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中山市已达到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评估要求,拟申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3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3月31日前向中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或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个人来电、来件请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
中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0760-89989320,电子邮箱:zsjydd@126.com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020-37626849,邮箱:dds@gdedu.gov.cn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