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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6日

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根据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出台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府办函〔2022〕27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该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9月,经省爱卫办推荐,我市被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确定为成为全国32个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省市之一,是全省唯一一个获批成为全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地区。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精神,我市作为全国首批、广东首个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地区,需要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的制定,以上述上级文件为思想指导和体例依据,符合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的工作要求,是开展试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核心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机制、评估对象及内容、评估程序、结果运用、工作要求等七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明确把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作为落实健康优先理念的政策工具,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不断提升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健康中山建设。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我市要实现对所有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第三部分为工作机制。明确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统筹协调机构、工作实施主体、专家技术力量形成机制。

  第四部分为评估对象及内容。明确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对象是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评价评估内容是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危害健康的因素。

  第五部分为评估程序。明确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可根据评价评估对象的健康危害性和社会敏感性,采取简易程序或标准程序进行技术评估。

  第六部分为结果运用。明确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结果运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报告是政府和部门制定各类政策、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七部分为工作要求。明确了要根据“先行先试、逐步完善”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

  三、政策红利

  (一)进一步推动“健康入万策”。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到2023年底,要实现对所有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均要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这是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重要举措。

  (二)有效控制和减少影响健康的负面因素。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是大健康理念为遵循,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价评估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危害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有效控制和减少影响健康的负面因素。

  (三)推进我市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机制”。《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也提出,要“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我市作为国家卫生城市和广东省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市,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机制是我市推进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