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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街道党工委关于陈惠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3日

各基层党组织、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惠宜同志任南区街道人大办公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区街道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主任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继浩同志任南区街道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主任,免去其南区街道团工委书记职务;

  廖旭辉同志任南区街道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庆华同志任南区街道农业农村局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叶远珍同志任南区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区街道人大办公室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孙丽云同志任市财政局南区分局局长,免去其南区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莫建锋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区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南区司法所)主任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郭深如同志任南区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南区司法所)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区街道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大业同志任南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副局长、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四级主办职级;

  陆永强同志任南区街道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一级科员,免去其南区街道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副局长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姜红娟同志任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一级行政执法员,免去其南区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南区司法所)副主任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免去冯丽瓦同志市财政局南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中山市南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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