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解读
政策文件: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现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
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现行有效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调整情况以及工作部署要求,定期对市人社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提前废止。
二、《公告》制定依据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以及《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确定废止的3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