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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46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中府函〔2021〕105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0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杨喜代表提出《关于提请省加大力度支持中山开展共性工厂治理新模式的建议》(第1246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传统产业布局和升级,推进产业集群和集中治污,着力绿色发展持续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通过推动“共性工厂”建设,切实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进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探索。

  一、“共性工厂”建设情况

  (一)加大政策引领,推动并规范建设行为。一是强化环保准入,规范建设。2017年,我市印发《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实施涂料等行业限批。为继续支持和引导我市VOCs(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建设,确保政策的延续性,同时杜绝“共性工厂”规模过小、遍地开花的问题,2021年我市印发了《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明确“共性工厂”具有部分规定的豁免权,同时,加强对“共性工厂”建设的政策支持,鼓励集聚发展,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实现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治污。二是积极探索搭建“共性工厂”模式,以建设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抓手,推动建设一批“共性工厂”,攻关关键技术,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快速、高效、环保、安全的智能化生产服务,推动专业镇整体升级。2018年,我市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扶持政策《关于印发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加大技术支撑和资金支持力度。“共性工厂”属于我省近年的新生事物,很多企业不了解建设程序,且存在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问题。为推进建设工作,我市组织邀请有关生产、治理技术等领域专家为意向企业“共性工厂”的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协助企业开展设计、立项、建设等工作。同时,我市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对“共性工厂”建设的扶持力度。

  二、取得成效

  (一)削减污染物排放,助力我市污染防治攻坚。通过政府在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我市“共性工厂”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我市共有12家“共性工厂”取得环评批复。上述“共性工厂”服务对象以家具喷漆企业为主,面向家电五金喷涂和塑料制品喷涂。据统计,已取得环评批复的12家VOCs“共性工厂”预计可替代近260条VOCs喷漆生产线,将极大减少VOCs废气的排放量,助力我市污染防治攻坚。

  (二)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目前,我市已有3家“共性工厂”成功认定为市级工业和工业互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其中,智能裁剪快速加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借助电脑裁剪,有效破解手工剪裁精度不足、材料浪费、生产效率低等难点;东海表面贴装共性工厂打造行业特有的全视觉智能全自动SMT贴片生产线,解决行业普遍存在规模小、能耗高、自动化程度低、品质参差不齐、日产能小等问题;聚享·抛光打磨机器人平台通过采用机器人进行智能自动化作业,解决五金打磨行业存在的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易导致职业病、产品一致性差等普遍问题。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通过规划引领,优化产业布局,深入推进“共性工厂”建设。鼓励相关镇街针对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和需要,编制“共性工厂”实施规划,对集中“共性工厂”项目的规模、数量、布局等进行论证。继续针对我市产业集群特点,引导相关镇区和有条件的公共技术服务单位共同建设共性工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的结构和布局,为我市特色产业集群提供配套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VOCs“共性工厂”建设相配套的政策、技术文件依据。针对VOCs防治的相关标准、技术指南、法律法规等,加快我市大气防治立法工作的出台。除家具喷漆“共性工厂”外,我市将积极推进金属表面喷涂“共性工厂”的建设,有效整治“散乱污”企业,促进镇街产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

  (三)积极做好“共性工厂”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保障工作以及审批事项咨询服务工作,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审批时限,加快审批。继续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特别是对于符合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的,我市将加大专项资金申请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市“共性工厂”的建设。加强“共性工厂”成效的宣传力度,着力推广有关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规范和减少污染排放,形成高效、集约的新型生产运营模式。

  (四)探索新理念,助推“共性工厂”升级。下阶段,我市将研究推动升级版“共性工厂”园区的建设,以“核心区、缓冲区、拓展区”的建设理念,提升“共性工厂”的建设规模和效益,将产污环节由重至轻、由内至外依梯度布设,各建设区之间设置一定的生态屏障,对污染产排环节实施科学的梯度布局和集中的高效治理,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效能,逐级减少污染物对外围环境和人群的影响,提高区域产业集聚程度,实现更大的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恳请贵厅继续对我市“共性工厂”建设工作给予指导,并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专此函达。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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