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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7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0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巡察。2025年7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委务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分工范围的问题整改。

  (二)坚持以上率下,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高度重视,坚持亲自抓、带头改、全程督。市委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委务会,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审定整改方案,主动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真检视问题,带头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在整改期间,先后主持召开委务会、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11次,开展专题调研4次,紧盯严督、狠抓落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统筹部署,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照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建立健全调度督办机制,定期专题研究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针对典型共性问题和容易反复发生事项,深化制度排查,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一体推进全系统问题与本单位问题、老问题和新问题、长期问题和当前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中山政法工作整体提升。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一是深化“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及时召开委务会、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第一时间推动落实。不断完善领学带学机制,结合政法系统阶段性重点任务确定学习议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市委政法委委员加强学习交流,精心安排重点发言与交流研讨,带头谈认识、讲体会、谋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委务会研讨学习13次、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研讨学习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学习9次。

  二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推动学深悟透,抓好贯彻落实。注重通过调查研究深化学习成效,聚焦政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司法、队伍建设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难点堵点,组织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市委政法委委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机制,将学习调研中形成的好建议、好举措及时纳入工作部署,推动学习思考与解决实际问题深度融合。

  (2)深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委务会、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对《条例》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刻领悟《条例》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不断提升运用《条例》推进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是坚持把《条例》学习培训作为提升政法队伍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依托“知行讲堂、业务练兵”活动,在市委政法委机关开展《条例》全员培训解读。同时将《条例》学习纳入全市政法系统年度政治轮训,举办“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解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辅导,确保《条例》学习培训全覆盖。

  三是切实加强《条例》宣传引导,依托“中山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对《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一轮宣传解读,并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等贯彻落实成效进行宣传报道,推动《条例》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2.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3)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作用

  一是修订完善委务会议制度、议题管理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提升委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做好市委政法委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工作,不断提升市委政法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重点对议事范围、会议组成、议事规则、会务组成、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等内容进行修订完善,着重明确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第一议题”学习要求,规范会议运作程序,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政法工作部署落实和专项问题解决,保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为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市委政法委委员科学决策提供制度依据。

  三是坚持把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重要任务,明确拟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的重大事项原则上先提请委务会研究审议,切实抓好全市政法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地落实,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确定重大、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提请委务会研究。

  (4)强化对重大事项监督指导

  一是定期收集有关部门情况,加强对全市政法系统重要人事情况、重大先进典型表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等情况的掌握。定期收集相关部门数据,形成平安报表,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的分析研判,开展有关专项行动。

  二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我市平安广东建设考评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市平安广东建设考评迎考工作,加强对全市社会治安、社会稳定以及公共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针对平安中山建设出现的问题,及时对所属部门和镇街提醒预警、交办督导。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平安中山建设为主线,以法治中山建设为重点,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以政法队伍建设为保证,着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山、法治中山。建立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台账,对上级交办、巡察反馈、督导检查发现的重点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落实。对监督指导中发现的问题,视情采取督办函、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整改。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事项,牵头组织会商协调,形成监督合力,防止“督而不办、办而不实”。

  (5)统筹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

  一是坚持把“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委务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政法工作要点,切实做到与政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紧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定期听取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深入市直政法单位和基层一线,围绕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掌握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实际需求。压紧压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单位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建工作与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等政法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三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持续强化各级政法单位责任意识。召开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系统部署全年重点工作。建立健全违纪违法案件报送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统筹监督力度,指导推动市直政法单位运用本系统、本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3.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山建设

  (6)统筹推进平安广东建设考评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锚定“迈进全省优秀行列”目标定位,提前谋划全年考评工作,健全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完善综合考评指标设置,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将平安建设成效纳入镇街和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督促各单位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平安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组织召开平安广东建设考评专题座谈会,全面梳理排查平安建设工作短板,督促各部门、各镇街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协作性,明确具体举措,狠抓靶向整改,确保扎实做好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市综治中心入驻部门运作机制,有效整合入驻部门专业力量,健全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排查、宣传引导等制度,对突出矛盾纠纷、非警务类矛盾纠纷等加强会商研判、排查化解。定期下沉开展督导,督促各镇街优化综治中心功能分区、标识设置等,对多发矛盾纠纷化解加强业务指导,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实质化解。

  (7)加大对考评项目推动整改力度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省考核评价细则,深入排查梳理平安建设工作薄弱环节及考评失分风险点,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预期目标,实行“挂图作战”,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定期调度,协调推进问题解决,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立足“市镇一体、上下联动、条抓块统”,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采取提醒、通报、约谈等方式压实各部门、各镇街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提炼我市平安建设先进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强化系统集成,加大宣传推广,力争形成一批具有中山特色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统筹各级各部门多渠道、全方位积极宣传我市平安建设经验成效,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8)加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统筹落实

  一是制定全市扫黑除恶斗争态势研判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定期分析研判全市扫黑除恶斗争态势,聚焦依法惩处黑恶犯罪、重点行业领域治乱清源、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等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打击治理,强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二是制定市扫黑除恶斗争案件“回头看”工作指引,明确定期对已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复盘,提炼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及时落实整改,推动提升打击办案效能。

  三是对上级抽查的涉黑涉恶线索,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复核并反馈。

  四是制定市有组织犯罪线索办理工作办法,明确线索办理工作责任、流程,以及督导督办、提级办理等机制,确保线索“查深查透”。

  4.坚决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9)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一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风险排查、联动调处等机制,强化突出矛盾风险隐患分类梳理,定期分析评估风险现实情况,通过组织相应事权单位以现场会商研判、调解等方式,分类分批推动矛盾风险有序化解,全力防范重大突出风险。

  二是大力推进市、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央“五有”和省“5+2”规范化要求,结合中山实际,明确市综治中心“强统筹”、镇(街)综治中心“强化解”、村(社区)综治中心“强吸附”的功能定位,充分整合部门力量,出台有关行业主管力量以及群团力量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机制,明确事件流转、信息共享、联合排查、协同调处等有关措施,全方位提供行业规范、信访接待、调解、帮扶等多元服务内容。

  三是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聚焦相关重点领域风险,以推动化解历史积案为抓手,常态化开展专题研判,强化重大案件会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0)强化“管行业必须管稳定”

  一是牵头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调研督导,通过定期走访、座谈交流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重点围绕劳动关系纠纷、新业态领域风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隐患、摸清问题根源,推动落实领导包案化解机制,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各项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

  二是牵头推进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同发力,严格对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作战图、时间表,逐项推进落实,定期跟踪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细化风险预警、研判会商、交办督办工作措施,明确各环节工作流程、责任主体和工作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研判会商,精准识别各类风险隐患,及时交办督办相关事项。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推动做好前端治理谋划,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

  5.依法履行监督责任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11)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对“执行难”“结案慢”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执行难”方面,印发《中山市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案件自查、评查,发现并整改问题一批,2025年全市法院有财产案件审限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排名全省第一、第二。“结案慢”方面,统筹深入开展综合提升审判质效工作,2025年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同比提升3.3个百分点,上诉率同比下降6.6个百分点,实现审判质效持续向好目标;同时,按紧压实积案清理责任,全市法院三年以上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以及两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执行案件清零。

  二是定期对市综治中心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收集掌握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并形成相关报告。

  三是组织政法单位对拒不执行裁定、判决刑事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研。统筹相关政法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刑事案件工作机制、查人扣车工作机制;将涉拒执案件线索报送纳入拒执刑事案件办理机制。

  (12)强化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治理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市各政法单位有序开展执法司法专题业务培训14次,推动政法系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

  二是组织全市两级法院成立评查组,对执异复议改判及执行信访问题突出的执行案件集中评查,开展“三轮评查+一轮复核”,形成评查报告。

  三是制发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通知,定期收集梳理工作情况,推动政法各单位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完善源头治理机制、加强信访事项办理,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化解。

  6.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

  (13)积极推进政法队伍梯队建设

  一是着力优化队伍结构,持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系统谋划和整体推进。聚焦政法队伍长远发展需要,开展专题调研,系统分析研判当前政法队伍情况,指导政法单位精准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各环节工作。加强年轻干警培养选拔,通过科学规划、有序配备,推动政法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活力不断增强。

  二是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完善政法队伍建设专题会议规则。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围绕队伍建设重点任务开展会商研判,及时掌握队伍动态,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专题会议机制运行以来,已就队伍年龄梯队建设、政治轮训、干部交流轮岗、督察巡查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研究和系统部署,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三是坚持综合施策,着力破解队伍发展瓶颈问题。针对政法队伍在发展中遇到的一些结构性问题,特别是队伍年龄结构、力量配置等方面存在的客观情况,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开展调研,面对面听取基层意见,点对点研究对策举措。通过综合施策、协同发力,积极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7.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4)压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

  一是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把“研究委机关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纳入委务会议事范围,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政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按要求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向市委专题报告年度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重申明确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既抓分管业务又抓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查摆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做到述责述廉必述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内容,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严防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各级干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工作局面。

  (15)强化宣传阵地管理

  一是组织对“中山政法”“中山反邪”“中山法学会”微信公众号等官方账号发布的信息开展全面清查,确保发布内容准确严谨、导向正确。严格强化内容管理,将所有发布信息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清查,对发现的问题信息及时纠偏校正。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规定,对拟发布内容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和三级校对,确保宣传稿件真实、准确、有效。

  三是完善“中山政法”微信公众号专栏设计,推动内容定期更新,实现常态化推送,持续发布与群众利益相关的警示宣传信息。积极拓展信息来源,广泛面向全市各镇街、政法各单位征集宣传素材,提升信息采集的广度与深度。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将所有发布信息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是优化宣传渠道,充分依托“中山政法”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政法工作宣传,进一步提升宣传实效。加强“中山政法”宣传品牌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平台的宣传推广,不断提高中山政法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16)严格网络安全管理

  一是组织开展联网设备全面排查。对照政务外网管理要求,强化立行立改,及时移除有关设备,下架风险小程序,严控政务外网设备准入。

  二是加强设备管理。制定接入设备清单,全面统计接入政务外网的所有设备。修复计算机终端系统漏洞并进行病毒扫描,加强“端口”管控,收敛互联网暴露面。定期开展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问题,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提升防护手段。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政务信息化系统安全认证登录改造工作要求,抓实系统安全测评,构建系统安全认证登录体系,保障系统应用安全。

  四是组织应急演练。模拟系统漏洞、遭受勒索病毒攻击等场景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进一步理顺应急处置流程,完善委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

  8.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7)全面扛实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委务会按要求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组织对照《纪律检查建议》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次巡察整改一并落实到位。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出风险点29个,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57条;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委机关内部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完善群众来信来电登记管理制度,对2025年以来收到的群众来信来电建立统一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签收、移交、办理等全流程管理,确保群众诉求及时有效处置。

  四是全力支持配合驻委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及时通报重要情况,积极协助开展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执纪问责等工作。

  (18)全面压实“一岗双责”

  一是推动“一岗双责”落地落实,明确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内既抓业务又管队伍的双重责任,确保责任传导到位、落实到人。按要求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科室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将“一岗双责”要求贯穿履职全过程。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采取自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科室层面对照职责权限,逐项梳理工作流程,精准查找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单位层面对自查情况进行复核,确保风险点找得准、查得深。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逐项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防控措施,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更新,确保廉政风险可防可控。

  三是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细化做实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廉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范围、程序和时限要求,要求党员干部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廉情变动情况,建立动态更新的廉情信息档案。严格执行“八小时以外”情况报告要求,刚性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9.持续强化委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19)进一步增强干部担当作为意识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安排,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深入查摆“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开展“转作风、强担当、抓落实”专题研讨,组织中层干部自觉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队伍管理上找根源、抓整改。举办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专题研讨会,引导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勇挑工作重担。

  二是进一步明确失职失责人员处理有关事项,传递“敢管敢严、真管真严”的信号,督促干部主动履职、尽职尽责。组织开展履职要求、考核应知应会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全面履职、依法履职意识,切实推动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三是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对政治过硬、实绩突出、公认度高的一批干部予以提拔晋升。修订完善委机关评优评先实施方案,突出“干在平时、比在平时”,激励干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状态。

  四是提升担当作为本领,组织开展“知行讲堂、业务练兵”活动16期,推动业务互学、工作互鉴。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委机关干部3批共78人次驻点镇街、一线锻炼,有效提升干部联系基层、应急处突的能力水平。

  (20)大力整治形式主义

  一是增强减负意识,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深入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主动学习掌握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等内容,及时通报中央和省市专项工作机制通报的典型案例,全面对照检视。

  二是严格落实委机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10项措施,自查授牌命名活动、纠治填表报数、多头重复征求意见、临时性紧急性索要材料、违规开展排名通报等情况5次,未收到基层负面反映。主动将对镇街和市直单位综合考核中有关平安中山建设考评内容优化为5项,未出现评价内容不规范、评价体系繁琐复杂等问题。

  三是严格精文减会,组织开展办理公文工作要点专题培训,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切实提升办文质量。持续统一规范发文登记统计台账,委机关2025年发文数量较2024年下降25%,在控制发文数量的同时注重文件质量提升,在精简文件篇幅、减少穿靴戴帽、防止照搬照抄和擅提指令性要求等方面,未违反相关规定。巡察整改以来,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没有出现擅自扩大参会范围的情况,且均严控交流发言人数和时长,会议的时限、数量、质量、规格等各项规范得到有效执行。

  (21)持续加大专项工作统筹推动力度

  一是全面梳理委机关统筹协调政法各单位工作运行的制度规范42项,明确统筹内容、方式、程序和责任,供业务科室查阅、对照落实,及时提醒、督促业务科室开展工作,强化定期会商、信息互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对照巡察指出问题,逐一盘点、统筹推动各类专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动完成市、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成立专班集中办公,推进各项措施落实,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任务。统筹开展危险驾驶案件治理工作,推动开展专题调研,持续加强宣传防范、打击惩治等工作,列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工作指引,指导各部门、各镇街科学规范有序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运维、应用全链条工作实施,建立常态化运维管护机制。深入摸底各镇街视频监控数量、质量及运维情况,制定出台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指引。组织全市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大体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覆盖机关单位、公共场所、交通枢纽、村居社区等各类点位。

  10.完善后勤保障监管机制

  (22)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全面盘点固定资产,逐一核对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点、使用状况等信息,完善资产台账,确保账实相符。优化管理流程,强化新增资产及时入账、内部调拨规范手续。对相关设备用房和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涉密设备载体与非涉密设备载体落实分类存放、物理隔开,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定期对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将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纳入机关内部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定期开展抽查核对。对资产交接、人员变动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资产移交手续,防止资产流失。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依托现有资产管理系统,实时更新资产变动信息,实现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周期动态监管。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将此项整改任务作为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常态化开展资产盘点核查,不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23)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流程

  一是立即开展专项清查,对已实施的采购项目全面复核。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和相关采购制度,明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经委务会研究审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诚信的原则,实行“采购、审批、监督”三分离,落实事前审批程序,加强采购过程管理,强化内部审核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依法依规。

  二是针对市综治中心业务用房和市法学会新址项目建设,严格落实采购制度,用足用好“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规范各个流程,设计、造价、审图、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均严格落实审批手续,重大环节均报请采购小组和委务会研究审定。

  三是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采购经办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提升依法采购意识和实务操作能力。建立采购项目档案“一项一档”制度,确保采购过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通过一系列整改措施,我委项目采购流程得到全面规范,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提升。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定期开展采购项目自查与抽查,不断优化采购流程,确保各项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24)进一步严格合同审核

  一是严格执行委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细化审核标准、流程与责任,明确要求对合同的技术性、安全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满足采购需求,合同的资金、资产的合规性、价款、酬金和支付方式、财务风险控制,以及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严密性、法律风险性等进行审查。订立合同时,要求承办科室应当审查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资质、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确保合同拟制、签订、管理等规范有序、执行到位。定期组织委机关各科室、代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合同管理专题培训与典型案例剖析,强化经办人员风险意识和专业能力,切实掌握合同拟定和签订的规范要求,确保严格把关、责任落实、审核达标。

  二是先后签订了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合同、人才测评技术服务协议、档案整理服务合同书等多项合同,全部落实《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合同管理工作指引》,加强对合同的订立与审批、承办与履行、检查与验收、监控、归口管理等全过程的管理。对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均由公职律师审核,经层层把关,确保合同拟制、签订、管理等规范有序,合同约定事项执行到位。

  (三)关于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11.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25)全面扛牢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委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委务会重要议事日程,委务会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任务,同步出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成员及党小组组长等各级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严格执行述职评议制度,机关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述职抓党建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

  二是推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严格对照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全面规范支委增补、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工作流程,确保程序规范、过程严谨、材料齐全、记录完整。涉及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等重要事项按规定提交委务会集体研究。

  三是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先后组织开展2轮“党建工作明白人”专题培训,重点围绕政治理论、党建业务、党内法规、实务操作以及巡察反馈涉及的薄弱环节进行精准辅导,培训覆盖专兼职党务干部。通过系统化培训,鼓励党务干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有效提升了党务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水平。

  (26)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精心制定方案。专题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认真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会议主题、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发出《征求意见函》169份,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90余人次,充分沟通思想、交换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审阅把关,确保问题查摆精准、原因剖析深刻、整改措施务实。

  三是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确保取得实效。2025年8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2026年2月9日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主动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整改的目的。

  (27)扎实开展“三会一课”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并讲授党课,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强化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开展2轮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持续丰富学习载体和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赴市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实地参观、互动交流等方式,增强学习的感染力与实效性。

  二是完善基层党组织架构,针对党组织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将委机关党支部划分为4个党小组,配齐配强党小组组长,明确其工作职责与履职要求,为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建立学习清单制度,每月统一明确学习重点、研讨主题和进度安排,确保组织生活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规范,切实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三是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党支部、党小组“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及记录规范进行常态化督促指导,重点查看是否按期开展、规范开展,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12.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

  (28)加强中层领导干部配备谋划

  一是坚持定期分析研判干部队伍情况,纳入委务会重要议事日程,重点把握队伍结构、能力短板、履职状态等情况。按照“走一步、看三步”的原则,围绕中层干部配备进行前瞻性、系统性专题研究,既立足当前岗位急需,又着眼未来三至五年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干部的专业背景、年龄梯次、经历结构等因素,做到提前谋划、有序配备。

  二是建立健全优秀干部选育机制,推动建立干部储备库,进一步抓好后备力量储备培养。按照梯次思路,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纳入视野。在具体培养措施上,安排结对帮带,定期组织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一线、急难险重岗位进行“压担锻炼”,不断提升储备干部综合素质。对表现突出、条件成熟的干部,适时予以任用或推荐到关键岗位,形成“选育管用”环环相扣、有序衔接的良性循环。

  三是健全完善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坚持组织需要与干部培养相结合、岗位适配与个人专长相结合、有序流动与队伍稳定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明确界定了交流轮岗的范围、条件和合理周期,在推动干部多岗位历练的同时,坚决避免交流轮岗过于频繁、影响工作连续性,确保符合干部交流的原则要求。

  (29)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是深化政策理论学习,专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文件,推动班子成员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资格条件、程序环节及纪律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规范选任程序执行,对照巡察指出的在干部任用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覆盖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程序化清单、纪实清单,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细化为具体步骤。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严格对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政治素质双向评议”“廉政审查”等清单内容逐项推进、逐条落实,同时实行“双确认”机制,确保规定动作一个不少、关键环节一个不漏,坚决防止因程序缺失或倒置影响选任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是规范人事议题会议记录,明确办公室记录、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复核、班子成员确认等流程,避免记录不全、表述不清、反映决策过程不充分等问题发生。在记录过程中,重点围绕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等关键环节,做到记录内容完整、表述准确,确保真实反映会议讨论决策全过程。

  (30)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深化制度学习与全员培训,围绕上级出台的干部监督重要制度、委机关日常管理中需严格执行的常用制度,精心制定学习计划,通过领导带学、集中辅导、制度对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全员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制度意识。结合实际工作中的易发多发问题,强化制度条款的精准解读和操作指引,推动干部真正将制度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严肃考勤纪律,提升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委机关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制度,明确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请假类别、审批权限及销假程序。同时,全面实行请休假线上管理操作,实现申请、审批、统计的全流程电子化、留痕化,确保审批流程规范、考勤数据准确。

  三是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对照上级最新要求,对现有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指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完善备案登记、审批程序、证件管理、纪律要求等内容。重点明确备案登记以及证件申领、使用、归还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时限要求。目前,已对机关全体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及时备案管理、证件应交尽交。

  (四)关于推动巡察整改效果和成果运用方面的整改情况

  13.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第一时间组织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限。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明确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通过强化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抓紧落实集中整改,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阶段性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推动整改工作高效推进、有效落实。通过强化统筹调度、加强过程管控,有力推动了各项整改工作高效开展,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是持续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健全交接机制,对巡察整改以来调整岗位的干部,及时督促做好整改任务的交接工作,确保整改责任不因人员变动而出现断档、脱节。同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14.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针对上轮巡察7个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清单,纳入本轮集中整改期统筹推进、一体落实。所有问题全部严格落实台账管理、销号管理,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按时完成整改。其中,对交通补贴问题,组织全面核查,已全部处理到位,并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审批流程,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对公务接待存在问题,在此前已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相关经费支出流程,细化报销审核环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

  一是推动对政法单位督察巡查不断向下延伸、向深拓展,面向基层政法单位开展督察巡查,确保政法系统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二是扎实做好政法系统督察巡查整改督导检查,推动真改实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建强用好督察巡查人才库,严格人选标准,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督察巡查工作水平。

  (二)统筹谋划政法单位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履行统筹和推动政法队伍建设责任,将“研究部署政法队伍建设”纳入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委务会议事范围,组织深入调研、系统分析研判,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二是推动完善“协管”机制,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度安排,全面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是全面压实政治轮训制度落实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落实“分类分级、全员参训”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法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政治能力、依法办事能力。

  (三)推动政法干部交流轮岗

  一是认真排查分析政法单位交流轮岗情况,指导、督促政法单位准确把握交流轮岗要求,严格执行交流轮岗规定。

  二是建立健全政法单位干部交流报告机制,及时掌握政法单位干部交流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畅通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推动有序开展内部交流、跨部门交流,为政法干部提供更大的干事创业空间。

  (四)严格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岗位管理

  一是充实建强干部队伍,规范开展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转任、招录工作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是规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严格编制与岗位管理要求,完善人员岗位目录,明确岗位职责,严禁无依据交叉使用人员。

  三是加快推动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备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委机关领导班子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对准弱项短板、聚焦难点重点,持续抓好常态化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巡察整改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做到学深悟透、见行见效。坚持将巡察整改与政法重点工作相结合,推动巡察整改贯穿到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持续深化推进问题整改,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持续推进巩固提升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注重从制度层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做到举一反三、一体整改。

  (三)持续深化党建引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牢“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抓严抓实领导干部执纪监督,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促进全委上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加强政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政治轮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4月17日至5月1日。联系电话:0760-88497524(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zfwbgs904@163.com。

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