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定于6月7日至9日在我市纪念中学、第一中学高中部等14个考点进行。为保障普通高考期间现场及周边范围内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决定于6月7日至9日在全市14个考点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时间:
2026年6月7日至9日 6:00—20:00。
二、临时管控区域:
对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中部、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市第二中学、中山市龙山中学、中山市小榄中学、中山市濠头中学、中山市杨仙逸中学、中山市华辰实验中学、中山市迪茵公学、中山市烟洲中学、中山市永安中学等14个考点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的“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飞行管控。
三、适用范围:
本公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每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四、临时管控措施:
临时管控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公告,飞行“低慢小”航空器、升放空飘物及非法破解无人机安全控制信息系统等违法行为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