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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金融工作局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5日

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一、编制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实施省委“1+1+9”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聚力打造“湾区枢纽、精品中山”战略部署,抢抓“双区驱动”、两个合作区重大战略机遇,紧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对“十四五”时期中山金融业发展进行系统谋划。在《规划》起草过程中,注重遵循四大原则,即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有机统一、重点突破和有序推进相结合、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相协同四项原则。

  在此基础上,“十四五”时期中山金融业发展将以打造“一区一核一圈一示范”为导向,以“1+2+3”重点任务为抓手,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节点,推动金融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能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化产融结合,深化金融生态环境改革,深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打造成为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  

  《中山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共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总论,包括第一、二、三章,客观地总结了“十三五”时期中山金融业发展情况,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机遇和主要挑战,提出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要求。第二板块为分论,包括第四、五章,该部分内容结合《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于全市金融发展的有关部署,聚焦“十四五”时期中山金融业发展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以把握“双区”、两个合作区和深中通道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为抓手,制定出未来五年中山金融业的发展路径。空间布局方面,《规划》统筹了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东区及石岐街道、小榄镇及古镇镇4大区域的金融空间布局规划,明确了各区域金融错位协同发展宗旨。具体措施方面,《规划》还就全市金融业未来五年的发展分6项重点任务、19项重点工作安排。第三板块(第六章)为保障措施,为顺利实施《规划》提出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领导、发挥政策指引、推动资源集聚、加强宣传引领、完善动态管理评估机制等保障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十四五”中山市金融业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

  《规划》为中山金融业发展定下两大目标。一是将中山发展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节点,此定位是中山主动承担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大使命,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一行两局”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中山市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落地实施的重要体现。二是将金融业打造成为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充分发挥金融作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血脉和支撑作用,增强金融供给与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金融、科技、产业三者深度融合发展,助力中山重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为体现中央、省、市指标体系的一贯性,参照国家和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结合中山实际,《规划》提出了中山金融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发展目标。展望2035年,中山将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现代化金融体系,金融助推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和支柱地位得到显著提升。到2025年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实现380亿元,占GDP比重8.8%以上;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10600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9200亿元;“十四五”期间五年累计证券交易额超过9万亿元,上市公司数量翻一番,基金管理规模达到400亿元;实现保费收入313亿元,保险密度达到595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7.3%。

  (二)“十四五”时期的金融空间布局

  《规划》的第四章节针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东区和石岐街道、小榄镇和古镇镇等4大区域作出了详细的金融空间布局规划,为全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的目标谋篇布局。

  第一,着力将火炬开发区打造成为珠江西岸产业金融综合改革示范区。未来五年,推动火炬开发区大力引入产业基金,探索建设基金“一站式”服务平台。完善产业金融政策体系,在引入金融机构的同时探索设立特色专营金融机构,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强化国有企业资本运营能力,推动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整合旗下资产上市,打造“投融管退”闭环发展的产业整合平台。

  第二,全力将翠亨新区打造成为西湾科创投融中心。未来五年,加快翠亨新区的金融载体建设,着力推动临海科技金融新城建设,承接深圳、香港等地区金融服务业转移与粤港澳大湾区高科技产业对接。完善翠亨新区的金融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及创新型金融机构落户新区。大力引进新金融业态,推动临海科技金融新城发展高端金融服务平台和机构,围绕科创项目建立科创孵化体系,大力发展天使基金、风险基金和私募基金,实现科创项目和企业从种子阶段、早期阶段到发展阶段的全面覆盖。支持新区内科创企业用好外债便利化试点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第三,东区、石岐街道联合打造中山金融总部商务圈。加快高端金融资源集聚于商务圈,发挥重点金融机构的引领示范效应。在圈内打造具有高新特色的金融服务体系,探索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协同发展的新路径,探索金融、产业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推动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特色金融创新业务,助推中山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建设中山金融科技发展先导区。

  第四,探索推动小榄镇、古镇镇创建成为供应链金融示范区。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关键支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核心企业发起设立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搭建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供应链参与主体有序共享公共信息。支持供应链金融专业化经营,引导银行与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环节。提高供应链金融风控水平,强化银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严禁非持牌金融机构以供应链金融名义设立资金池,强化供应链金融数据的治理和保密管理。

  (三)“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了“1+2+3”6项重点任务,共计19项重点工作安排。

  “1”即一个节点: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节点。重点工作包括:第一,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投融资、支付结算便利化,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推动中山地区银行机构争取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试点业务;丰富粤港澳跨境支付服务应用场景。第二,加强大湾区金融业务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及保险机构在中山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中山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港澳发行绿色债券及其他绿色金融产品;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便利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购房;推动大湾区金融机构合作交流;深化与两个合作区的金融合作。第三,做大做强金融组织体系,探索支持金融法人机构在中山落地,同时吸引全国性银行机构、证券期货公司及保险公司到中山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中山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山地区村镇银行健康发展,做大做强中山金控。

  “2”即两个提升: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能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在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能级,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方面,重点工作包括:第一,完善政策性“三融”(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体系,健全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完善科技信贷入池企业库;打造一批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探索成立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支持母基金与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细分领域子基金;发挥好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加强对科技企业和科技创新的信贷定向支持。第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在中山设立推动科技金融专业化发展的专业机构;支持银行机构利用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创新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大力发展科技保险产品,分散转移创业创新风险。第三,推动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中山产业特点,创新针对传统特色产业改造升级、绿色发展的专项信贷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和优质上市公司开展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产业集群的协同效应;引导金融资源加强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第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优化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环境,支持国内外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山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推动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和债券市场获得融资;探索创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

  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增强金融供给与服务方面,重点工作包括:第一,引导银行业加大金融供给,加强重点项目与重大工程的信贷支持;引导银行机构重点支持产业现代化发展;健全银企对接常态机制。第二,推动保险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完善针对民生、农业、巨灾等领域的政策性保险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第三,提升证券期货业发展水平,支持证券分支机构提升管理层级;鼓励证券业分支机构完善内控组织架构,提升证券业分支机构财富管理水平;提升中山地区期货分支机构服务企业专业化水平。第四,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探索成立新兴地方金融组织和服务平台,补齐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短板。

  “3”即三个深化:深化产融结合、深化金融生态环境改革以及深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在深化产融结合,增强区域经济活力方面,重点工作包括:第一,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打造“农业园区+金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模式,推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积极推广“省中小融”“粤信融”等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以科技手段赋能普惠金融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扎根基层,创新“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快争取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第二,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银行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加强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外市场发行绿色债券;支持银行和保险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第三,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推动优势企业在中山设立融资租赁企业和专业子公司,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特色租赁业务。

  在深化金融生态环境改革,增强中山金融实力方面,重点工作包括:第一,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办法,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加强与金融中心城市人才交流,提升领导干部金融工作能力。第二,营造良好金融文化氛围,全面加强金融文化建设,提升居民金融素养,发挥高校和智库的作用加强金融领域研究,深入推进金融反腐工作。

  在深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方面,重点工作包括:第一,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建立市镇(街)两级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用好中山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强化监管科技应用与风险防范。第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重点关注新兴风险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第三,加强金融风险警示教育,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和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四)“十四五”时期推动金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第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建+金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在中山金融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第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市镇(街)两级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强化金融监管信息交流共享,协同推进《规划》稳步实施。第三,发挥政策指引,研究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研究出台金融业专项扶持政策。第四,制定专项金融招商引资政策,加强与招商中介机构的合作,建立招商合伙人新模式,吸引更多金融资源落地中山。第五,多渠道宣传推广《规划》,有效提高公众金融发展认知。第六,结合宏观形势变化及中山经济发展和金融业发展需要,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推进《规划》有序、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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