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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2017〕29 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2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2

 

 

 

中山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把“持续提升城市宜居环境,建设健康城市”作为突出抓好的两条主线之一。为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城市的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健康城市,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一套科学、有效、可行的指标和评价体系,推动各镇区开展健康镇区、健康村居建设,建设健康镇区试点不少于3个,建设健康村居试点不少于10个。

2018年,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和健康镇村建设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具有中山特色的健康城市建设路径,健康城市细胞工程试点单位覆盖24个镇区。

2019年,全市建设健康镇区试点不少于6个,建设健康村居试点不少于20个;健康城市建设全面达到省级示范城市水平,不少于1个镇达到省级健康镇建设示范镇水平,不少于3个村(社区)达到省级健康村(社区)建设示范点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健康环境。

1.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坚持源头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狠抓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综合治理。整治工业废气,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提升燃油品质,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定期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大气质量目标任务达到省目标任务要求。到2019年底,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0%。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到2019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96.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66.7%。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职责部门:市环境保护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2.城市绿化美化行动。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三年绿化美化”提升工程,推进生态园林建设,强化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争创广东香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广东翠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南朗崖口、坦洲金斗湾等省级湿地公园,打造一批市级镇级湿地公园。推进古香林风景名胜区建设,加快金钟湖公园、古香林公园、金字山公园、气象公园、儿童公园、新安公园(环保教育基地)、树木园三期等城市公园建设。在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等各类公共绿地建设过程中,有条件的情况下增加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元素。推进干线公路绿化美化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岐江河沿江公共绿地和景观带建设。启动森林小镇建设,打造森林生态廊道。推动全民绿化,引导社会力量投资造林。到2019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8.41平方米,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3.06%。(职责部门:市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路局、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行动。

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秀美村庄升级版。用2年左右时间,对全市现有的277个村居从解决村庄脏乱差,改善村容环境入手,对辖区交通主干道、村口、路口、沟渠、小街小巷土堆、柴堆、草堆的随处堆放以及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设棚舍、乱搭乱建、畜禽散养的“三堆五乱”现象进行拉网式集中整治,全方位提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以建制行政村为主,社区居委会为辅,按照整洁村、示范村和精品村三个梯度层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职责部门: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4.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开展“四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强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确保道路干净、完整。加强河道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林木、花草的规划、建设、养护,提升城市绿化管理水平。加强沿街商铺或建筑物的房顶,以及墙身等建筑立面广告设施的管理,确保街景容貌整洁、有序。深化门前三包,严格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加强电线杆、路牌、灯柱、监控等立柱型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维护良好市容市貌环境。重点开展“道路”综合整治、“树木”综合整治、“房顶”综合整治、“立柱”综合整治等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到2019年,城市垃圾分类覆盖率5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三类以上公厕拥有量达到100间以上。(职责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5.城市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构建“大城管”格局,建立市城市综合管理指挥平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指挥信息平台和移动巡查执法系统。建立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加快“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加强城市“六乱”管理,维护城市街头秩序。优化城市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推行步行和自行车慢性交通系统建设,到2019年底,绿色出行率不低于65%。(职责部门:市城管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6.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推动健康城市具体实施,推动健康镇区、健康村居建设,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完成“健康三个一”任务,即每年组织一次大型体育活动、一次健康主题大型宣传活动,新建一批健康细胞工程和健康村镇。到2018年底,健康城市细胞工程试点单位不少于30个,覆盖24个镇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促检查。加快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大病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畅通环境脏乱投诉渠道。发挥爱卫综合协调职能,加大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活禽市场监管、环境污染专项治理力度。加快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内容从偏重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工作模式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到2018年,国家卫生镇创建比例达到100%。(职责部门:市卫生计生局、教育和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境保护局、工商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二)构建健康社会。

7.完善公共安全体系行动。

推进平安中山建设,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强化治安防控、交通和消防管理,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控职业危害风险,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到2019年底,每万人工矿企业生产安生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201,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健康检查开展率不低于90%,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不低于90%,重点行业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率不低于95%。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行实施“文明交通安全计划”,到2019年底,近三年平均交通事故死亡率不高于2.20人/万车,完成65公里市际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的建设任务,完成150公里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任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保持水、电、气、交通、通信、网络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提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5类公共安全风险的预警、监测、控制和处置能力。推进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完善卫生应急体系。预防和减少伤害,普及各类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方面的基本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减少伤害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伤害事件发生。加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合理布局规划应急避护场所,发挥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作用。到2019年底,全市灾害应急避护场所不少于400个。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主动预防、控制和应对境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的监测,提升口岸核生化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卫生港口创建,争创国际卫生港口。健全出入境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国外动植物疫情疫病和有害生物传入。(职责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应急办、卫生计生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8.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行动。

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格局,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扩大食品抽检覆盖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各类企业的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农产品生产行为,提高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渔业用药、饲料及其他渔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添加违禁物质行为。完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实现智慧监管。推进放心菜篮子工程、食品安全升级改造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程、食品检验和风险监控工程、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食品智慧监管工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程等八大“食安中山”重点工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全程监管,落实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责任,完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评估体系。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市民用药安全。到2019年底,各类食品抽检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抽验不合格药品查处率为100%。(职责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9.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

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部署,以实施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有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教育、卫生、住房、就业等更多的公共服务向异地务工人员覆盖,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全市社会福利公平公正分配。按照分步实施、先急后缓、城乡一致原则,重点实施公共教育均等化、公共文化均等化、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服务均等化、社会服务均等化、公共体育均等化、劳动就业均等化、住房保障均等化、残疾人服务均等化等项目,实现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全民共享平等发展机遇。(职责部门:市流动人口办、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残联,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10.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促进行动。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着眼增进民生福址,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保制度配套措施,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提升社会保险服务质量,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控制失业,促进多元化就业,促进重点群体成功就业,提高残疾人、复退军人等弱势人群就业率。到2019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98%以上,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就业人数逐年提升。(职责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民政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1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行动。

落实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分解工作部署,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工作任务。继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加强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加快对困难家庭的安置工作。改善特定群体的住房条件,推进住房货币补贴力度。加快住房保障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棚改规划任务。加快筹建我市住房租赁平台,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加强保障房小区后续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提高公租房入住率。到2019年底,公租房入住率提高到90%以上。(职责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12.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行动。

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完善基本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一体的救助机制建设。提高保障水平,落实低保标准、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双低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机制,推进救急难工作,推动镇区优化困难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权益。到2019年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050元以上,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的救助率达100%以上,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的救助率达100%以上。(职责部门: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各镇区)

(三)优化健康服务。

13.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行动。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安全体制,积极防治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强化法定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开展乙肝、艾滋病、结核病、梅毒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推进结核病防治示范区建设。强化监狱、戒毒所、学校等特殊场所传染病防治。加强霍乱、登革热、手足口病、流感、麻疹等急性传染病监测和监控。综合治理狂犬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落实家庭医生制度,提高重点人群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签约率,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加强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到2019年底,人均期望寿命不低于79.73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不超过近5年的平均发病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比2015年降低20%,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管理率高于90%,重点人群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签约率不低于80%,重性精神疾病病人规范管理率92%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高于40%。(职责部门:市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区)

14.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补齐医疗卫生领域“短板”,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和医疗卫生资源“双下沉”。加强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到2019年,每个镇区至少办好1所达到标准化建设上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或片区原则上设置1所公办公营(公办民营)社区卫生服务站。明确镇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和培育适合我市的医联体模式,建立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探索推行与分级诊疗制度相衔接的医保费用“总额预付、结余奖励、超支分担”制度。加强镇区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强化镇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筑牢公共卫生服务网底。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实施专家挂职帮扶行动,每年派出市属医院专家骨干不少于50名到镇区一级或无定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职。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全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到2019年,全市70%以上镇区公立医院达到二甲及以上标准,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医师数达到2.8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3.5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1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5.4张,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3人。(职责部门: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区)

15.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回归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完善覆盖主要专业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进一步加强处方监管。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全面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以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为重点的内审制度。加强医学人文关怀,将医疗服务理念向医疗照护理念转变,从以疾病为中心的治疗向以人为中心的照护转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到2019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5%以下,再住院率控制在4%以下,院内感染发病率控制在4.5%以下,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12%以下。(职责部门:市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区)

16.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

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院临床研究能力建设,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建设。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升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打造一批中医“名医”、“名科”。加强中西医结合。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全面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到2019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98%以上。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服务,建立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弘扬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发掘地方特色的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继续落实中医临床人才精英培育工程、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和“西学中”培训计划。(职责部门:市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区)

17.重点人群健康保障行动。

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建设完善重症孕妇救治中心、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加大对“两癌”防控,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进一步完善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到2019年,全市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筛查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以下。加强儿童和学生保健工作。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向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实施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预防和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加强学生近视防治,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到2019年,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3.5‰,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保健工作,定期开展儿童和中学生体质监测和体检。关爱老年人健康,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养结合。到2019年底,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2张以上。维护残疾人健康,到2019年底,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到85%以上。(职责部门:市卫生计生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残联,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镇区)

(四)普及健康生活。

18.健康生活促进行动。

引导合理膳食,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发布健康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评估制度,对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解决营养不均衡、营养不良等问题。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单位的营养健康管理。

开展控烟限酒。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推动出台地方禁烟法规。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创建无烟单位。到2019年,无烟单位的建设数量达到815个,抽烟人数占总人口的百分比不高于23%

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全民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宣传,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基层、企业、单位等活动。强化对行为障碍、抑郁症、儿童青少年孤独症、焦虑症、强迫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强对就业群体的心理援助和服务,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老人等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

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及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为重点,加强性健康、性道德和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巩固“无三害”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全民禁毒,深化社会综合治理,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职责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局、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区)

19.健康教育行动。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建设和规范各类报纸媒体、广播电视的健康栏目,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建立健全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开展健康素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专题活动,开展健康大讲堂活动。全面推进健康促进示范镇区、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到2019年底,全市创建健康促进示范镇区2个以上,健康促进医院10个以上,健康家庭300个以上。重点加大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力度,健全和完善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配备健康教育教师,将健康教育纳入相关学科教师教育培训内容。到2019年底,建设健康促进学校不少于120所。鼓励群团和社会组织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的枢纽性作用,开展针对特定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特色项目。到2019年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争取达到25%。(职责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局、教育和体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区)

20.全民健身行动。

落实中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健全完善运动健身休闲网络,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运动会、体育比赛活动。支持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群众性健身运动项目,支持开发特色运动项目,大力发展足球、篮球、游泳、骑行、广场舞等群众性健身活动项目,传承发扬武术、龙舟、舞狮等传统体育项目。到2019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30万人以上。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全民健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加强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足球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适当加大康体设施部分的建设内容,大力推进群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在东部组团、东北组团、西北组团、南部组团及中心组团各完成一个体育公园公园建设。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性,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促进城乡体育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构建“市级、副中心级、镇区级、社区级”四级体育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到2019年底,实现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以上。

加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体医结合”、“体育+健康”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研究。开展针对患者的康复锻炼指导,积极探索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预防、资料、康复等方面疗效。加强居民体质健康测试,推进运动风险评价体系建设。到2019年,居民体质测试合格率达93%以上,中小学生体质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

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实施职业群体、青少年、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及运动技能。深化体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严格保证青少年学生的体育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到2019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7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为:小学达到80%以上;初中达到75%以上;高中及职中70%以上。鼓励老年人、妇女、职业群体等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开展工间广播体操健身活动,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配建健身活动场地。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增加对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健身服务供给。(职责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区)

(五)发展健康产业。

21.创建国家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区行动。

依托中山火炬开发区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中山(中德)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健康产业和健康服务基础,在翠亨新区规划建设国家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区。创新区要创新建设和运营模式,采取由政府引导与社会投资共同建设,吸引国内外健康产业资本和实力企业参股,成立政府与社会第三方共同组成机构负责建设和运营。重点发展创新药物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细胞干细胞治疗等再生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基因诊断肿瘤免疫治疗等精准医疗研发与服务项目、高端医疗器械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健康医药创业孵化加速器、健康医药与医疗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国际合作医疗机构建设项目、中医药健康养生项目、现代医学美容项目、健康休闲养生项目等健康产业,大力引进健康产业投资机构、国际健康与医药创新组织和转化医学组织。发展健康会展经济,承办大型国内、国际健康会议。努力建设具备国际知名度,竞争力和产业集聚程度高,创新水平达国际先进水平,创新人才团队集聚,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强的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区。努力建设世界级生物医药研发聚集区、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高端医疗科技服务聚集区、粤港澳深化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健康领域高层次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职责部门:市发展改革局、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区)

22.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行动。

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鼓励“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与互联网、旅游、文化、健康等相结合。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健全完善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游艇码头等健身休闲设施。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山地、水上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特色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推动形成内涵丰富的健身休闲运动消费市场。每年至少举办1项省级以上体育赛事。到2019年底,努力打造1-2家省内知名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2个以上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牵头部门:市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区)

23.促进社会办医行动。

更大力度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逐步扩大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的范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加大政府财政扶持力度,对取得三级甲等医院资质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给予3000万元奖励。到2019年,争取引入不少于30亿元民营资本进入中山医疗服务领域,争取社会办医新增床位不少于2000张,争取建立医学检验、影像、血透、病理、消毒供应等中心3个左右,争取创建1-2家民营三级医院。(职责部门:市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区)

(六)营造健康文化。

24.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行动。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健康理念,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健康科学知识转变为群众能够理解接受、易于养成践行的良好行为习惯,培育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和支持健康文艺作品创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文化需求。健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序良俗,让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普及疾病防治和卫生保健知识,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帮助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医疗卫生、健康教育和环境整治服务功能。健全完善乡村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建设农村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培养农村文体骨干和体育健身志愿者,带动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健身活动。

2019年底,每万人拥有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每万人拥有“三馆一站”面积不低于650平方米,每千人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1200本。(职责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区)

25.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行动。

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大力传播中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技术方法,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运用,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职责部门:市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

建立健全健康城市领导体制,统筹协调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的全局性工作。完善健康城市建设推进机制,建立推进健康城市建设专责组。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将健康城市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狠抓工作落实,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配套措施和支持性政策,稳步有序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镇区既要统筹兼顾、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又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突出短板,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健康镇区建设路径。

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共同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社会氛围。

加大健康城市理念宣传力度,以“持续提升城市宜居环境,建设健康城市”为主题,以公共卫生、市容环卫、全民健身、环境保护、植树造林、禁烟禁毒等“大健康”领域的活动日(周、月)为节点,精心策划组织各类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健康城市建设的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城市建设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测评估,开展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探索开展第三方监测评估,制定工作监测评估方案,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建立常态化的督查考核机制,督促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地。鼓励各部门、各镇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对各部门、各镇区在行动计划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障体制机制。

加大对健康城市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对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保障机制,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市级建设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镇区要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落实资金计划,并将健康城市工作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市镇两级要成立健康城市建设办公室,作为健康城市建设的办事机构,负责健康城市建设的日常工作。要进一步配齐配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队伍,确保工作有人干、职责有人担。要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