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中山市菊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股东及公司章程的批复

文号:中府办金〔2025〕44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中山市菊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菊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及章程的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何锦标将持有的中山市菊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3.5%的股权共700万股转让给中山利华智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后股权变更为中山市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4000万股(占比20%);中山泓华菊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875万股(占比19.375%);中山利华智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720万股(占比13.6%);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2000万股(占比10%);中山市小榄信息网络有限公司2000万股(占比10%);中山市小榄镇爱帮家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80万股(占比7.9%);余德锋1125万股(占比5.625%);中山市小榄汽车运输有限公司600万股(占比3%);中山市富瑜物流管理有限公司500万股(占比2.5%);李纤红500万股(占比2.5%);中山市小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300万股(占比1.5%);何明添200万股(占比1%);冯文红200万股(占比1%);袁玉霞200万股(占比1%);林健强200万股(占比1%)。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章程。请你司自批复之日起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上述事项变更登记或备案。

  特此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