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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端午节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期间加强“低慢小”航空器地面防范管控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8日

  为保障“2026年粤港澳大湾区(中山)龙舟邀请赛”“南朗街道崖口村飘色巡游”等端午节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期间现场及周边范围内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决定于活动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及区域:

  (一)2026年6月19日06:30—13:30,中山市石岐街道东明桥至康华桥段岐江河水域及其周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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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6年6月20日至21日13:00—18:00,中山市石岐街道岐江桥至光明桥段岐江河水域及其周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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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6年6月20日07:00—17:00,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文信朗庭路口沿G228国道至港澳高速桥底路段及其周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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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适用范围:本公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每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三、临时管控措施:临时管控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

  四、对违反本公告,飞行“低慢小”航空器、升放空飘物及非法破解无人机安全控制信息系统等违法行为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