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创建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
为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按照文化部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结合《中山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及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现状
中山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以高度文化自觉做到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统筹兼顾有机融合,为示范区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经济基础扎实。2017年全市生产总值3450多亿元,同比增长6.6%,居广东省地级市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2.7亿元,同比增长8.3%。二是城市文明水平较高。2005年至今五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凝聚力和城市软实力显著增强。三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诞生了以孙中山、郑观应、萧友梅、吕文成等为代表的大批历史文化名人,保有大量文物和历史文化建筑,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多样的民俗文化,2011年被国务院授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四是文化基础设施优良。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艺术中心等大型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齐全,拥有国家部颁一级馆3个。各镇区均建成省特级文化站,277个行政村(社区)均建有高标准农村(社区)文化室,其中168个行政村(社区)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市每千人拥有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50平方米。五是文化服务供给丰富。以固定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等多方式相结合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每年举办各类文化活动6000多场次,打造了“中山合唱节”、“书香中山”等20多个文化活动品牌。六是文化改革成效明显。出台了《中山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中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先后完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农村文化室全覆盖和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火炬开发区成功创建首批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小榄镇、南区、三乡镇正在创建第二批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5个市级文化事业单位全部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虽然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不平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未能满足新时代发展需要,特别是高端文化人才、复合型文化人才缺乏。三是公共文化服务存在多头管理、资源分散、服务效能偏低情形。四是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数字文化资源整合和推广应用有待加强。五是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要求,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构建体现新时代发展趋势和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弘扬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党委政府主导。落实党委政府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按照国家示范区创建标准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坚持社会力量参与。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培育和引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增强发展活力。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创新发展思路和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动实现“双向互动、供需对接”,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强统筹管理,打破条块分割,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协同机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发挥整体优势,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三)主要目标。
创建期内,对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查漏补缺,提档升级,补齐短板,实现所有创建任务全面达到或超过创建标准。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为抓手,结合《中山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发挥中山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的地缘优势、宜居精品城市优势、丰厚多彩的本土人文资源优势,全力打造“四方联动、五级共建、六大文化之城”中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模式,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供需对接、特色鲜明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文兴城美、文产融合的文化引领型城市。
1.实现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优质化,提升城市人文环境和人居品质。以“城乡十分钟文化圈”为目标,推动市、镇区、行政村(社区)、街区、住宅小区等各类文化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文体设施提档升级。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设施建设,优化设施运营和服务,使文化设施成为我市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多元化、社会化,推动文化资源共建共治共享。以解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为出发点,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发动企业、社会组织、市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文化新格局。
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充分挖掘中山本土文化资源相结合,增强城市文化影响力和凝聚力。推动地方戏曲和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和保护利用,充分发挥本土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产业文化资源优势,建立成体系的市级文化品牌和“一镇一品”的基层文化品牌,打造本土精神文化符号,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设规范化、高效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公共文化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年报制度、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制度,健全群众满意度评价和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三、创建任务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宜居文化之城。
1.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整体规划,打造宜居便捷文化圈。根据国家和省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意见和实施标准,落实《中山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2-2020)》,结合我市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环境条件、文化特色,制定《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确立全市公共文化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和布局。各镇区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形成刚性约束予以落实执行。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供给,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用地指标。完善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路牌标识。到2020年,全市每千人拥有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200平方米;公共文化活动中心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3万人/个。
2.推进大型文化场馆建设,打造宜居城市文化核心设施。加快推进中山纪念图书馆建设,2018年年底落成开馆。加快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30家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按照部颁一级馆标准,加快推进市新博物馆建设。推动新美术馆选址、立项等工作,力争项目在2020年底前动工。开展新科学馆、新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工人文化宫二期工程等重大文化设施的研究和规划。
3.加强镇区文化设施建设,打造宜居城乡人文环境。结合我市组团发展战略,通过资源整合、共建共治共享方式,推动西北组团文体艺术中心等文体活动中心建设。扶持镇区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途径提升镇区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结合文明城市(镇村)创建、乡村振兴战略和文化强镇建设,整合基层文化资源,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中,打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乡风民俗、传颂乡贤好人的文化展示长廊、公园广场、街区文化景观等人文设施。
4.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打造宜居社区文化生活平台。按照《中山市推进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方案》,构建标准化、特色化、数字化“三元服务空间”,形成以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和委员会为主导、社会组织和社工专业人才参与运作的“三方联动格局”,实现文化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三项服务融合”的“三三三”工作模式,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8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均要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100%覆盖。
5.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公建配套政策,打造具有人文氛围的宜居住宅小区。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建设项目公建配套设施的科学安排,明确公共文化设施配套比例。建立公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公示和通报制度,引入社会监督,督导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依法规划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市、镇区两级选择有条件的新建居民住宅区,开展公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试点,探索建设和管理运行经验,形成示范效应,逐步在全市推开。
(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建设和美文化之城。
6.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按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结合《中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种类、数量和标准,落实各级党政部门保障责任,科学规范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施效果、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文化需求,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指标。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关规定,落实免费开放项目和免费开放时间,并做好免费错时开放。
7.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实现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完善市、镇区、村三级公共文化场馆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采取“阵地+流动+数字”方式,推动服务方式从“单一供给”向“多元供给、交互供给”转变。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效能监测体系,建立公共文化需求征询反馈机制和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
8.打造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实现城乡阅读资源共建共享。修订和完善《中山市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推动人才队伍、文献资源、技术平台、阅读活动、业务场馆共建共享,实行市聘分馆副馆长下派镇区、镇区安排分片专管员下派村(社区)督导的“双派”制度。到2020年,全市人均年增新书达到0.08册以上,人均藏书达到1.5册以上,每册图书年均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到馆1次以上,公共图书馆(室)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5万人/个。
9.打造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公益文艺服务优质均等。开展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模式,出台《中山市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建立“两式两员四协同”模式的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采用市文化馆任总馆或镇街文化站任总馆两种建设方式,实行市聘组织员下派镇区、镇区聘文化专员下派村(社区)的“两员”制度,实现市、镇区、村三级群文活动协同、文艺创作协同、业务培训协同、数字服务协同“四协同”模式。广泛引入提供特色化、个性化和品牌化服务的社会文化艺术机构,推动全市群众文化资源的集约利用和服务联动。到2020年,力争不少于60%的镇区加入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
10.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服务供给多元化。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基本目录,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共同发展”的多元供给格局。
(三)打造公共文化服务精品项目,建设品牌文化之城。
11.打造“全民阅读之城”。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结合《关于深入开展全民阅读 加快“书香中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伟人故里·书香中山”系列全民阅读活动,深入推进“市民选书、政府买单”等惠民活动。充分利用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农家书屋等全民阅读空间,推动全民阅读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提高“书香中山”品牌的辐射面和影响力。适应数字化新趋势,大力开发应用数字阅读平台,丰富数字阅读资源,推进数字阅读普及发展。培育和发展中山市阅读促进会等阅读组织,每年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500场。建成城市街区阅读空间“中山书房”不少于50个。
12.打造“中国合唱之城”。提升中山作为全国首个合唱基地的建设水平,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校园、企业、社区等合唱团队不断提高艺术水平。加强骨干合唱团队建设,打造高水平的合唱队伍。发挥合唱名家工作室和合唱大师班的传、帮、带作用,培育更多高水平的合唱指挥。坚持每年举办一项全国性大型合唱活动,打造“中山合唱季”品牌,构筑全国合唱艺术高地。
13.打造“全民艺术普及之城”。一是打造艺术普及培训平台,利用文化馆(站)广泛开展各类常态化、普及性的艺术教育和艺术技能培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市各级文化场馆每年举办不少于300场培训、讲座、展览,每个行政村每年观看不少于5场戏剧或文艺演出。二是打造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平台,保护传承粤剧、非遗、民间艺术等优秀传统文化,制定《中山市粤剧保护传承发展实施意见》等配套制度,健全保护传承工作机制,完善传承基地、传习所和展示馆等基础设施。大力开展粤剧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三是打造艺术创造平台,形成系列市级文化艺术普及品牌,提升惠民效果。四是建立艺术普及服务联动机制,整合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建立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联盟,分工协作,协同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五是构建艺术普及场馆和人才共享体系。公开征选一批社会文化艺术机构成为“共享文化馆”,拓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阵地。通过项目征集、定向资助、奖补政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打通体制内外的场地资源和人力资源通道,弥补体制内艺术普及资源的不足,形成全民参与艺术普及的良好局面。
14.打造“一镇一品”基层文化品牌。加强本土文化品牌培育,各镇区通过挖掘、提炼、开发、整合文化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激发群众的文化自觉,激活本土文化的生产动力,丰富活动载体,带动基层地方特色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到2020年,培育基层地方特色文化品牌不少于25个。
(四)整合数字文化服务资源,建设智慧文化之城。
15.打造“中山文化云”平台。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体系建设,搭建“中山文化云”平台,以“互联网+”融会贯通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形成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服务大平台和大数据。主动对接国家和省的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促进数字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和水平。
16.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城乡电子阅报屏等数字文化项目建设。依托市文化馆、镇区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开展远程文化艺术培训,构建市、镇区、村三级数字远程培训体系。建设社区文化O2O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联动服务,丰富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到2020年,全市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资源数量不少于100TB,镇区图书馆开辟专题页面建立便民使用通道。市图书馆建设5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市文化馆建设2个、市博物馆建设1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市、镇区、村三级公共文化场馆数字文化设施配备率达到100%,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17.完善“你点我送”文化惠民通平台。建设市、镇区、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配送网络,形成按需定供的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你点单、我配送”的工作机制,广泛实施订单式、菜单式和自助式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从“单向输送”向“双向互动、供需对接”转变,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精准供给、精准服务。每年通过“你点我送”文化惠民通平台配送公共文化活动不少于500场。
18.打造“文化中山”有线数字电视服务专区。整合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拓宽传输渠道,为广播电视用户提供全天候、一站式、点对点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到2020年,“文化中山”有线数字电视服务专区数字资源达到2.5TB。
(五)实施文化暖心工程,建设博爱文化之城。
19.开展文化精准扶贫。扶持和推动文化建设相对薄弱的镇区完善公共文化设施,补齐文化设施建设短板。建立“结对子、下基层、种文化”帮扶机制,组织协调市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先进镇区“点对点”帮扶落后镇区,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文化能人等专业人士到落后镇区传、帮、带、教。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大力开展送戏下乡、送展下乡、送培训下乡等文化下乡活动。创新农村电影放映模式,探索公益电影与商业电影相结合的电影放映机制,扩大公益电影受众范围和惠民效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观影需求。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覆盖率达到100%,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以上电影,院线上映不足两年的国产新片比例不低于1/3。
20.面向特殊群体开展“文化关爱”行动。研究制定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约束性制度,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关爱特殊群体服务项目,文化、教育、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分工协作,做深做细面向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发挥文化品牌项目的作用,开展“文化关爱·筑梦中山”三进(进工业园区、进异地务工人员子弟学校、进残障人士服务点)活动,为异地务工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提供暖心贴心的公共文化服务。市、镇区两级各公共文化机构打造关爱特殊群体的活动项目不少于2个。
21.打造“博爱100”社区公益文化创投活动品牌。组织举办“博爱100”社区文化公益创投大赛,推动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引导更多社会文化机构参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支持群众自办文化,加大对民间文化能人、文艺团队的扶持力度,搭建群众文化活动交流互动平台,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到2020年,每年资助业余文艺团队和社会组织150个以上,每年开展公益文化活动500场以上。
22.倡导文化志愿服务。加强市文化志愿者学院建设,完善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创新文化志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载体,健全文化志愿者培训上岗、供需对接、服务激励等配套制度,采取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服务、专业化培训、项目化拉动、信息化支撑、社会化运作、品牌化引领等举措,建立更科学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到2020年,全市注册文化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达3‰。
(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设活力文化之城。
2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建立由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的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组,各镇区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四方联动”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市、镇区、村、住宅小区和社会组织服务点等五级共建共治共享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4.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在完成理事会组建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5个市级文化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文化事业单位发展活力。优化公共文化机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公共文化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工作情况年报制度、安全管理和安全评价制度。
25.建立促进文化消费工作机制。引导文化消费行为,通过补贴和支持文化消费,实现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互惠共赢。主动对接文化部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出台促进文化消费的扶持政策,制定针对性措施,实施品牌引领,培育文化消费理念,扩大文化消费市场,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的文化消费活动品牌,引领文化消费新时尚。贯彻落实文化部等四部委《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加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力度。
26.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以及国家、省、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标准要求,结合《中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测算年度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使我市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处于本省领先水平。探索建立涵盖预算、执行、决算等全环节的公共文化财政投入监督机制。各镇区切实保障创建经费,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开展公共文化建设。
27.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要求和国家、省、市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在中山市文化强镇区考核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考核权重,将镇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镇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将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纳入本镇区对行政村(社区)领导班子考评指标体系。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多元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市级公共文化场馆的服务绩效开展评估和公众满意度测评。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群众对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运行的满意度情况和反馈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成效突出、经验先进、群众满意度高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予以表彰奖励。
28.强化公共文化队伍建设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激励政策,为各类文化人才成长和发展提供广阔舞台和良好环境,吸引更多文艺专才扎根中山。将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教学体系和市、镇区、村三级干部培训计划,形成常态化培训制度。落实文化事业编制,按省特级文化站标准配置人员,确保镇区综合文化站在岗工作人员不少于5名。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各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工作人员。优化市、镇两级文化干部队伍配备,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使市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70%。
29.打好“中山牌”,架起“中山桥”,扩大中山文化影响力。打造“中山路·文化缘”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努力提升中山在国内外友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文化影响力,走出合作发展、互助融合的文化交流“中山路”。一是不断提升中山特色文化影响力。充分利用中山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孙中山思想文化、华人华侨与近现代中国、香山人文历史研究;拓展和深化中山特色文化对外交流内涵,建设一批体现中山特色的文化展示区(空间),提升中山特色文化在全国和全世界的影响力。二是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开展各类公共文化交流,借助国内外的艺术节、书展、论坛、博览会等平台,组织中山各类优秀文化项目外出展演及交流。借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交流合作平台,推进中山文化对外宣传。三是实施“优秀文化引进”工程,提升“中山·公园音乐节”、“绚彩华章”演出季等项目品牌效应,引进国内外优秀的艺术家和演出团队开展文化展示、文化交流,提升公共文化活动艺术品位和国际化水平。
四、重点突破项目
创建期间,努力在四大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形成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特色和亮点。
(一)构建五级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充分整合市、镇区、村、住宅小区和社会组织服务点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破解基层服务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一是建立公共文化人才服务联盟,解决基层文化人才“引进难,使用难”的问题。二是建立市级公共文化服务联盟,整合全市各类文化资源协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三是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图书馆总分馆和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强化总分馆服务的体系化运作,完善服务体系的制度、内容和资源建设。四是以“三三三”模式大力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五是以“博爱100”社区公益创投活动为抓手,大力培育社区公益文化组织,共建共享社区文化资源,活跃社区文化生活。
(二)大力推进“五馆两中心”工程建设。一是新建“三馆”。按照国家部颁一级馆的标准,分别完成中山纪念图书馆、中山市博物馆的新馆建设,启动新中山美术馆建设。二是改造“两馆”。对市文化馆功能布局和孙中山故居纪念馆陈列功能进行升级改造,使之符合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要求。三是提升“两个中心”。推动镇街文化活动中心提档升级,实现全市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增强基层文化设施的吸引力,提高文化设施的综合使用效益。
(三)着力打造“四空间三平台”。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要求,加大公共文化便民惠民的力度,提升市民的体验感。推进一批街区自助图书馆、一批特色实体书店、一批特色文化品牌活动、一批文化设施公建配套示范小区等“四个一批”特色服务空间建设,支持和引导特色品牌文化活动、特色实体书店、“经营场所+图书”、“文化艺术品经营场馆+培训”等特色空间成为公共文化服务新入口和新平台,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体验感。重点打造中山文化云平台、青少年阅读能力养成平台、“你点我送”文化惠民通平台等三个网络服务平台,构建信息化、智能化便民惠民服务空间。
(四)探索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一是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相融合的示范园区,探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良性运行机制。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共享文化馆”、“共享书店”、“城市共享阅读空间”等新型共享文化服务空间。研究制定公益性文化服务财政扶持政策,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生产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企业和其他有关服务场所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三是推动公共文化场馆经营方式改革,促进公共文化创意与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相融合。探索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设立创意工作室,吸引文化创意设计企业和创意人才入驻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四是立足我市历史人文资源,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开发具有中山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资源。五是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消费相融合,通过在“网咖”等新兴休闲娱乐场所中植入公共文化服务,使公共文化服务渗透到城市的每个角落。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制定和落实定期例会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统筹指导全市创建工作。各镇区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照创建标准和本规划制订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二)做好创建保障。创建期间逐步增加财政投入,保障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经费;加大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吸引和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建设运营。各级公共文化财政投入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经费及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由市、镇区两级财政分担,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制定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使用方案,建立经费使用报告制度,确保创建经费专款专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制定创建宣传方案,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户外广告牌等多种载体,开展专题报道、活动推广、成果展示、典型示范和经验交流,在全社会形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课题研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以破解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导向,聚焦公共文化服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制度设计和课题研究。从“纵向”政府层级、“横向”部门联动、“混合”政府与社会合作等维度,研判、借鉴国内外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实践经验,探索开展多方主体、多类设施、多种活动、多条路径、多项机制共建共治,破解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资源整合利用、公共文化和文化产业互联互通、体制机制改革等难题,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共享的目标。全面总结梳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三三”模式、共享文化馆、“博爱100”公益文化创投、文化强镇建设等创新举措,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的“中山经验”。注重课题研究成果应用,出台一系列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制度文件或政策文件。
(五)强化监督考评。建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责任监督考评机制,市人民政府与各镇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创建工作纳入市、镇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及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建立工作自查机制,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区、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国家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报省人民政府及省文化、财政部门。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创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年评选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
附件 (中山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主要指标一览表),此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