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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做好我市被解散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职工分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0年05月23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市劳动局《关于做好我市被解散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职工分流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OOO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做好我市被解散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职工分流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
    为妥善处理我市被解散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不含农村信用社)职工的分流问题,根据省府《印发省劳动厅关于做好我省被解散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农金会人员分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函[1999]6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有关政策规定,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分流原则
    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依据,根据被解散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及其职工的具体情况,做好分流工作。各中小金融机构在制订清理整顿方案时,要把职工的分流工作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和落实再就业工程有关政策规定,在切实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坚持职工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一步到位,市场就业”,尽快促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直接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保证各中小金融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二、分流措施
    (一)对劳动合同期满的职工,一律终止劳动合同,按规定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月平均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前3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市统计局公布的1999年度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1350元)。
    (二)对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原固定工及有关人员,结合现行再就业有关政策,分别作如下处理:
    1、鼓励个人自谋就业出路。对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原固定工的调动,其改变工作单位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1个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市统计局公布的1999年度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为1350元)。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享受失业职工待遇。
    2、停业整顿期间,凡调动到新单位的,原单位工作时间可作为连续工龄计算,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除因中小金融机构的移交、清理整顿、托管和资产追收等有关工作需要安排留守的人员外,其他职工原则上均应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留守人员留守结束后,解除劳动关系,按本项第1目的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4,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交纳保险金每人2000元,办理离岗退养手续,从交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6?8年的职工,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批准,企业除按离岗退养办法为其交纳保险金外,超出5年部分按每年每人2000元标准(不足半年按半年,超过半年不足1年按1年)一次性计交保险金后,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达到离岗退养年龄时,享受相关待遇。
    5、伤残军人、残疾职工以及患严重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并被确认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但未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参照执行《关于做好转制企业伤残军人、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府[1999]104号)有关规定。
    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力的职工,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可按有关规定向劳动、社保部门办理病退手续。对尚未达到上述年龄者,由企业为其一次性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费用。达到病退年龄时,享受有关待遇。
    三、其他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职工,纳入失业职工管理,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职工档案交由市劳动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免费托管,干部档案交由市人事局免费托管。
    (二)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其过去按规定视为缴费年限和已缴费年限予以保留,并与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符合退休条件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原住房已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产权关系;未购买的,按现行有关政策办理,也可以继续租用,租金标准按政府规定执行。
    (四)原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在企业财产处置收入中优先拨付。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由原企业一次性向社保部门缴纳。
    (五)分流工作中所需费用,在停业整顿费用支付。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执行。

市劳动局
    二OOO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