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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4日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为规范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草拟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为了加强对《管理细则》的理解,现就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国家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培育,促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草拟了《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试行)》。

  二、《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

  《管理细则》共分为七部分,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制定《管理细则》的依据及必要性,并明确奖补资金的用途;第二章为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绩效目标,主要明确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第三章为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明确奖补资金所要奖补的对象、奖补条件及具体要求;第四章为项目和资金管理,明确了奖补资金来源及项目申报流程和分配、拨付程序,第五章为项目各方责任,主要明确了资金项目审批部门的责任和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第六章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责任追究;第七章为附则,主要明确《管理细则》实施的起始日期及有效试行期。

  三、《管理细则》制订实施的意义

    发展“三品一标”,是各级政府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市农业部门从新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把发展“三品一标”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纳入了全市农业发展规划,予以统一部署和整体推进。为了提高生产主体申报“三品一标”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的积极性,市农业农村局设立奖补资金,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以及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的企业进行奖补,并制订实施《管理细则》,将补贴范围予以明确、补贴标准予以定量、补贴程序予以简化,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



  政策文件: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