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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中府办〔2026〕9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4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培育竞争新优势,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的部署要求,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实现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深入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努力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要素加速集聚、增长动能加速涌现,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

  二、主要目标

  推动服务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支撑。

  (一)消费活力更强。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加快培育,交通服务、家政服务、演艺经济、体育赛事等新型消费蓬勃发展,商文旅体展融合生态基本形成,入境消费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区域消费吸引力持续增强。

  (二)产业结构更优。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等领域支撑作用更加凸显,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程度更加紧密。生活性服务业供给更加丰富多元,高品质、多样化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健康、养老、家政等领域服务品质有效提升。

  (三)发展动能更足。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电子商务、平台经济规模持续壮大,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步伐加快。服务业企业主体蓬勃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领军企业、知名品牌,产业集聚区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

  1.做优交通服务。配合铁路部门布局铁路站场特色消费场景,在铁路站场内开展文旅产品、农产品推介活动。依托滨海、内河航道资源,拓展“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丰富游艇旅游线路,推动游艇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山海事局,各镇街。以下任务均需各镇街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家政服务质量。推进家庭服务进社区工作,依托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推动家庭服务资源有效下沉,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提升居民获取服务的便捷性。推进社区家庭服务站点建设,利用现有的党群服务中心、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等社区公共设施资源,通过嵌入式、模块化等灵活方式,引入标准化家庭服务项目。提升家政服务人员职业化水平,链接家庭服务业协会、网络家政企业等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家政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支持微短剧优质内容创作。发挥相关影视产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做好影视剧、微短剧创作的协拍与服务。支持引进相关企业在中山开展影视及微短剧创作,举办中山市公益广告(微短剧)大赛,鼓励优质内容产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科技局)

  4.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创新营销模式,开展灵活多样的“伴随式”房展,实现住房消费与文旅体验互促共进。聚焦国内重点城市,组织开展“宜居中山”城市形象推广与巡回房展活动,通过举办城市推介会、优质楼盘展销、政策咨询及文旅体验等系列活动,全方位、多维度展示中山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完善的城市配套及广阔的发展前景,精准对接外地购房需求。持续做好“白名单”项目扩围和融资对接,推动合规项目“应进尽进”、信贷资金“应贷尽贷”,保障项目顺利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

  5.完善汽车市场服务。聚焦港口SOHO、西区彩虹大道、小榄菊城大道、火炬江陵西路等汽车服务集聚区,培育集销售展示、维修保养、金融保险、汽车美容、改装升级等全链条服务。常态化举办中山汽车博览会、新能源汽车博览会等品牌活动,促进汽车销售。加快推进T3出行项目进度,打造全国智慧出行平台。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络,鼓励企业在铁路站场、客运站、景区等地点布局租赁网点,提高租赁便利服务水平。加强房车露营地建设,在五桂山、翠亨新区等规划房车露营地,配套相应服务设施。优化自驾游交通条件,为自驾游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6.持续培育入境消费。重点挖掘国货潮品、老字号、科技新品等领域商户,提升退税服务水平,年内完成退税商店备案数100家。加快推进中山客运口岸离境退税服务点建设,力争2026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通关—消费—退税”全链条闭环,提升境外旅客购物便利性与体验感。落实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规范设置和管理公共场所外语公示语,发展多元化支付方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港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委外办、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

  7.创新发展演艺经济。鼓励引进国内外一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鼓励知名艺人来中山举办大型演出活动。对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给予支持。举办不少于20场“金色大地音乐会”系列活动,办好2026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中山市戏剧曲艺花会等公共文化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8.发展体育赛事经济。构建多层次、广覆盖体育赛事体系,积极申办全国棒垒球赛、广东省篮球联赛等高品质体育赛事,筹备开展中山市镇街足球赛、中山市香山径等自主IP赛事,争取全年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30场。推动市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设施升级与综合开发,增加体育健康服务与零售新业态。推进岐江新城全民健身中心等市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9.促进商务写字楼提质升级。加强商务写字楼定点选址、产业定位规划引导,推动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商务写字楼功能区块。加快开展商务写字楼等级评价,构建商务写字楼“分类引导、梯度培育、特色打造、规范运营”的发展格局。支持商务写字楼自主开展招商活动,由市镇两级搭建统一的楼宇招商信息发布平台,为所有写字楼提供平等的招商信息发布、资源对接和宣传推介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加快构建商文旅展融合新生态。

  10.开展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做好“中山优品进名城”等系列企业品牌推广活动,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促消费系列活动,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消费。持续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广东优品购”等活动,促进汽车、家电、智能产品等大宗消费稳定发展,组织开展100场以上促消费活动,拉动消费70亿元以上。持续打造“美食文化周”品牌,丰富餐饮、零售等消费场景。举办品牌性文旅促消费嘉年华、非遗购物节等文旅促消费活动。鼓励批零住餐企业达限纳统并给予相应扶持。开展“食在中山”餐饮促消费、“美丽中山 暖冬乐购”住宿促消费等专题活动。(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1.做强特色会展经济。全力提升“古镇灯博会”“沙溪时装周”等本土重点展会能级。创新“会展+”模式,推动中山博览中心等文博场馆与“香港体育节”等专业机构合作举办高水平特展。支持文化产业专业展会发展,鼓励场馆延时开放与服务创新。培育“会展+文旅消费”新场景,借鉴“古镇文旅光影展”成功经验,鼓励展馆与景区、商业综合体联动,打造集展览、体验、消费于一体的特色活动。(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2.繁荣发展夜间经济。提升岐江河“一河两岸”、红博不夜城等特色夜经济集聚区建设,紧扣关键消费节点,策划举办夜间促消费活动,构建夜游、夜食、夜购、夜娱一体化消费空间。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统筹调度出租车、网约车运力,提升夜间出行便利度。加强夜间照明、安全等配套保障,鼓励商户延长营业时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管和执法局、市公安局)

  13.加强特色文旅产业发展。打造“环五桂山绿色文旅发展带”,推动建设集自然教育、生态徒步、山地骑行、户外露营、民宿集群、客家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复合型生态旅游产品体系。创建A级旅游景区2个以上,打造省级“粤式新潮流”文旅消费新业态热门场景。联动“中珠澳”等区域旅游联盟城市开展文旅推介,打造一体化区域旅游品牌。结合节假日推出一批特色主题线路。推动神湾丫髻山啤酒文旅园、中山魔法世界等文旅项目建成开放。开通香山古城文旅专线,拓展优化海岛旅游航线和深中通道观光游航线,打造特色文旅水上客运航线。推行旅游饭店、乡村酒店、旅游民宿等质量标准,加大评定与复核力度。指导开展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评审推荐,提升研学旅行产品供给质量。(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14.加强文旅商体展联动。优化文旅票根联动消费机制,整合小榄菊花会、金色大地音乐会、大型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多元活动资源,打造更多通票联票产品,通过票根互通互认拓展消费场景,激活联动消费潜力。推动在重点展会、体育赛事期间融合美食消费、文旅景点的票根优惠包。(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

  15.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一批低空起降点、换电站、中转站等地面配套设施。完善无人机识别、定位、气象等配套设施,构建设施互联、信息互通的低空物联网络。组织开展全市公共停车位资源摸排调研,大力推动国企与相关充换电企业开展合作协商,利用国有停车位资源,共同布局建设一批超级充换电基础设施,实现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枪2万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三)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深度融合。

  16.深化数字化转型。高标准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力争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以“链式改造”“集群式改造”推动产业链提质升级。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实施商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聚焦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服务、数字贸易、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专业服务、新兴和未来产业等七类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生产性服务企业依托各类集聚区实现集群式发展,培育一批产业领先、配套完善、集聚程度高、示范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持续做好2026年产业链供应链供需对接活动,举办不少于150场供需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发智能终端、智慧社区、智慧园区等产品和项目,促进万物互联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应用工业软件,对符合条件的使用单位按比例给予政策支持。开展3场核心工业软件推广活动。依托重点区域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鼓励集聚区内的产业孵化器、园区等为企业提供普惠性的算力、模型、语料、资本、人才、法律、知识产权保护等创新资源服务和租金优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推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加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平台建设,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新培育5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持续深化工业设计赋能,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应用工业设计,加快设计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办好中山市工业设计大赛,挖掘优秀设计人才和作品。加快建设“D+M”湾区设计产业港,打造全产业链工业设计产业生态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支持围绕中山重点产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提升技术转移、中试验证、概念验证等公共服务能力,吸引和培育高端研发机构。推动市级中试平台总量突破20家,创建省级中试平台1家以上。鼓励科技企业规范化管理,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建筑工程技术服务向绿色化、数字化、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促进环境监测、工程设计等服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增强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1.大力发展电商平台经济。拓展与电商平台的合作深度和广度,与电商平台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组织电商助企专场对接活动不少于20场,联合平台开展市场动态和电商运营培训。鼓励平台在中山设立区域运营中心、服务中心或销售中心,完善本土化服务。支持企业借助电商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引导企业在电商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官方直营店,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中山电商自主品牌。2026年推动新增电商企业150家,评选10家电商品牌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22.推动检验检测服务快速发展。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聚焦中山重点产业拓展能力,加快高能级公共检测平台建设。支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实验室,积极配合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推进质量创新和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3.促进专业服务业提升。加快推动会计、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高水平发展,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借助合作机构拓展跨境与综合性项目,组织行业合规与ESG业务培训,建立行业人才推荐与培养机制。加强培育国际化一流律师事务所,整合涉外法治工作力量,开展律师行业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专精特新认定工作和第二批涉外律所、律师遴选工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领域互联互通,开通执业绿色通道,搭建推广平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24.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建设。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产业集聚和品牌培育。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梳理制定企业动态需求清单与服务供给清单,建立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工院校等多方参与的创新联合体、招聘用工联合体和产教融合共同体。鼓励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高附加值人力资源服务业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5.建设高效智慧物流体系。支持建设智能化仓储设施,推广应用自动化分拣、智能仓储系统。完善商贸配送体系,推动即时配送等新兴配送模式落地,满足城乡居民“30分钟达”“1小时鲜送”的消费需求。加快推进无人物流车试点应用落地。持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提质增效,提升口岸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中山港海关)

  (四)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增效。

  26.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持续完善全市养老机构设施建设,优化床位结构。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能力提升,推动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上岗率达100%。探索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资源深度融合,支持整合镇街敬老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资源,建设社区康养服务综合体,健全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动不少于3家民办养老机构建成运营。规范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与健康指导,组织开展老年医学人才专业培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综合监管与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27.拓展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医院新院区加快投入使用,用好医院周边配套,加快研究开发生态养生项目。充分发挥“粤港澳药械通”政策优势,积极引进临床急需的港澳上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持续推进中山温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发展特色医疗旅游和生态养生项目,建成1个以上中医药特色街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服务支撑。

  28.加强服务业招商引资。围绕商文旅体展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平台经济等主攻方向,瞄准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带动力强、附加值高的优质服务业项目,力争全年引入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不少于10个,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29.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以及跨境金融、投贷联动等工作,为服务业企业发展提供多维度、全周期的金融支持。完善激励引导措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银行机构围绕“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加大资源倾斜力度,加强供需对接,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丰富私募股权资本供给,支持各类主体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私募投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力争全年新增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8只。(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

  30.强化品牌建设。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组织开展“中山老字号”认定工作,评选30家以上“中山老字号”企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广东老字号”“中华老字号”。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支持核心商圈引进中山首店、举办首发活动,培育不少于5个首店项目。紧跟“国货潮品”消费趋势,打造一批蕴含中山文化特色、具备时尚竞争力的新消费品牌,力争2家以上企业入选年度中国消费品相关名单。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中山受理窗口及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的作用,精准服务区域商标品牌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统筹推进机制。落实好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产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同联动工作体系,加强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力度,将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按照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两大板块,研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项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服务业运行监测分析,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服务业统计核算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强化动态跟踪和预警研判,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鼓励镇街先行先试。支持各镇街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服务业有效供给、企业梯度培育、要素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台专项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探索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本意见涉及的各类支持政策,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并细化具体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获取政策支持,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