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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

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中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中山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府办〔2023〕6号)(以下简称“特教提升计划”)。现将“特教提升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1、到2025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其中接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比例控制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0%以内,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2、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课程教学资源体系和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基本建立。

  3、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服务对象不断扩展,融合教育资源体系不断健全。

  4、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创新稳步推进,督导评价持续强化。

  二、“计划”有哪些主要措施?

  1、持续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同时大力发展非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

  2、推动普教与特教双向融合,推动职教与特教相互融通,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促进家庭社区与特殊教育融合。

  3、增加特殊教育学位供给,强化融合教育资源体系保障,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三、如何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1、按“全覆盖、零拒绝”要求,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安排特殊儿童入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2、建立市、镇街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优化入学评估与安置流程,确保残疾儿童筛查、信息上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更加专业规范。

  3、建立送教上门动态评估机制。

  4、落实“控辍保学”要求,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如何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入学需求?

  1、镇街确定至少一所公办或普惠幼儿园建成融合教育种子园,并作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接收残疾幼儿入读。

  2、扩大中职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规模,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生初升高衔接渠道;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开放大学等院校为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拓宽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3、特殊教育服务对象扩展到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纳入随班就读学生认定范围。

  五、融合教育发展有哪些政策举措?

  1、推动普教与特教融合。加强普校、特校资源共享,师资联合培训、教育教学改革与教研科研协作,探索面向全体学生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持续推进省、市特殊教育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参与省内外特殊教育交流协作。

  2、推动职教和特教融合。设置适合残疾学生的专业,加强师资交流和特殊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实施融合教育的职业院校实施无障碍环境改造,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与企业建立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

  3、推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建立跨部门共享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平台,落实“一人一案”,大力促进康教融合,依托市、镇街残联开展 7-17 岁残疾儿童“送康服务”“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

  4、促进家庭社区与特殊教育融合。强化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和宣传,为残疾学生家长提供科学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积极争取普通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注重发挥康复、医学等专业人员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合力。   

  六、如何保障特殊教育政策落实?

  1、到2025年,各镇街以普通学校资源教室为基础建成镇街级小学、初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各 1 个,服务本镇街残疾儿童少年。支持招收残疾学生 5 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全面建成资源教室,足额配备专职资源教师。

  2、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到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推动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3、增加特殊教育学位供给。到2025年至少建成 2 所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公办特殊教育学校。

  4、加强特殊教育专业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学校教职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建立完善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送教教师、其他随班就读教师的管理与奖惩机制,保障特殊教育教师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

  5、加强特殊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探索构建镇街、学校特殊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研制特殊教育学校、 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质量测评办法,不断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中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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