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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交流检查,规范审批工作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街实施环保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审批行为,提升环评文件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4月26-27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各镇街已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抽查复核。本次检查共抽查环评文件82份,采取“线上+线下”、分组交叉的方式,主要检查环评审批的规范性和环评文件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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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镇街环评审批人员、技术单位分三组进行线下交叉检查,主要检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超时审批、是否按照《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1年修订版)》进行审批,存档资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重点核查环评文件是否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不予批准的情况、《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二条、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的情形、《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质量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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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交叉检查、专家复核,我市各镇街均按照《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2021年修订版)》及《监管办法》,对环评文件进行规范性审批;抽查的82份环评文件均不存在《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相关质量问题。交叉检查后,还开展交流学习,各镇街对审批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这次交叉检查是对前一阶段时间环评审批工作的“体检”,审批人员通过参加现场交叉检查和交流学习,查找其他镇街的问题,反思自己的差距,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收获丰富,对提高环评审批的规范性和规范档案管理起到积极作用,切实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助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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