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十五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3日)向本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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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附 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 号 | 整改任务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 | 有的地方和部门担当不足,在推动难点问题解决上“拖懒散”思想严重,往往被上级反复督办后才推动工作,总是“慢半拍”。中山市2018年提出全力推进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确保2020年基本消除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和各镇区劣Ⅴ类水体。但城区(中心组团)计划2020年年底完成整治的158条河涌中,142条截至督察进驻时尚未完成,其中8条还没有进场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小隐涌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早在2018年8月就已立项,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勘察工作,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 | 基本完成中心组团及小隐涌流域未达标水体整治的主体工程,逐步改善区域流域河涌水质。 | 一、全面加强领导,统筹水体整治工作。成立市级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总指挥和总指挥,全面推进我市治水各项整改工作。 二、优化治水方案,按照河涌污染源及河涌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施策,实施“一河一策”,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攻关,确保整治工程顺利推进。 三、加快推进中心组团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2021年年底前已完成78条河涌整治主体工程,2022年完成50条河涌整治主体工程,2023年年底前完成全部158条河涌整治主体工程,逐步改善中心组团河涌水质。 四、加快推进小隐涌流域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优先开展水质较差河涌的清淤截污,2022年年底前完成18条河涌截污工程及清淤工程,2023年年底前完成流域内全部的30条河涌整治主体工程。 | 已完成。 一、2022年1月正式成立中山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暨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中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一盘棋”统筹全市治水工作。2022年6月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定期听取水污染治理工作专题汇报。2022-2023年,共召开14次指挥部调度会,170余次指挥部办公室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治水整改推进工作。 二、中山市按照“三通三控一平台”的总体思路,组织专家和部门深入开展治水技术方案的专题论证,逐一细化“一河一策”方案,从溯源排查、控源截污、河涌清淤,暗涵治理、活水循环、岸线整治等各方面综合施策。2022年4月,印发《中山市河涌“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审议流程》,建立指挥部、治水办、流域工作专班分级审议机制,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力争“治一条成一条”。2022年8月,编制完成全市需整治河涌“一河一策”方案。市治水办定期组织各流域工作专班协调流城内水污染治理存在问题,未解决事项在市治水办会议统筹研究,已专题研究报规报建、资金支付、质量管理、技术路线等间题。截至2023年底,中山市16个未达标水体整治项目全部动工,其中中心组团5个项目己完工,全推动治水工程提速。 三、2022年完成中心组团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63条(段)河涌截污清淤主体工程,截至2022年底累计完成157条(段)河涌截污清淤主体工程;2023年底,中心组团全部158条(段)河涌截污清淤主体工程均已完工。 四、截至2023年底,小隐涌流域29 条需整治河涌(30条河涌中婆涌无需工程措施,即需整治河涌为29条),均已完成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