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严控增量,清理存量,化解风险,确保平稳”的基本原则,加强风险研判,健全防控机制,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截至目前,中山市未发生过被省提示、警示的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全市财政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统筹大局,健全监控预警机制,重点防范区域性债务风险。充分发挥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统领全局的职能,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归口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共同做好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坚持举债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实行债务限额管理,适度合理举借政府债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科学制定政府债务总体规模和中长期计划,提前储备并优选政府债券项目,确保政府债券资金“接得住、支得出、花得好”。此外,综合各镇区经济社会实发展情况、财力大小以及当前的负债结构和总数,评估各镇区的偿债能力的动态数据,建立动态监控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提前谋划,加强政府债券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撬动作用。当前,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加快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解决建设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在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的同时,全力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全市新增债券备选项目库,筛选符合省重点建设的项目,由市直项目主管部门或镇区重点跟进,及时向省相关部门申报,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做好申报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准备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将更多的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范围,及时了解上级新增债券发行的最新动态和方向,争取在今后的新增债券额度分配上给予更大支持。截至6月底,中山市申报并获得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6.81亿元,用于土地收储项目以及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黑臭水体整治提升、中开高速、深中通道等市本级8个省重点项目。强化督办管理,加强政府债券资金支出执行。尽快将政府债券支出执行纳入政府督办,明确和落实债券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相关单位加大项目执行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政府债券资金及时、合规完成支出任务。
三、主动出击,多措并举化解债务风险,坚决守牢“红线底线”。推动资产重组,推动国有企业化解债务风险。在全面摸查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公司、镇属集体企业债务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采取资产重组方式,注入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的经营业务,使其企业发展方向从“政策性”向“市场化”转变,大幅增加其主营收入和现金净流量,增强自主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以自身经营解决存量债务,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做好分类梳理,按类别制定PPP项目化解措施。对已入库以及正在申报入库的PPP项目,按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分类梳理,针对不同类别采取对应化解措施。对已明确纳入债务范围的PPP项目,严格按省已确定的化解方案执行;对已入库但尚未完成社会资本招标工作PPP项目进行再评估,必要时可停止相关项目采用PPP模式推进;全面停止新的政府付费类PPP项目申报入库。积极转变方式,以收储方式统筹镇区土地出让行为。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梳理各镇区符合条件的拟出让土地,制定收储计划,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预算资金,通过土地储备的方式,以独自出资或与镇区合作出资的方式,征收部分镇区拟出让的土地,待集中出让后按约定的比例分享收益。既能统筹和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也能解决镇区因土地政策变化而导致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难以化解存量债务的风险;还能加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支出执行率,对今后争取更多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