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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利剑2021”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
信息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8日

       本报讯(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 肖欢欢)为全面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着力打击涉水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2021年10月开始,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利剑2021”涉水排污单位的专项执法行动,执法行动将持续至12月底。

  据介绍,执法行动将组织市镇两级执法人员,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范围内约5000家涉水工业企业开展全覆盖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涉水类环境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东区街道根据要求制订行动方案,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梁华祥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单位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城建农、工信、市场监管、公安、各社区、各经联社等多个部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通过统一部署,对涉水排污企业开展全覆盖现场执法检查。截至10月21日,东区街道已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企业共20家。

  火炬开发区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了环保手续的全面检查工作,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废水转移台账、排污许可证等文件进行全面检查。至目前,已对20家企业进行了严格的废水排放情况现场监管,通过现场快速检测、委托第三方检测等方式,要求企业做到按证排污、达标排污。

  南区街道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打击涉水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0月21日,执法人员已对141家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涉水企业生产工艺中产排污环节、废水的收集贮存和处理等情况,共发现问题企业4家,其中2家已完成整改,剩余2家涉嫌利用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已依法立案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据了解,专项执法行动本着帮扶整改为主的原则,对列入免罚清单、违法情节轻微的企业以帮扶为主,督促整改落实。对偷排、超标排放、在线监测造假等严重违法的企业,将依法查处,发挥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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