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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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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相关规划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最新要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三区三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对《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中府〔2023〕57号)开展动态更新,调整更新有关空间布局、管理目标、环境管控单元及要求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主要更新内容

  (一)空间更新。全市陆域生态空间保持237.47平方公里面积不变,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3.80平方公里,一般生态空间面积73.66平方公里,确保生态空间总体“占补平衡”。

  (二)目标更新。衔接上级下达我市“十四五”环境质量、能源资源管理目标和要求,联动更新2025年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和能源利用上线目标。

  (三)管控更新。全市56个环境管控单元整合为54个,其中陆域环境管控单元调整为46个单元,陆域单元边界联动行政区划、生态空间更新结果;海域环境管控单元8个,数量不变,海域单元边界联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更新成果;全市环境管控格局总体稳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数量调整为“1+54”,在管理要求上保持一定延续性,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适度优化区域格局、产业准入、共性产业园建设、园区排放管理等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局部优化地方准入、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要求。

  三、编制目的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要求,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我市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建立动态更新工作机制,确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推动构建与我市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格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中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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