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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0日

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精神,狠抓目标任务的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和谐中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民为本,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及特殊对象的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一)积极为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加大工作力度,低保工作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全市启动了第三期低保家庭危房改造工程,部分家庭有望春节前入住新居。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3000名城镇低保对象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9400多户26000多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9%,比去年底增加了566户1542人,增幅达6.2%。全年发放低保资金达3500万元,同比增长17.5%。
  全面实施分类救助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从8月起,在全市实施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户的分类救助工作,对910名“双老”和患重大疾病的低保人员每月按低保标准的20%增加救助金,对低保边缘户参照低保配套优惠政策实行分类救济。为缓解物价上涨的影响,对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发放了食品价格补贴和临时生活补助。
  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大投入,基本实现了农村敬老院上省级敬老院的目标。
  慈善超市建设迅速发展。今年相继有石岐区、东区、东升、横栏、港口、大涌、南区、古镇8个镇区建成慈善超市。救助对象以低保、五保对象为主,每人每月救助价值5—20元不等的物品。
  (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不断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优抚对象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面落实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完成了参战人员身份确认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八一”前夕,组织“中山市关爱功臣送医送药巡回医疗队”为329名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为全市1308户军烈属张挂了光荣门牌,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安置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各镇区采取优惠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采取自谋职业与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较好地完成了各类安置任务。
  拥军优属活动不断深入。以较高水平顺利通过了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验收。不断创新拥军优属形式,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融洽。
  (三)老龄和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成效。
  老龄法规体系不断健全,老龄事业基础进一步夯实。制订了《中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修订了《中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老人节期间,全市上下举办了一系列敬老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敬老爱老氛围。
  社会福利事业有了新的发展。不断规范对孤儿的收养、助养、寄养工作,提高养护水平,全年共办理收养个案117件,助养54件,家庭寄养28件。加大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投入985万元兴建了市儿童福利院新综合楼,新社会福利院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大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有69名老人享受了政府免费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
  二、求真务实,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不断夯实基础,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工作。加强检查指导,不断规范村务公开栏建设,提高了村务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实效性。继续大力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我市的长洲、花苑、东明等17个社区被评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同时,积极稳妥推进“村改居”,火炬开发区4个村全部实现“村改居”。全市调整设置了3个社区居委会。
  (二)积极培育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完成了全市39个行业协会、商会的整改重新登记工作。认真完善民间组织管理和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了民间组织涉外活动报告和重大活动申报制度。启动了全市托儿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登记工作。积极培育发展我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依法撤销了连续二年年检不合格的2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严格做好登记、变更、注销、年检等日常管理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已登记的社会团体25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67个,民间组织总量为821个。
  (三)扎实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认真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的调处工作,有力保证行政区域界线的稳定。严格地名命名审批规程,全年共办理地名审批228宗。积极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出版了中山市行政区划图,通过市场运营的模式,推出了“12319”声讯问路服务热线。
  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组织开展了第8次骨灰植树活动。积极开展殡仪“文明优质服务年”活动,加强殡葬执法和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创新便民服务措施,完善了婚姻登记一次性告之和限时办结制度,推出了在宣誓颁证时免费为新人拍照的服务项目,使用身份证阅读器,提高了登记质量和办事效率。截至11月底,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13813对。
与此同时,全力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开展了中福在线、刮刮乐、快乐十分等福利彩票销售活动。古镇、西区、沙溪、东区、板芙、坦洲等6个镇区还开展了即开型福利彩票的销售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11月底,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1.87亿元,提前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
此外,民政干部培训、宣传、信息、督办、信访、档案、保密等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民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基层民政干部数量少、兼职多,与其所担负的工作职责不相适应;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配套资金还不能完全到位,影响了民政工作的落实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有以下五点深刻体会:
  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政工作只有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提高地位、发挥作用、扩大影响。
  二是要牢固树立为民、利民的民本思想。民政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将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好标准,努力做到“民思我想、民忧我解、民求我应、民需我做、民难我帮”。
  三是要加强综合协调的力度和实效。民政部门牵头的双拥、老龄、社区建设及村务公开等工作,都需要市镇(区)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此,民政工作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充分发挥其他部门的重要作用。
  四是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民政工作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研究和探索,认真掌握现代化的管理和服务手段。
  五是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民政工作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对民政干部的作风和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只有不断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才能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2008年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着力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民主权益,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中山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思路
  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改善民生作为推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对民政工作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要求,对做好民政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和领会,把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作为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2008年,全市的民政工作就要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从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的高度,来整体考虑和谋划,重点是建设好“五个体系”。
  (一)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公平,着力健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1.进一步完善救助机制,深化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切实巩固最低生活保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抓好第三期低保家庭危房改造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加强低保制度建设,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鼓励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镇区适时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加大分类救助力度,稳妥推进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工作,保障低保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加强与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2008年让全市城镇低保家庭均能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切实解决他们“看病难”的问题。同时,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率,出台市级五保供养工作细则。继续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制度,认真开展社区防灾试点宣传。
  2.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研究和跟进慈善会事宜,努力推动市慈善会的运作步入正轨。不断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的运行机制。积极发动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做好经常性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捐赠工作。加快慈善超市建设,力争明年上半年每个镇区均建成一个慈善超市,同时要努力拓展捐赠渠道,努力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和水平。
  (二)更加注重促进社会稳定,不断夯实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体系。
  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成果,扎实做好迎接省双拥模范城(县)的检查评比工作。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为主线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规范和整合军民共建点,积极稳妥地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区组织中建立军民共建点。修订完善优抚安置规范性文件。着力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为退役士兵搭建和拓宽就业平台。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做好复退军人的维稳工作。
  (三)更加注重体现最直接的民主,逐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工作体系。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按时按质完成第四届村委会和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新当选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健全村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扎实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逐步将社区建设工作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的绩效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社区贴近民心、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解决民生的作用,不断提升社区自治功能。
  (四)更加注重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进一步健全老龄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1.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向纵深发展。健全老龄工作机构及基层老年群众组织,不断扩大老年社会保障覆盖面。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认真探索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逐步推进镇区敬老院的社会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层面。加强老年人医疗设施和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老年文艺团体送戏下乡和老年文艺汇演的长效机制,不断丰富老年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老年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2.创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的养护水平。加大收养、助养和寄养工作力度,适度提高寄养补助标准。扎实推进“明天计划”和“蓝天计划”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儿童福利事业,建立健全孤残儿童康复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家庭化的养育模式,推广模拟家庭、院内小家庭和周末家庭寄养等方式,最大限度为孤残儿童提供人性化、家庭式的成长环境,促进孤残儿童身心健康发育,尽量让其早日融入社会。
  此外,要继续加大福利彩票销售力度,努力增进新的增长点,提高福利彩票销售量,为我市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福利资金。
  (五)更加注重为群众提供规范、高效和贴近的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1.大力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大力推进现有社区民间组织优化整合,加快发展服务型、公益型社区民间组织,不断扩大慈善公益类民间组织的规模。逐步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建立委托授权、合作联动、征询、监督指导、考评奖惩等“五大机制”。积极探索政府向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购买服务的方式和途径。
  2.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拓展地名公共服务范围。按要求完成“江门—中山”行政界线的联检工作。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初步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的委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依法抓好全市路、街、巷和建筑物等地名命名的审批工作。继续深化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积极开拓地名信息化服务渠道,建立与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托并具有中山特色的地名规划,全面完成镇村路街巷的命名和地名标牌的设置工作。
  3.切实巩固殡改成果,进一步提升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继续完善全市村(居)级殡葬信息联络员制度。不断健全殡葬服务设施,扎实推进艺术墓区与生态示范墓区建设,加大殡葬服务环境设施、绿化改造力度。认真规划完善镇区的殡仪服务网点和殡葬配套设施布局,加强殡葬执法检查,切实规范殡仪服务市场。
  与此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人性化和信息化服务水平。切实加快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认真研究和制定相关方案,并继续做好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宣传、信访、档案、保密等工作,促进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