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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8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中府函〔2021〕91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8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梁士伦代表提出《关于在中山设立智能家居领域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议》(第1248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设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必要性

  我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先后探索出“中山灯饰快速维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山模式”等经验,为灯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知识产权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利器、城市形象的闪亮名片。

  近年来,国内产业向创新驱动型、技术密集型发展,中山市产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压力。我市提出“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的决定,围绕产业优势,实施“5321”工程,到2024年,努力争取形成产业集群。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必然导致更为强烈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而仅仅依靠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已难以满足全市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向上发展的需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严重不足。

  鉴此,急需在中山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承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功能延伸、重心下移、服务地方的示范项目,打造区域和相关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促进现有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创新型人才、创新型产业聚集发展提供支撑,支持中山打赢经济翻身仗。

  二、申报建设情况

  2020年3月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的决定》(中山发〔2020〕5号),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列入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十大行动之一,旨在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产业高质量崛起。

  经过前期调研分析,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计划将重点围绕智能家居、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家电、灯饰、安防、装备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需求,提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管理全链条保护,助力产业创新发展,同时加强与广东省、广州、深圳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协作发展,努力将中山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网络的重要一环。

  2020年9月27日,我市向省委编办申请设立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监测预警、快速维权等公益性服务;负责企事业单位快速审查备案,对专利申请、专利无效宣告案件请求等进行预审;协助开展专利纠纷调解,推进行政与司法衔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协作。

  三、需要省继续支持的事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系到中山的产业转型升级,关系到中山传统产业能否创造新的辉煌,关系到整个区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形象。我市将全力以赴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恳请省委编办对在中山市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给予支持,恳请贵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我市建设中国(中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专此函达。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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