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英才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金融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引进科技金融特聘人才。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5年度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5〕70号)(附件1)要求,现将2025年度“中山英才计划”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申报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须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入职我市,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上市公司(含境内和境外上市)、从事金融业务的国有企业工作的金融类人才,或有意向到我市上述单位全职工作并签订意向书的市外引进金融类人才(入选后必须承诺在中山全职工作3年以上)。同时,思想政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爱国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作风和科研诚信优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档次标准
特聘人才分A、B、C、D四档,其中A档一般应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B档一般应具有省内领先水平,C档一般应具有市内领先水平,D档一般应为优秀青年骨干人才。
三、申报方式和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中山市)(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2000),首次登录需先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搜索栏中搜索“‘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进入服务专区,选择“‘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申报(科技金融领域)”,点击在线办理。
申报人须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保存信息,并下载PDF版本进行核对。确认无误的,由申报人本人在“申报人意见”栏签字,用人单位在“用人(拟任)单位初审意见”栏加盖公章后,将签字盖章版申报书扫描上传至系统,最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申报人务必确保扫描上传的签字盖章版申报书内容与系统填报信息一致。同时应按照办事指南“材料清单”以及附件通知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则对应项目不予计分。
(二)评定程序。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推动科技金融赋能提质增效、通过金融工具优化资产处置、提高金融风险防控水平等方面业务与发展方向,按照2025年度《中山市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表》计分核准参评,初审分值达到60分(含)以上的,方可进入最终评审环节。评审环节按照《中山市2025年度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方案》确定的程序开展。入选的特聘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出聘书,并与已全职到岗的入选特聘人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聘约,明确聘期内的任务内容、年度考核目标、退出方式等相关事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23:59。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用;联系电话:0760-88316088;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5年度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