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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将于7月底在我市落地实施
信息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6日

  近日,市医保局正式发文,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自2023年7月31日起在我市落地实施。

  此次集采共有39种药品中选,涵盖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抗过敏、精神疾病以及抗凝血的肝素类药物等临床常见病和慢性病用药。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6%,例如治疗甲型流感的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降价83%,常用降压药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降价48%。我市有48家医疗机构参与本次集采,按照全市约定采购量统计,可节省采购资金约5000万元。

  39个中选品种中,抗感染药物达到16种,占比达40%,包括抗生素类(注射剂型)、抗真菌类、抗病毒类以及治疗结核的利福平胶囊等药品。本次集采首次纳入肝素类产品。肝素类产品属于抗凝药,并且属于短缺药,主要用于血栓栓塞性疾病、心肌梗死、心血管手术等。通过集采既可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又可以给生产企业提供足够的市场,稳定短缺药品供应,实现保供稳价。

  另外,针对5款临床急救药品和易短缺药品,新增了“一主双备”(即一个中选品种同时配备2个备选品种)的供应模式。通过该供应模式,可以进一步提高药品供应能力,降低供应不足的风险,更好地满足临床的用药需求。

  至此,国家医保局共组织八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累计中选药品达333种。药品价格降低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同时,此次集采使一批抗菌药物价格有效降低,去除了抗菌药物滥用的经济动因,也有利于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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