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办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紧密围绕中央一号文件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坚持城乡统筹和利益向下的原则,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检查监督、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的职能,全力推进和做好三农工作,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中山发展。
一、2007年主要工作
㈠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作。按照“建设示范点、总结新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市委市政府确定小榄镇、黄圃镇、板芙镇为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镇,黄圃镇马安村、东升镇高沙社区居委会、板芙镇广福村、坦洲镇七村社区居委会、沙溪镇龙瑞村、港口镇胜隆社区居委会、南朗镇大车村、三角镇沙栏村等8个村(居)作为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我办充分发挥作为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示范的各项工作。一是草拟了《中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作方案》,明确示范点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二是组织召开了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作会议,全面铺开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作。随后,我办对落实会议的情况开展了督查。三是推进相关部门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我办积极与市规划局、建设局协调,开展各示范点村庄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促进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明确社区的发展方向。目前,8个示范村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并已进入评审阶段。四是深入到各示范点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7—8月份,我办对8个示范点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文字材料《我市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有声有色》,为全市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目前,各示范点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以发展经济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村庄整治为切入点,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措施到位,工作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2、营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氛围。为使广大农民群众深入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我办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先后组织各新农村示范点镇、村领导干部和青年团员赴浙江省宁波市湾底村、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以及东莞市大朗镇、塘厦镇参观学习,进一步开拓思维,有效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与团市委共同组织开展“青春奉献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并在黄圃镇马安村举行了启动仪式,参与组织了“广东省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月”活动。三是协同市委宣传部在古镇镇举办了以“新农村,新生活”为主题的“城市论坛”。四是配合市文广新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进农村文化室先行点建设工作以及积极参与全国首届社会主义新农村合唱大赛的筹备工作。五是参与市委宣讲团,在全市开展新农村建设等内容的宣讲活动等。
㈡大力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1、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改革。针对当前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性障碍仍然很多,特别是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相当部份的镇区以村民小组一级组建股份合作经济社,资源平均拥有量少、集约化经营水平不高的情况,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工作。我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草拟了《关于推进村级统一核算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的意见》,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在5月中旬以中委办〔2007〕23号文下发。村级统一核算改革的文件下发后,各镇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工作。8月份,我办与市农业局对全市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调研材料《我市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工作开局良好》。从调研中了解到:镇区普遍赞同改革,认为推行村级统一核算有利于将分散的土地、资产、资金等资源进行整合,优化配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规范农村的民主管理,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统筹农村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加快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民保障和分配收入,减少农村社会矛盾。目前,全市有53个村(居)已经实施村级统一核算,占全市有农民集体经济村(居)总数的22%,其中,有3个镇区已经完成改革工作;全面铺开或推行试点工作的镇区有11个,涉及村(居)42个,占17.57%。全市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改革工作开局良好。近期,我办在市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后,组织市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工作督导组分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2、加快推进“村改居”。“村改居”是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必要措施之一。今年以来,我办继续加强对“村改居”工作的指导,多次到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开展调研,特别是对火炬开发区的“村改居”工作中涉及有关的政策、组织架构、社区组织体制、社区经济事务与管理事务相分离、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加强社区建设等问题给予具体指导,在改革的思路和方法上给予意见和建议。目前,火炬开发区“村改居”工作基本完成,进入市政府审批阶段。
3、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至去年底止,我市24个镇区已基本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完成改革任务的村(居)、组占应开展改革村(居)、组数的95.4%和90.5%。至2007年10月止,已经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居)230个、组2538个。今年,我办继续加强日常工作督查,重点解决尚未完成改革任务镇区的扫尾工作,并积极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完善工作和探索推进社区经济管理与社会事务管理相分离的改革。
㈢化解农村矛盾,建设平安中山。
我办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协调职能部门,认真解决好农村当前出现的重点热点问题,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1、解决出嫁女权益问题。我办在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小组中,分工负责出嫁女问题包案跟踪和调处工作。5月10日,我办与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市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会议,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重新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帐、加强指导和组织重点督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镇区解决好出嫁女及其子女权益问题。今年6月份以来,各镇区均建立健全了出嫁女权益落实进度报告制度,设立工作台帐,每个月定期向市领导汇报,并不定期向各镇区通报工作进展。我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调动镇区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宣传、多主张、有计划、有步骤、分门别类解决出嫁女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今年又相继为528名出嫁女及其子女763人落实了权益。至今年10月底,全市96.18%的出嫁女及92.6%出嫁女子女的权益得到落实,其中9个镇区出嫁女及其子女权益100%得到落实。
2、解决代耕农问题。今年,我市进一步充实解决代耕农问题专责小组,加强领导力量,由市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统筹领导解决全市代耕农问题。专责小组会同市委办于4月7日在板芙镇组织召开有关镇区和部门领导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我办综合各镇区的工作情况,起草了《关于近期解决代耕农问题的工作意见》,并提交市委市政府的主管领导;我办还加强专项督查,及时指导代耕农问题的解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加快解决代耕农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解决代耕农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的若干政策指引》两个文件,提交市解决代耕农问题专责小组待讨论确定。各有关镇相应成立解决代耕农问题专责小组,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向市代耕农问题专责小组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在解决符合条件的代耕农入户方面进展较快有坦洲镇和板芙镇。截至目前为止,已入户代耕农695户,2695人,还有213户,862人正在办理中。
3、积极参与农村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我办积极参与协助解决三角高平村、黄圃横档村、西区广丰社区等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协调解决三乡镇白石村——神湾合力石场上访案件。办领导还带领新农村建设督导组与群众见面,听取意见,解释情况,舒缓对抗情绪;参与市镇有关工作会议,分析事件起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最终促使群体性事件趋向平缓,经济、生活活动恢复正常。我办还坚持每月派员参加市长接待日的接访工作。
㈣积极引导金融部门支持三农发展。
我办大力推动金融机构实行灵活多样的贷款方式,解决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一般农民的贷款难问题,让一般农民都能够获得生产与脱贫的资金支持,发展种养业和家庭农业经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1、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今年我市被确立为全省推行农业保险9个试点市之一,市成立了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并随即启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我办积极协同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并聘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测算和论证,向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及市保险行业协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保护受灾农民恢复生产为目的,以农户自愿投保为前提,以开展粮食、经济作物保险为主要内容,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面广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纳入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该农村保险方案已得到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目前正抓紧制定《中山市水稻种植保险方案》。
2、积极推进“信用村”建设。我办今年继续推广横栏镇横西、五沙信用村建设经验,联合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业种养规模较大、专业户较多的镇区积极开展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格认定为主要内容的金融信贷活动,引导各镇区、村委会加强与农信社的联系,做好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使信用村制度成为服务我市三农的有效工具之一,通过建立信用村制度,解决当前在农村中普遍存在的农户生产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今年在港口镇胜隆村开展信用村建设,目前已有13户农户取得信用农户资格。
3、研究解决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难题。为了解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加强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力度,我办与人民银行中山支行于8月组织市内各大银行和农业龙头企业代表召开中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融资情况座谈会,了解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加强银企沟通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力度。
㈤加强调查研究。
我办充分发挥各科室的职能作用,深入各镇区和农村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迅速反馈各地新农村建设的动态和成效,较好地完成了省市各部门交给的各项调研任务。今年以来,我办共编写了《中山三农工作信息》13期,主要文字材料有:《我市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工作》、《黄圃镇马安村有声有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体会》、《全市掀起新一轮内河整治热潮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市农民新村建设的四种模式》、《司徒伟湛副市长到黄圃镇马安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调研》、《我市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工作开局良好》、《市新农村建设督导组召开工作总结会议》、《我市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有声有色》等,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了有力参考,推动了全市整体工作。
㈥积极参与完成有关“三农”工作。
1、制定村居干部实绩考核奖励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村(居)“两委”班子建设,充分调动村(居)干部开展农村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我办负责起草制定了《中山市村(居)“两委”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6月初以中委办〔2007〕24号文下发,决定每年年初对全市村(居)“两委”班子上一年工作进行考评,引导他们在发展农村经济、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精神文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增强村(居)“两委”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为新时期“三农”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目前,《中山市村(居)“两委”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分表》已下发到各镇村,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2、继续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我办今年继续把全面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推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大面积的督查和调研,了解推进农保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并对镇村参保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帮助,解决一些实质性问题,联合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草拟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同时,积极配合开展农村医疗保险改革工作,继续关注和健全农村低收入家庭保障、困难儿童读书补助、特殊困难农户救济等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至今年10月底,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40.2万人,新增参保人数5.2万人,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目标的105.8%。其中五桂山、火炬区、小榄镇、古镇镇、三乡镇、石岐区等6个镇区已实现全员参保;全市参加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26万人,其中五桂山、火炬区、古镇镇、三乡镇和东区已实现全员参保。
3、认真参与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我办积极参与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过这个平台建立健全镇区、村和村(居)民小组的三级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网络,今年将审计工作延伸至村和村民小组一级,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截止7月底,我市已累计对1251名村(组)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全市近3000个村(居)民小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普审,为村和村(居)民小组提出审计意见建议近3900条,帮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58项。
4、深入开展扶持经济欠发达村脱贫工作。我办联合市农业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扶持欠发达村发展集体经济工作的意见》,通过市安排土地指标,市、镇区配套资金,在镇区工业园区发展村物业出租项目,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用2年时间使35个欠发达村实现集体经济纯收入超过100万元。我办还分别到南朗、民众、板芙等镇,与镇的主管领导和各经济欠发达村两委干部座谈,了解经济欠发达村的具体情况,研究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思路。
5、积极配合新农村建设督导组开展工作。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督导组从去年8月开始工作,到今年7月结束。一年来,我办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督导组全体成员召开工作学习交流会议,并协同督导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镇区的督促指导工作,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
㈦加强自身建设。
今年以来,我办认真总结农办成立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和不足之处,深入开展党性分析、评议及整改,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内容,使班子和全办党员同志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工作素质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工作责任感得到增强。年内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央一号文,派员参加北京大学学习班,开拓思维,加强理论素养;我办还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今年吸收预备党员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一名。
二、2008年工作设想
2008年,我办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抓手,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完善发展政策,加快解构城乡二元结构,努力实现全市人民的富裕安康。
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各有关部门,以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努力促进新农村建设示范镇、示范村农村经济得到新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新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新改观、农村精神文明得到新进步、农村民主管理水平得到新提高。一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镇村从实际出发,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通过各种形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二是加强村庄规划、整治和建设,按照“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产业发展、方便农民生活”的原则,在示范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启动村庄建设的规划编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积极建设农民居住小区,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三是努力培育新型农民,发挥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设项目由农民参与决策,激发群众建设家乡的热情,使农民成为投资投劳、自主建设的主力军。四是创新村企共建新农村工作,积极引导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和个体老板、私营企业主,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市场、经营理念等方面支持新农村建设。
2、继续推进农村体制性改革。一是扎实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加强对镇区的工作指导和检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二是继续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探索规范的股份合作制运作管理模式。三是推进“村改居”工作,研究、解决好“村改居”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和社区事务管理等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三是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
3、积极做好村(居)两委工作实绩考核和换届工作。明年初将是市对村(居)两委干部进行工作实绩考核奖励的第一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各项审核评选工作,通过实绩考核奖励,引导村(居)两委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另外,明年上半年我市将进行村两委换届。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换届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和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4、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政策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加快研究实施细则,在农民自愿投保的基础上,按照“先起步后完善”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面广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并纳入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继续推进农村社保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和调查研究,探索市、镇两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村组集体、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积极配合开展农村医疗保险改革工作,推进农民基本医疗统筹保险与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继续关注和健全农村低收入家庭保障、困难儿童读书补助、特殊困难农户救济等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6、积极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继续协同有关部门,重视解决好农村各类矛盾,包括发展引发的矛盾、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和农村组织体制引发的矛盾,如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纠纷、代耕农问题、集体经济财务混乱、基层干部作风、村组债务等,尤其密切关注和跟踪解决好农村出嫁女以及代耕农的后续问题,继续狠抓落实,规范操作,责任到人,促进平安中山建设。
7、充分发挥参谋职能作用。围绕加快农村发展和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强对三农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继续总结和推广镇区在三农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加强《中山三农工作信息》采编工作,为全市三农工作提供更多经验借鉴。
8、加强农村政策的宣传工作。以农村改革30年为契机,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村各项政策的宣传,宣传农村改革历程、成果与经验。
中共中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