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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中山市打击走私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1998年09月29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打击走私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山市打击走私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市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的部署,制定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由市委、市府实施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属各镇区要按照市的领导模式,结合当地实际,抓住突出问题,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缉私职能部门和有关部门,应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指定领导专管。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制定并落实相应的行动或专项治理方案,抓出成效。
    根据市委、市府部署,成立“中山市缉私行动督查队”,由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组直接领导,队部设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成人员
    队  长:张国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队长:林章万(市打私办主任)、秦军彬(中山海关调查处副处长)、蓝卫海(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冯永富(市边防局副局长)。主要成员视实际工作需要随时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
    (二)工作方式
    一是将群众举报的重大走私线索及时交转案发地有关部门查处。
    二是检查、督促有关缉私部门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并将情况随时报市领导。
    三是必要时直接联合查缉重大的走私案件。
    四是牵头组织检查、督导市属各部门的打击走私工作落实情况。
    (三)组织纪律
    一是严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举报人情况、案情以及督查队的行动。
    二是廉洁自律。不接受走私单位和人员的馈赠宴请;不为走私分子说情;不搞“罚款放行”;不向举报人索要钱、物。
    三是服从指挥,令行禁止,佩证上岗。
    (四)职责任务
    督促、指导案发地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直接查缉各地举报的走私案件,并协调监督各缉私职能部门将案件交由海关统一处理。
    二、查缉重点
    重点商品:包括两车(汽车、摩托车)、两油(成品油、食用油)、两料(纺织原料、化工原料)及通讯器材、盗版光碟、冷冻品、香烟。
    重点渠道:主要是加工贸易渠道和海上走私活动。
    重点地域:主要为中山内河水道的横门、磨刀门、白灯沥水道和沙头涌海面、联石湾水闸。
    三、目的
    通过重点打击,有效遏制中山境内利用港澳小型船舶中途过驳、非设关地卸货、两套单证、伪装少报等走私活动;坚决取缔进口汽车摩托车、家电非法组拼装活动和走私货物的销、运活动;着力解决加工贸易渠道的“飞料”走私。
    四、部门分工
    海关、边防、渔政:重点打击海上走私、加工贸易渠道的走私以及“三假”(假批文、假单证、假印章)、“三包”(包证、包税、包核销),混藏夹藏、伪报少报的走私。
    公安、工商:重点打击上岸私货的销、运活动和机  车、电器非法组、拼装活动以及加强市场管理。烟草专卖局:重点打击走私香烟在我市的蔓延销售,根据“烟草法”取缔走私烟市场和集结点。
    五、综合治理
    (一)对加工贸易企业、三资企业、报关单位的监管和有关治理工作,由海关会伺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
    (二)对进口油(包括原油、基础油、成品油、食用油)的运输、加工、储存、销售的治理,由经委会同计划部门、粮油部门牵头办理。
    (三)对口岸的治理,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及非设关港口、码头的治理,由口岸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牵头办理。
    (四)对各类进出口企业的治理,由外经贸主管部门牵头办理。
    综合治理牵涉面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加强协调,负起监督责任,保证综合治理抓出成效。
    六、严厉查处
    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走私大要案是联合行动迅速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查处的重点是法人走私大案。特别是对法人走私“两油”、“两车”;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虚假单证走私的,数额巨大的案件;党政军机关、经济管理部门、执法司法部门及有关人员参与走私、放私、护私的案件;对船舶、车辆责任人直接参与走私的案件、凡涉嫌犯罪的,均应尽快侦结,从快从重判处。各职能部门查缉上述案件,必须尽快报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整理报告市主要领导。必要时由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协调各执法、司法部门介入检查,组织足够力量,排除各种阻力,加快办案速度。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