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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物流发展项目)实施细则》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物流发展项目)实施细则》,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为培育和发展一批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物流龙头企业,引导物流业企业做优、做强、做精,在全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助推物流企业降本增效,做强做大。为规范专项资金促进物流发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二、文件主要内容

  本文包括总则、支持对象内容和标准、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

  (一)支持项目

  包括:支持新建或改造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支持新建或改造公共冷库、支持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支持流通领域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农村物流标准运营网点建设等。

  (二)项目条件

  1、支持新建或改造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

  (1)配套相应的机械化设施设备,包括巷道堆垛机、输送机、自动引导搬运车、高架叉车、自动分拣装卸等;

  (2)配套相应的信息化系统,包括无线射频识别、智能标签、条形码等自动识别、WMS仓库管理系统、WCS仓储控制系统、订单管理系统等;

  (3)符合我市重点物流业园区集聚发展要求,符合我市优先发展产业目录,有明确的市场需求,所依托的物流技术和管理水平应达到当前国内先进水平;

  (4)实现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包括行业引领示范作用、上下游联动,提升空间可存储量、提高分拣和仓储运营效率,降低物流、劳动力成本、货损率等。

  2、支持新建或改造公共冷库。

  (1)冷库为公用型(非自用),用于存储农产品、食品、药品类;

  (2)配套相应的冷链设施设备,包括制冷系统、保温材料,配备必要的冷藏车,对冷库封闭式交接货通道、月台、货架进行标准化改造等;

  (3)采用先进物流技术,配套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使用标准化物流设施设备;

  (4)自有冷库容量达5000吨(含)以上或自有冷库面积1500㎡(含)以上或自有冷藏车20台(含)以上。

  3、支持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

  (1)围绕标准托盘(1.2m×1.0m,含标准周转箱、笼车等)进行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包括标准货架、叉车、分拣设备、信息化系统等;

  (2)托盘周转箱等物流单元标准化率80%以上,带托运输率50%以上,重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格率90%以上;

  (3)对上下游企业有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其进行仓储、运输、产品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化升级改造。

  4、支持流通领域供应链体系建设。

  (1)支持商贸分销供应链、电子商务或跨境电商供应链、医药流通供应链、其他流通领域供应链等体系建设;

  (2)围绕供应链体系建设进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服务供应链管理提升、供应链流程塑造及优化、供应链重要节点建设的设备设施更新配置;围绕供应链体系构建配套的信息系统建设、改造、升级;

  (3)提供研发设计、集中采购、金融服务、物流配送、品牌营销等集于一体的供应链服务;

  (4)打通供应商、厂家、分销企业、零售企业、物流企业、单元化物流载具租赁运营服务企业等完整链条,整合各环节的资源配置、库存管理,促进流通环节间的统仓共配;

  (5)实现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包括提高装卸货工时效率、平均库存周转率,供应链重点用户系统数据对接畅通率80%以上,供应链综合成本(采购、库存、物流、交易成本)降低20%以上,订单服务满意度(及时交付率、客户测评满意率等)80%以上。

  5、支持农村物流标准运营网点建设。

  标准化运营网点是指企业自建或与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商业合作,建设包含物流服务、农村生活综合服务、益农服务等功能的村级运营网点,整合线路实现定时、定点、定线配送,实现统一品牌、统一标志、统一规程、统一标准、统一结算。

  (三)支持标准

  1、支持新建或改造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按项目申报期内符合条件的投资额之和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支持新建或改造公共冷库。按项目申报期内符合条件的投资额之和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支持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按项目申报期内符合条件的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

  4、支持流通领域供应链体系建设。按项目申报期内符合条件的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支持。

  5、支持农村物流标准运营网点建设。对在中山市5个(含)以上行政村布局标准化运营网点的企业,在项目申报期内,按每个网点2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的工作流程

  主要流程包括:市商务局发布申报通知、资金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镇街商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进行项目审核(可组织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核)、社会公示、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等。

  三、其他重点内容

  资金具体支持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