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一)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需要。2025年10月29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中府规字〔2025〕2号)。新修订的《中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部门、市农发行制定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管理的具体办法。为做好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需建立我市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的管理实施细则。
(二)新形势下加强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的需要。近年来,我市按照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市级储备粮制度体系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但关于自主轮换管理的规定还不够细化。为切实保障市级储备粮安全,亟需制定专门的市级自主轮换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市级自主轮换储备粮入库、储存、出库等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准确、品质优良达标、存储安全可靠、管理规范有序。
二、依据文件
(一)《中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中府规字〔2025〕2号);
(二)《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粤粮规〔2024〕1号);
(三)《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的通知》(粤粮规〔2025〕1号)。
三、主要内容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七章三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总则,共六条。明确了《细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定义、粮权归属、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以及《细则》适用对象和范围。
第二章 收储管理,共五条。明确了自主轮换储备粮收储计划下达、落实、调整和退出的内容,以及承储合同期限和制定。
第三章 储存和轮换,共八条。明确了自主轮换储备粮信息化、仓储条件、账务、质量、数量和储存年限等方面管理要求。
第四章 财务管理,共四条。明确了自主轮换储备粮购销资金和贷款、费用补贴标准的确定和拨付方式。
第五章 动用管理,共四条。明确了自主轮换储备粮动用权限、动用情形、动用方式、动用程序、动用要求和补库时限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 监督管理,共七条。明确了自主轮换储备粮监督责任和要求,以及承储单位和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共两条。明确了《细则》解释部门、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