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恒源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住所由“中山市南区城南一路210-216号第4-5卡”变更为“中山市南区城南一路210-216号第05卡”,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请你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及时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依法合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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