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珠江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考核名列全省第二
2003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强珠江综合整治的部署,严格按照《广东省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治任务,加强水环境保护,治理水环境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取得很好效果。全市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各主要水道总体水质保持良好,石岐河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小榄水道、鸡鸦水道和磨刀门水道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横门水道达到Ⅲ类水质标准,5条水道均无年均值超标项目。近岸海域监测的中山浅海渔场区和内伶仃岛自然保护区2个点位水质评价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饮用水源地全禄水厂和马大丰水厂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要求,水质为优,各监测因子达标率均为100%。在2010年度珠江综合整治考核中,我市仅次于广州市排在全省第二。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珠江综合整治,作为我市水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列为各镇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设立了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方位协调,环保局全过程跟进、统一监督管理,水利、农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积极主动配合”的工作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落实整治任务,年终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严格督办制度,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推动各项工程建设。将整治工作与完成“十一五”总量减排任务相结合,及时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困难问题,确保总量控制目标实现。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分工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各镇区按照属地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珠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切实保障水质安全。一是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编制《中山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于2008年通过专家评审。根据广东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中山市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2010年完成《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域调整规划》编制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为“十二五”发展拓宽了建设用地。在全禄水厂吸水点、马大丰水厂吸水点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水文自动监测站,及时掌握饮用水源状况。二是清查影响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开展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市环保、水利、建设、农业、卫生等部门多次组织饮用水源保护区检查,依法取缔关闭保护区内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实施珠江整治8年期间,我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达标,有效保障了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削减水污染。一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3至2010年,投入40亿元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20个,污水处理能力从10万吨/日增加至95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从13.8%增长至87.4%,率先在全省实现镇镇建有污水处理厂,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黄华华省长批示推广中山做法。二是落实污水处理经济政策。市财政对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补贴400万元/万吨处理规模,对镇区贷款部分资金实行3年50%贴息,折算后补贴总额达610.6万元/万吨处理规模。我市从1998年起正式开征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在严格审核运营成本的基础上,采取“小步快跑”形式,先后四次上调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各镇区通过污水处理收费质押贷款解决建设资金近18亿元。三是完善污水处理管理配套政策。出台《中山市城市排水规划管理办法》、《中山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暂行)》,修编《中山市污水建设规划》,对全市18个镇区开展雨污分流专项规划,全面实行雨污分流规划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能。
(四)加强重点工作,综合整治前山河流域水环境。落实《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至2010年底市镇两级累计投入整治资金超过12亿元,取得较好整治效果,前山河水质稳定逐步好转。投入近4亿元建成流域内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处理能力达11万吨/日。投入1.5亿元对流域内35条河涌进行清淤疏浚和护堤加固,完成安阜涌抽水泵站、申堂涌整治、新前进村月环坑排洪渠整治及157项排涝泵站改造等工程。投入2.33亿元对坦洲大涌口水闸、灯笼山水闸、联石湾水闸及马角水闸实行分批重建。投入2.6亿元对茅湾涌实施改造,首期工程拓宽河涌1.4公里,开挖蓄洪净化湖不少于800亩,配套进行水泵闸、文阁河泵站技改等。投入250万元在流域内种植红树林880亩,每年投入100多万元对河涌漂浮垃圾进行清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积极推广沼气养殖,流域内建有沼气养殖场13个、肉联厂沼气池1个。投入1230万元建成镇级标准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日处理规模150吨/日,配套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有效防止二次污染。根据省环保厅对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出“摸清底子、全面评估,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的要求,我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三乡和坦洲镇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属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整治工作。从去年11月到今年2月间,就出台了《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议的意见》、《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等多份文件。集中清理前山河流域非法养殖场、河面垃圾、两岸违规堆放和处理垃圾行为,发出清拆通知书270份,出动人员292人次,依法清拆非法养殖场250个。加强对工业污染企业的监管,形成高压的监管态势,杜绝违法排污现象。加快跨界河流截污工程建设,采用免招标方式推进鹅嘴涌截污工程。建立“月初有部署、月中有交流、月末有总结汇报”的通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月开展一次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困难,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五)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内河涌综合整治。按照“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建设理念,坚持能引、能蓄、能排、能控制、能调度、能通航和“先中心后边远”、“先主干后分支”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推进内河涌综合整治,重点整治主要河涌、主要河段,尤其是流经人口密集区和工业园区的河涌。市政府成立内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治理内河漂浮垃圾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拨出专款用于补贴内河整治,把内河整治工作列入文明镇村考核评比条件,将内河整治工作纳入镇村领导干部岗位目标管理,实施各级行政首长责任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资金13.01亿元,整治内河涌1605.2公里,清拆违章建筑25万平方米,每年投入1000万元清理水浮莲等漂浮垃圾2800吨,治理直排厕所3952个,清淤土方1256万立方米,护岸砌石88.22万立方米。通过整治,我市内河水环境明显改善,内河防洪排涝能力得到提高,镇容村貌有了很大改观,航道航运能力得到改进,农业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六)加快结构调整,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一是严格环保准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加快生态产业发展,提高各类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从资源消耗、投资强度、环境影响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引进项目,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环保型项目,近年拒绝的污染项目累计规模达1000亿元。持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2005年至2009年全市共削减化学需氧量1.44万吨,二氧化硫0.4万吨,分别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82.76%和80%。二是严格环保执法监督。各部门各镇区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形成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合力,重金属污染排放、危险化学品处置和饮用水源保护等得到了规范管理,企业及周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近5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万多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万多家次,环保、城管执法、工商、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190多次,拆除违章建筑1800多间,排污费解缴入库额1亿7千多万元,调处环境信访案件9511宗,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504宗,处罚金额1524.1万元。投资4800万元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监控企业303家,监控污染负荷占80%以上。建有联网监测点316个,其中化学需氧量监测点71个、二氧化硫监测点14个、重金属监测点4个、流量监测点277个、视频监测点439个。三是大力推行节水降耗和清洁生产。自省环保厅2004年全面启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来,有19家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列其中,除3家关停外,其余16家全部按时通过审核。根据国家环保部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要求,我市制定了清洁生产工作计划,根据《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筛选出190多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通过努力,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从2005年87.5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64.5立方米,万元生产总值COD排放强度从2005年2.484千克/万元下降到2010年0.866千克/万元。
(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垃圾处理,提高生态建设水平。一是强化养殖业管理。出台《中山市畜禽养殖管理规范》、《中山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中山市生猪发展指导意见和区域布局(2010-2020年)》等文件,划定生猪禁养区、限养区、准养区,明确养殖场申办选址等要求,规范养殖行为。根据全市整体规划,狠抓禁养区养殖场的清拆整治,按照生态农业发展要求,把畜禽养殖场与农田、鱼塘、园地进行统一规划,要求新建改建和已建养殖场(小区)向生态型、环保型方向发展,逐步呈现“畜果(鱼)结合、禽果(鱼)结合”等立体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充分利用畜禽排泄物,消除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减少生产成本。全市建成沼气池近50座,把沼渣沼液作为果树、蔬菜、鱼塘有机肥料而自行消化,沼气用来煮饭或给小猪保温,解决了养殖场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降低种植成本,生产综合效益显著。二是以组团模式推进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为解决垃圾收集清运造成的二次污染、减少运输成本及整合土地资源,以若干镇政府、区办事处为组团,高起点高质量建设北部、南部和中心等3大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总投入21.3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处理能力共3100吨/日,对24个镇区的垃圾实施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三是加强生态建设工作。自2004年启动国家生态市建设以来,组织投入100亿元推进内河整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废物处置、绿化美化、生态保护、湿地恢复、矿山复绿、生态农业、食品检测、污染监控、优美乡镇等12项生态环保工程,18个镇建设成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10年10月我市获评国家生态市通过公示,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地级生态市。 (市环保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