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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对城区部分路段交通标志标线重新施划
信息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8日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市交警支队近日对城区部分路段交通标志标线重新施划,助力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3月17日记者在城区银通街看到,交通标线重新施划后该道路清晰美观,不仅提高了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让市民出行有线可依,也美化了市容环境,市民纷纷对此点赞。

  据悉,从2月1日至3月12日,市交警支队共翻新施划交通标线23289平方米;完善交通标志牌164套;修复隔离护栏216排、纠正摆放护栏221排、拆除护栏68排;增设示警桩29根、拆除示警桩14根;灯箱扶正4个;更换井盖20个;安装语音播报器16台。

  为保障非机动车的通行路权,市交警支队还在有条件的道路保障机动车通行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压缩机动车道宽度的方式,单独施划出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有绿道的路段可以在绿道上行驶,根据相关交通法律和法规,在没有非机动车道(包含绿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可以在机动车道靠右侧1.5米范围内行驶。

  此外,市交警支队还根据道路条件,在中山一路-富华道路口和中山二路-悦来南路路口设置了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等候区,在等待绿灯放行时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可以进入等候区等待放行。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两轮车辆不能在行人道上随意停放,特别是不能压盲道和绿道,应在划有停车位的地方停车。

  为方便市民,市交警支队和市政维护管理中心目前正在利和广场、博爱医院等商圈、医院等群众有需求、道路有条件施划的路段人行道上施划两轮车辆停车位,这些停车位可以停摩托车,也可以停放电动车和自行车。这些车位都是黄色方框,市民在停放时一定要停在框内,不要超出黄色方框范围,更不要把车辆随意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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