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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处置问题楼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批楼盘准予确权办证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处置问题楼盘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20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03]6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涉港问题楼盘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房函[2004]363号)两个文件的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空间,现将第二批33个准予确权办证的楼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城区12个楼盘,涉及用地面积190074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66平方米、2630户。
   二、镇区16个楼盘,涉及用地面积53747平方米、建筑面积72432平方米、772户。
   三、涉港楼盘:
   1、城区1个楼盘,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242户。
   2、镇区4个楼盘,建筑面积73874平方米、655户。
   自通告之日起,有关楼盘的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相关的办证资料,到楼盘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分局办理相关手续。

中山市处置问题楼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