新
——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针对我市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人员不足、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全面加强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推动司法所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动联调机制,充分发挥整体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规范化司法所的质量,推进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
——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要以设立村级专职调解员为契机,继续大力加强并稳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要把人民调解组织向更基层延伸,强化村级法律服务室建设,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在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建立调解组织的力度。强化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全市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和“戴徽调解”制度,尝试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和“调解员等级评定制”,规范人民调解格式文书使用,以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全年的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调处、预防、宣传功能,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提前介入、及时排查,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矛盾纠纷事件的发生,为建设平安中山筑牢“第一道防线”。
——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整合安置帮教资源,完善安置帮教组织,层层签定安置帮教责任状,继续深化和巩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组织领导、管理考核、奖励激励等各项工作机制。规范衔接登记机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全面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动态管理,力争使帮教工作做到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严格将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和解教人员重新劳教率分别控制在3%和5%以下。
(四)抓提高,力争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新突破
——提高管理效能。以完善规章制度为重点,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内部运行和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服务业的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规模所建设,打造“特色所”,从而更好地带动和促进法律服务业的规范化建设。
——提高行业形象。继续深入开展主题实践年活动,加大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力度,使之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依法执业观念,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都得到相应提高。探索建立执业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形象。继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并逐步推动建立健全以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为龙头,以为镇(区)提供法律服务为主体,以为农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为基础的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贴近农村(社区)、贴近群众开展法律服务,
——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完善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强对服务机构的执业监督,完善投诉查处机制,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对乱设分支机构和执业点、私自收费、不讲诚信、不正当竞争等不规范行为做重点检查。加强对公证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抓好《公证法》的贯彻,认真实行主办公证员负责制,以切实强化对公证工作的监管。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
——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及“12348”法律咨询联合运作机制,提高接访工作质量,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挥桥梁作用。进一步鼓励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坚持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律师陪访制度,逐步实行镇区领导接待日基层法律工作者陪访制度。引导和支持法律服务介入新型经济领域,积极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要把法律援助当成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工程来抓,加强《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和援助窗口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援助网络,完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制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做到应援尽援。
(五)抓队伍,力争整体素质实现大提高
——抓教育培训。要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巩固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思想。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开展立功创模和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抓作风建设。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正风、强责、提效”为主题的“中山司法行政作风建设活动”。全系统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必须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去,努力使我们司法行政队伍有个明显的改观。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各司法所和律师所、法律服务所都应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局基层科、公律科和办公室要配合局政治处、监察室抓好落实。
——抓素质建设。要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坚定信心,顽强拼搏,在科级领导和局机关中打造“五型干部”。一是完善干部学习机制,打造“学习型”干部。二是完善干部责任落实机制,打造“实干型”干部。三是鼓励务实创新,打造“创新型”干部。四是完善服务机制,打造“服务型”干部。五是加强同志之间的团结友爱和谐,打造“和谐型”干部。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开展业务竞赛,提升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佩证服务,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山市司法局反腐保廉实施意见》,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着力培养尊廉崇廉、廉洁行政、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人员,确保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