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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5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7815

 

 

中山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按照《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省从201771日起,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切实配合省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养老保险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全面深化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模式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为抓手,以统收统支、压实责任、激励约束、增强保障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基金共济功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内容

依据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省级统筹有关政策规定,并制定配套工作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清理和规范有关地方政策及做法,确保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合法合规;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核算和预算、决算草案编制工作;做好对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收支、管理、预算决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核定纳入省级统筹的退休人员资格和待遇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按省要求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数据省级集中;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做好对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规范业务经办和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市政府成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杨文龙(市政府)

  员:洪焰、张立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黄健华(市财政局),方劲松(市发展改革局),陈福成(市审计局),张政鸿(市地税局),牛犇(市统计局),张锦宁(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省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我市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推进省级统筹的配套措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议省级统筹有关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工作,督促检查省级统筹方案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包括组织筹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协调、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行有关工作职责,落实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省级统筹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省级统筹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做好省级统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舆情监控和研判工作,对重大矛盾和问题及时反映上报;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工作的牵头管理、配套政策制定及统筹协调;审核汇总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监督检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情况;按照省的有关要求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协调做好扩面征缴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完成时间:在省级统筹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市财政局。负责我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编制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做好基金地方存放管理等有关工作。

完成时间:在省级统筹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推进企业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完成时间:在省出台省级统筹具体推进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完成。

4.市审计局。负责对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收支、管理、预算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按省有关规定对实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前我市的累计结余基金数额进行核定。

完成时间:在省审计厅确定的具体基金审计时间要求内完成。

5.市地税局。负责扩面征缴,按时足额征收养老保险费;对2011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日起申报的缴费基数、人数与实际不符的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对201171日起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行为进行查处;参与编制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完成时间:在省确定的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时间内完成。

6.市统计局。负责按规定公布有关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等统计数据;配合做好扩面征缴任务下达工作。

完成时间:在省统计部门规定的具体时间内完成。

7.市社保基金管理局。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核算及财务管理、核定纳入省级统筹的退休人员资格、做好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等各项经办工作。按照省规定配合编制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并按照规定程序执行预算;执行省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审核制度,审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领取资格和纳入省级统筹的支付项目和标准;执行社会保险稽核制度,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

完成时间:在省级统筹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其他措施

(一)清理地方政策和规范业务经办。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清理我市养老保险政策,包括计发办法、统筹项目、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缴费政策等,对与国家和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养老保险政策及业务经办逐步予以整改规范。

(二)规范退休人员待遇。20161231日前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退休人员,实行省级统筹后其基本养老金继续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发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审核把关,确保纳入省级统筹保障人员符合条件。

(三)适时实施按职工工资总额征收养老保险费。按照省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实行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依法落实用人单位为全体职工参保缴费的责任和义务。

六、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配套措施作出具体安排。经办机构要强化基础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开展全面宣传和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社保信息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信息数据的清理和集中。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逐级报告,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