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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小型锅炉排查消除“大吨小标”隐患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4日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标称水容积不足30升蒸汽锅炉存在安全风险的警示,以及近期我市排查发现的部分小型锅炉水容积存在“大吨小标”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近期深入部署开展小型锅炉(含标称30升以下蒸汽锅炉和D级锅炉)隐患排查工作。由局处级以上干部带队,对全市23个镇街涉及的豆制品加工、米面类加工、制衣、木板加工等企业制定排查台账开展专项排查。

  在对农贸市场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某市场一豆腐加工店内一台小型蒸汽锅炉正在使用,现场确认锅炉水容积小于30L后,店铺可以放心使用。同时,检查人员提醒豆腐加工店注意设备通风,避免锅炉加热时间过长,并关注安全附件的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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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大涌镇制衣企业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2家制衣企业在用的锅炉标称水容积为29升。为确认水容积,经市特检院工程师现场开展水容积测试,确认2家制衣企业的锅炉水容积均未达到30升,及时消除了企业的安全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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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过程中,为进一步消除企业对锅炉使用的安全顾虑,市市场监管局现场向企业管理人员宣传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知识,让企业更深入了解特种设备使用的监管要求,并向锅炉销售、安装企业讲解故意逃避监管的法律责任,努力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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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联合市特检院完成小型锅炉水容积测试44台,发现隐患并责令停止使用“大吨小标”锅炉30台。下阶段,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入开展锅炉“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工作,对水容积存疑的小型锅炉,由具有相关资格的单位进行实际水容积测量,实测结果经确认不符合要求且经判断属于《特种设备目录》监管范围内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查处,为我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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