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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5日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下简称“第二轮省督”)以来,中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中山“把伟人故里建设得更加美丽”的殷殷嘱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确保省督问题整改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5年3月,77项整改措施已完成41项,其余事项达到时序进度,第二轮省督交办的156宗案件均已办结;共对2个党组织、25名责任人进行问责。空气质量稳中有升,2024年AQI达标率为91.8%、PM2.5年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城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河涌,主干河涌(106条)基本消除劣V类;全市河涌CWQI值较央督时改善47%,劣V类河涌占比34.35%、较央督时下降10个百分点,稳定维持在35%以下。土壤和地下水有效管控,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和饮用水源点位水质基本保持稳定。现将我市各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决心不够。有的镇街和部门对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改革突围破局决心信心不够。长期以来,大涌镇牛仔洗水产业低效、粗放发展。该镇于2021年印发《中山市大涌镇洗水产业集聚环保发展规划》,提出推进实行园区内集中废水治理、集中供热,至督察进驻时多项目标任务基本落空。多家洗水企业取水用水量未达同行业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中水回用设施形同虚设,某洗水公司中水回用率仅约26%,个别洗水公司涉嫌通过回用水池设置阀门直排废水,中水回用数据基本失实。部分牛仔洗水企业违规用能,2022年以来相关洗水企业通过锅炉技改项目,在未取得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况下,违规上马项目。大涌镇牛仔洗水企业工业污泥被承接收集处置业务的第三方非法转移倾倒问题突出,据不完全统计,2021—2022年共非法转移至外地倾倒量多达数万吨。多家企业锅炉生产废气收集治理不善,废水排放监管不到位,西部排灌渠水面出现明显污染带,水质超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2025年年底

  整改进展:(一)印发《大涌镇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中山市大涌镇洗水行业提升整治工作方案》,出台《中山市大涌镇南部流域限期达标规划》,加快推动《中山市大涌镇洗水行业集聚规划修编》。中山市大涌镇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相关建设用地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二)印发《大涌镇牛仔服装洗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完成洗水设备二次排查和洗染行业交叉检查,完成洗水设备三次排查,对过期设备进行强制淘汰。按清洁生产审核法律法规的分工,市相关部门依法将洗水企业纳入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强化监管。

  (三)2024年6月底前,市相关部门会同大涌镇全面排查大涌镇洗水企业的锅炉技改、用能、取水、中水回用、废气排放、工业污泥转移等情况,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用能、用水、排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已完成大涌10套管网监控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四)2024年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拆除整理低效工业用地5933亩,十大主题产业园内盘活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亩数3448亩;污水治理重点区域范围内拆除整理低效工业用地1616亩。2024年已推动全市9个环保共性产业园厂房建设超16万平方米,阜沙圆山环保共性产业园和中山炭基绿岛环保共性产业园环保工作站已挂牌。

  二、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有的镇街和部门对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污染治理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导致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解决。“千吨万人”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不够彻底,至督察进驻时仍有民众街道鸭尾滘涌等6个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治。田心水库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规建有一个占地约8000平方米的五桂山田心森林公园停车场。新规划整合并保留的24个砂石堆场中仍有10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境风险。一些洗砂场存在违法取水、排水问题。黄圃镇某建材有限公司无证取水,南区街道某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废水直排。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5年年底

  整改进展:(一)民众街道完成鸭尾滘涌、下深滘涌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封堵相关排污口;阜沙镇完成五乡联围丰联村堤内外150户民居的生活面源问题整治;古镇镇将自来水厂反冲水治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封堵原有排放口;黄圃镇完成饮用水源地马安村围堤内外1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经中山、佛山两市友好协商,根据职责,细滘大桥的“桥梁污水收集应急设施系统”工程建设由顺德区负责,顺德区桥梁养护单位正在开展施工前准备,计划于2025年5—6月完工,完工后将完成该问题整治。

  (二)已发布田心公园停车场关停公告,2024年11月关停田心公园停车场,完成了关停停车场的复绿工作。

  (三)全市共有7个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砂石堆场,已清理关停5个,剩余2个将于2025年年底前清理关停。

  (四)黄圃镇某建材有限公司已依规办理取水许可证。已对南区街道某陶瓷原料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2024年以来未发现废水直排问题。

  (五)利用无人机等手段对市镇两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不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严防整治问题反弹和死灰复燃。加强市镇联合巡查,确保砂石堆放场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陆地海砂淡化场的监管,严厉打击用地、取用水、排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三、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工作落实不到位。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全市已供应的“一住两公”用地中,部分未按“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办法等有关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有效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中山西环高速项目征用的大涌镇南村村经济联合社临时用地复垦土壤pH值、重金属镉超标,存在环境风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4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一)已完成考核基数100宗用地性质转为“一住两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每季度、每半年对已签订出让合同或出具划拨决定书的“一住两公”地块进行梳理,整合需纳入考核基数的用地。

  (二)截至2024年年底,我市共有29个地块纳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基数,均已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管体系和地块信息共享制度,健全土地用途变更以及收回、收储、转让等过程中联动跟踪管理模式,对纳入联动监管范围的地块,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相关部门切实形成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合监管合力,防控土壤环境风险。

  (三)已督促中山市西环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项目大涌镇临时用地复垦义务单位落实整改,目前土壤已符合相关标准。

  (四)已对我市批复的174宗临时用地全面梳理,其中已完成复垦验收的项目均按照土地复垦条例标准审查复垦土壤情况,均符合相关标准。

  四、内河涌水质尚未取得根本性改善。中山市16个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中,除中心组团5个工程已基本完成,其余11个非中心组团工程任务仍较重。截至2023年11月底,非中心组团仍有部分河涌截污管网尚未动工,任务较重的东凤镇和三角镇不少河涌整治工程进度较慢。2023年第四季度劣Ⅴ类内河涌占比为37.5%,较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44.6%减少7.1个百分点,但水质不稳定,各季度波动较大。全市黑臭河涌仍较多,相对集中在个别镇街。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2023年年底前青岗涌、土瓜涌、白庙涌、沙边涌、三涌等5条河涌消除黑臭,截至目前仅三涌能稳定达到不黑不臭。全市暗涵大部分为合流纳污渠,内部流动性差,淤泥常年累积,水质较差,雨季排涝开启闸门时,大量污水排入附近水体。三角镇高平工业区附近有一段暗渠,水质黑臭,雨天会溢流,日常会根据液位将积存的污水抽排至福隆涌,影响河涌水质。一些内河涌存在不少直排口,晋合路涌跨南头、黄圃两镇,长期作为沿岸生活污水和工业尾水的纳污渠,黄圃镇某电器有限公司排入晋合路涌废水氨氮浓度高达158毫克/升,严重超标。火炬开发区濠头涌上游顺丰大街断头管整治未完成,利用临时导排措施应急收集污水。坦洲镇十四村新开河、十四村涌、十围涌等生活污水溢流问题未彻底解决。大涌镇安堂涌、安堂岚田中心涌等长期黑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5年年底

  整改进展:(一)截至2024年年底,南朗流域、文明围流域及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河涌截污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截至2025年3月,非中心组团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累计新建管网2242.53公里,完成主体工程的96.97%,河涌截污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截至2025年3月,全市累计完成127段暗涵清淤工作,累计完成133段暗涵摸排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落实河长制,相关镇街对影响河涌水质的直排口开展污染溯源、限期治理。

  (二)我市加强青岗涌、土瓜涌、白庙涌、沙边涌、三涌5条央督河涌流域范围的排水、排污监管,严控源头污染,加强污水管网日常管养维护,确保管网正常运行。

  (三)加快推进福隆涌流域治理,完善电镀污水处理厂收集片区污水管网建设,电镀污水处理厂收集片区已完成未达标水体工程污水管网建设1920米。2024年完成三角镇128家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四)南头镇已完成晋合路涌(包括晋合路、永辉路、诚信路)约1348米截污管网建设。黄圃镇已完成晋合路涌3150米截污管网建设,已对晋合路涌完成清淤工程,清淤量1315立方米。黄圃镇对某电器有限公司超标问题进行查处,目前废水检测结果达标,企业内部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并接入市政管网。

  (五)2024年底前,已完成顺峰大街污水断头管整治排查,修复污水主管并通水;完成十四村新开河、十四村涌、十围涌截污工程,完成3条河涌流域内3个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农村污水治理和15个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对安堂涌、安堂岚田中心涌治理工程进行查漏补缺,既有旧管渗漏点位进行修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重点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城市面源污染整治、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等措施。

  (六)2024年—2025年3月,全市已完成646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2023个重点城市面源整治。截至2025年2月底,全市222个行政村中213个达到完成治理,农污治理率提升至95.94%。2023年至2025年3月底累计完成5142家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全市2024年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已完工项目面积达60699亩。

  五、石岐河污染仍未有效控制。石岐河水质从2016年Ⅳ类逐年恶化至2021年劣Ⅴ类,2022年以来有所好转,水质为Ⅴ类,但仍未达到Ⅳ类目标。白沙湾断面、张溪口断面氨氮浓度长期超标,板芙大桥断面2023年1—9月水质虽达Ⅳ类目标,但仍不稳定,有3个月水质出现超标,其中4月水质降至劣Ⅴ类。石岐河部分一级支流水质为劣Ⅴ类。流域内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仍存在缺口,石岐河干流中山市中嘉污水处理厂、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厂2022年合计扩建30万吨/天,实现处理能力翻倍,但每逢大雨天气时仍需超负荷运行。流域内截污不彻底,石岐河城区段居民区和工业企业(园区)密集,存在一些雨污混合排放口,非城区段分布大量农田、鱼塘,面源污染严重。火炬开发区上顷九涌污水管道存在渗漏、溢流现象,水质黑臭。南区寮后兴寮二街一带直排口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200毫克/升。个别企业违法排污,石岐街道某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雨水管网,厂区雨水管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浓度较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5年年底

  整改进展:(一)2025年2月板芙大桥断面平均水质为III类,张溪口断面水质为III类;2025年1月白沙湾断面水质为IV类(我市2025年起白沙湾断面调整监测频率为每季度监测),水质逐渐好转。2024-2025年3月底已完成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检测479.03公里(完成率479%)、修复病害管网78.86公里(完成率262%)。

  (二)截至2024年年底,全市累计完成鱼塘尾水治理面积12.1万亩,完成省下达的中山市养殖鱼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全市已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1.16万亩,回收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实现100%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三)加快石岐街道源头治理管网改造建设,A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累计新建雨污埋管55km,雨水立管43公里,目前均已完成竣工验收。B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已基本完工,暗涵清淤已全面完成(总共19段),累计清淤5.3万m³。依法立案查处石岐街道某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问题,开展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四)已完成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挤外水专项排查,已完成火炬西片区河涌试运维及上顷九涌沿岸村户化粪池改造工作,解决上顷九涌等西片区晴天污水管网高水位溢流问题。加强排水单元排水许可监管工作,每年定期检查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效果。

  (五)开展寮后兴寮二街周边雨污管网分流工程,对周边厂企错混接管网进行排查和改造,已全部完成10家厂企排水许可核发工作。寮后兴寮二街管网已完成整改,累计清淤检测长度2062.19米,开挖修复569.83米,非开挖修复554.29米。

  (六)开展“六污同治”河涌排水排污检查、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检查、农村黑臭水体工业企业排污排水联合执法、户外餐饮排水检查等专项行动,严格排污排水监管执法,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管控,切实强化排水、排污后监管,加大涉排水、排污许可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城市面源、排水户等排水行为监督管理,《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待省人大审核批复后颁布施行。

  六、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偏低。各治水工程推进不同步,一些新建管网未能及时连通,原有管网部分破损、错位,甚至出现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导致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近三年来,全市22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量无明显提升,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却从138毫克/升逐年下降至128毫克/升,生化需氧量浓度均低于100毫克/升,未充分发挥治污减排效益。部分镇街和区域管网缺口大,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支次管网欠账多,全市污水管网缺口为965公里,其中东凤镇污水管网缺口达131公里。2020年以来新建污水管网3100公里,未通水1640公里,占比52.9%。其中,黄圃镇、南头镇新建污水管网通水率仅分别为22.6%、33.2%。大部分镇街污水收集率较低。2023年1—9月中山市生活污水收集率为51.5%,15个镇街污水收集率不足50%,其中大涌镇、沙溪镇、港口镇、板芙镇均不足30%,大量生活污水未有效收集。部分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工程推进滞后,《中山市污水处理厂扩容计划方案(2021—2025)》明确2023年7月底前完成19座污水处理厂扩容,目前仅完成7座,阜沙污水处理厂(二期)主体结构施工进度仅达到30%,黄圃大雁围污水处理厂刚开始基础施工,东凤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仍处于前期阶段。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5年年底

  整改进展:(一)南朗流域、文明围流域及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河涌截污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截至2025年3月,非中心组团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累计新建管网2242.53公里,完成主体工程的96.97%,河涌截污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二)2024至2025年3月,全市累计新建污水管网约2866公里,2020年以来建设的3100公里污水管网已全部通水,其中黄圃镇通水率100%,南头镇通水率100%。

  (三)三乡、坦洲、三角、板芙、东升、神湾、民众、阜沙、黄圃、横栏等10座新(扩)建污水厂处理厂已实现通水,并进入试运营,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21.5万吨/日。

  (四)大涌镇正在开展10个村(社区)农污治理工程,已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支管网建设155.7公里,接入户数总计7766户,平均雨污分流率已达到71%;已完成16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并通水;大涌镇87个老旧工业厂企完成工厂雨污分流改造并通过排水隐蔽验收,已新建20公里污水管网。

  (五)沙溪镇已完成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并投入运行,接户率达80%以上,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成总进度为99%,接户率70%。已完成47个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150家厂企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六)港口镇已完成5个社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累计完成农污管道敷设83km、农污工程范围内完成约6500户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累计完成35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69个工业厂企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新增14家整改提升任务已全部完成,累计完成83家工业厂企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南村、下南村累计新建污水管网64.86公里,港口镇2024年平均生活污水收集率已提升至44%。

  (七)板芙镇累计完成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新建截污管网123公里,累计完成10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0个小区和120个工业厂企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2个重点城市面源点排水整治,2025年1—2月生活污水收集率达47.26%。

  七、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削减成效不明显。2023年春夏两季监测数据显示,中山市近岸海域考核点位无机氮平均浓度为1.92毫克/升,距离到2023年无机氮浓度小于1.5毫克/升目标有一定差距,全市3条国控入海河流总氮浓度仍未进入下降通道。前山河中山市段长期治理效果欠佳,流域内三乡镇、坦洲镇总氮排放量逐年上升,排放的总氮通量占前山河总氮入河通量59.2%,南沙湾断面总氮浓度较2020年仍有上升。列入上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东灌河既定整改措施虽已完成,但水质仍为劣V类,新一轮整治工程已纳入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项目,目前尚未完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5年年底

  整改进展:(一)每月对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进行监测,落实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项任务,及时通报入海河流总氮浓度状况,研判近岸海域环境形势。2025年2月,无机氮浓度为1.72mg/L。

  (二)截至2024年12月,东灌渠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截污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流域内7个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已全部完成。东灌渠已建设管网10.1公里,完成率99.94%。东灌渠周边共14家工厂企业,已完成雨污分流整改并取得排水许可证。

  (三)三乡、坦洲2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扩容规模各为6万吨/日。

  (四)南朗流域、大岑围、大雁围、三乡围、横石围马新围流域、民三联围、前山河流域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截污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五)截至2025年2月底,三乡镇累计完成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146.4公里新建管网,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累计完成140个,工业厂企雨污分流累计完成373家,涉水城市面源污染整治累计完成170家,鱼塘尾水治理项目累计2800亩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坦洲镇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已建设管网184.71km,农村生活污水工程共13个村居已基本完成,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完成91个小区,工厂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88个,涉水城市面源已完成295家重点城市面源点的排水整治,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已完成16887.93亩。

  (六)加强近岸海域养殖池塘尾水治理监管,加强对翠亨新区(南朗街道)近岸海域入海河流流域连片养殖鱼塘尾水排口监测,督促养殖户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八、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较大。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结构不均衡,尤其是印染污泥处置对外依赖程度高,缺乏有效监管手段,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现象频发。全市无印染污泥利用处置项目,印染污泥主要依靠外运处理,据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申报数据显示,2022年合计申报委外转移处置印染污泥6.79万吨,登记接收主体达30多个。据初步调查,90%印染污泥接收单位为不具备污泥实际利用处置能力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回收站或个人,申报转移量与接收地确认的污泥实际接收量有较大出入,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大量污泥转移去向不明。2021年以来,查处的案件中多家企业的印染污泥被转移至周边地市进行非法倾倒或填埋,环境危害大。此外,全市过半工业危险废物需转移至外地利用处置,6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单位中仅4家发挥收集作用,存在监管风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4年年底

  整改进展:(一)引导污泥本地化处理,2024年1—12月,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协同处理印染污泥3.69万吨;2025年1-3月,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协同处理印染污泥1.31万吨。根据市固废平台数据统计情况,印染洗水污泥本地化处置占比约43%。

  (二)2024年5月至12月,市固废平台共有工业污泥电子联单3400多单。已将接收单位的信息告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核实,实现监管跨区联动。

  (三)我市通过抽查电子台账、电子转移联单,发现线索22个,经排查,暂未发现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一般工业污泥产生单位进行指导,2024年对全市48家污泥重点单位开展现场帮扶工作,指导企业完善工业污泥管理。

  九、生活污泥监管不到位。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年产生污泥超14万吨,统一由某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负责收运,除30%委外处置,剩余的污泥主要采用厌氧消化工艺进行预处理后,当作“介质土”,交由相关园艺公司分销至各花卉园林基地,主要用于园林绿化中盆栽种植。抽查发现,当地一些园林基地接纳量不大,“介质土”利用率不高。全市生活污泥完成集中收集、预处理等前端环节,末端安全处置问题尚未全面解决。坦洲镇某肉联厂废水处理站污泥压滤机长期闲置,现场无法提供污泥外运记录,产生的污泥也不知去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5年年底

  整改进展:(一)加强对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的日常监管,落实介质土处置台账管理,加大对介质土接收单位使用情况的抽查力度,每个点每个月抽查2次。

  (二)集中干化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备案、招标、施工前期准备等工作,正在协调施工许可证办理。2024年1—12月,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市政污泥2.06万吨;2025年1-3月,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市政污泥0.66万吨。

  (三)坦洲镇某肉联厂已完善废水污泥压榨台账和污泥出入库台账,做到污泥压榨储存及污泥出入库工作全闭环,并落实污泥贮存场规范化建设。严格审查第三方资质,并签订污泥处置合同,确保合法合规处理。截至2025年3月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十、大气质量达标基础不牢固。中山市2020—2022年AQI达标率逐年下降,其中2022年AQI达标率83.6%,未达到89%的目标。2023年1—10月,全市AQI达标率为88.8%,累计超标34天,均为臭氧污染导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8,同比下降9.5%,2023年以来全市23个镇街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完成年度考核压力不断增大。VOCs和NOX作为臭氧污染的两种主要前体物,排放强度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其中全市工业VOCs全年排放量超5万吨。VOCs低效设施改造进度缓慢。全市涉VOCs重点企业469家,2023年要完成132家企业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目前仅57家完成。部分企业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小榄镇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多个进气管道出现破损,活性炭箱挡板不严,漏气严重;小榄镇某制品有限公司风机功率不足,集气罩无法形成有效负压,设施形同虚设;一些企业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泄漏排放突出。“散乱污”治理与监管难度大,2023年1—9月排查又新发现“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386个,此类企业多涉VOCs排放,废气治理水平差甚至直排。机动车排放污染贡献率不容忽视,2021年以来,全市共抽查柴油货车1925辆,尾气检测不达标214辆,超标率达11.1%。生物质锅炉燃料监管不到位。现有生物质锅炉违规使用燃料及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多家企业生物质锅炉仍违规使用废建筑模板等燃料,8月份对大涌镇的11家企业燃生物质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结果均超标。施工工地扬尘防治不到位。一些楼盘、道路施工场所喷淋设施未开启,“6个100%”要求普遍执行不到位,坦洲镇前进二路、同旺街道路扬尘滚滚,翠亨新区清洁能源产业园项目正在进行土地整备及边坡整治,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场区扬尘较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4年年底

  整改进展:(一)已根据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出台中山市方案。2024年中山市AQI达标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有所改善,其中AQI达标率为91.8%(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已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3。

  (二)检查全市生物质锅炉燃料使用、治理设施运行情况215台次,存在燃料使用问题的锅炉已落实整改。持续开展低效VOCs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完成87家企业排查整治,提高废气治理效率,并对企业非浓度监控、废气收集等开展检查,督促存在问题企业限时整改。运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加强黑烟车监控,2024年我市柴油车遥感监测覆盖率为77.61%。完成67家柴油车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其中遥感监测超标率10%以上的重点用车大户共2家),共计抽查柴油车802辆次。

  (三)已依法查处小榄镇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某制品有限公司VOCs治理设备不正常运行的问题,目前相关企业已落实整改。

  (四)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的监管,对生物质锅炉燃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进行依法查处,依法查处大涌镇洗水企业生物质锅炉废气超标问题。2024年1—12月,全市共排查发现“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204个,完成整治204个。依法查处若干企业生物质锅炉违规使用燃料问题。

  (五)每季度针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检查,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加强检查执法开展7次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大检查,对扬尘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翠亨新区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压实在建工地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坦洲镇对坦洲大道开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路段围蔽、定期使用雾炮机降尘、每天对同旺街道路洒水降尘2次。

  (六)市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强气象部门、监测站会商研判,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每日通报全市及各镇街空气质量情况,及时预报污染天气和启动应对措施。2024年全市共出动5.9万人次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工业源、移动源和面源监督管理。

  十一、产业绿色转型面临新挑战。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控制难度较大。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情况未能达到时序进度,其中石岐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五桂山街道、大涌镇能耗强度不降反升。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非化石能源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新旧动能转换不畅。传统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近七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尚未挑起大梁,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和珠三角周边城市。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普遍不高。部分企业清洁生产内生动力不强,单位产品能耗、水耗偏高。抽查全市25家牛仔服装洗水行业企业发现,其中16家单位衣物取水量、14家单位衣物综合能耗超过《洗染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Ⅲ级基准值。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5年年底

  整改进展:(一)完成工业领域、城乡建筑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农业农村领域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稳妥有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出台《中山市推进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印发实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中山市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二)严格新上项目节能审查把关,依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展评审,确保项目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满足相关规定。每季度通报各镇街能耗情况、预警能耗双控任务进展,视情况统筹运用提醒、督促、约谈等措施,督促镇街落实节能目标任务。

  (三)截至2025年3月,全市共有光伏项目7831项,累计装机容量141.23万千瓦。2025年1—3月,累计发电量3.14亿度,新增装机15.84万千瓦。

  (四)开展节能减碳工作宣传,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镇街、机构、行业协会开展“双碳”宣传,营造社会崇尚节能绿色低碳环保的氛围。

  (五)各重点节能攻坚镇街加强政府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有关法规,严控高耗能企业增长,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通过走访、约谈、函告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节能工作。

  (六)印发《中山市牛仔纺织服装洗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细化工作指引》,细化牛仔纺织服装洗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和程序,对全市牛仔纺织服装洗染企业开展全面摸查梳理。印发《中山市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修订)》,对通过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给予奖励,2024年完成9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十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截至2023年10月底,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72%,与本市制定的2023年达到80%以上的目标有一定差距。部分设施运行效果不佳,坦洲镇沙心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呈空转状态,三角镇沙栏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管网破坏、污水直接外排,民众街道沙仔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几乎闲置。一些农村生活污水支管建设与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不同步,涉港口镇群乐社区苏王份涌河段等多段接驳未建成,沿线农村已建管网无法及时连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一)截至2025年3月,中山市222个行政村中213个达到完成治理“三基本”标准,全市治理率达到95.94%。目前全市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22座,正常运行率100%。

  (二)中心组团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苏王份涌段已于2024年年底完工并通水。

  (三)截至2025年3月,民众街道沙仔二围涌片区农污项目管道建设已基本完工,具备通水条件;正在办理取消沙仔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手续。三角镇已修复沙栏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破损管网,加强分散式污水设施运维管理及管网巡查力度。坦洲镇通过排水户排水改造、完善污水管网等措施提升生活污水收集效果,加强对沙心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

  十三、农村养殖尾水治理率较低。中山市水产养殖总面积高达30万亩,中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居多,专业化不高、设施简陋、饲养粗放,广泛分布江河及支流,清塘或换水时排放大量未经处理鱼塘尾水,污染物总量及浓度远超周边河涌纳污能力。根据《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中山市2023年9月底前完成6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任务,目前仅完成3.6万亩,进度明显滞后。部分镇街治理项目推进较为缓慢,坦洲镇、民众街道、小榄镇2023年治理项目进度均不到25%,黄圃镇、横栏镇、大涌镇、西区2023年治理项目仍停留在招标阶段或刚进场施工。大涌镇申报已完成的鱼塘尾水治理项目部分上报数据失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4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一)制定2024年全市6万亩养殖池塘尾水治理任务的责任清单,明确各镇街治理任务面积。每月对各镇街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进展缓慢镇街进行督办,全市2024年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已完工60699亩。

  (二)大涌镇已完成辖区内洗水企业曾违规使用鱼塘的整治,开展相关鱼塘的检测,严格落实水产养殖的相关要求。

  (三)对全市已完工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管护使用情况及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持续推进整治,确保镇街项目数据申报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一致。

  十四、建筑垃圾等乱堆乱弃问题突出。中山市未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仅20万吨/年,距离《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年底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300万吨/年的目标有较大差距,远无法满足全市建筑垃圾处理需求,随地倾倒问题突出。东区街道某建筑有限公司、坦洲镇某沙场内倾倒堆放着大量建筑垃圾。近年来,全市共清理垃圾非法倾倒达4万多宗(处)。一些工业集聚区生活垃圾管理不到位,大涌镇南村涌旁生活垃圾转运站露天堆放大量生活垃圾,臭味熏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4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统筹布局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场所。编制《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3-2035)》,正按程序报批。目前,全市已核准许可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场所总处理能力约577万吨/年,满足全市建筑垃圾处理需求。

  (二)我市印发《中山市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方案》《中山市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山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中山市违法处理建筑垃圾案件查处指引》等相关管理文件,健全我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目前正在全市各工地应用推广。

  (三)已完成坦洲镇某建筑有限公司、东区街道某沙场内倾倒堆放着大量建筑垃圾问题的整改。推进大涌镇南村涌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实现压缩箱直运生活垃圾。加强《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宣贯,加强工业集聚区生活垃圾管理,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及减量监督管理,做好从排放、运输、消纳等各环节核准(许可)审批指导工作。加强市镇联合执法监管,开展违法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

  十五、全市森林覆盖率偏低,质量总体不高。2022年中山市森林覆盖率为23.14%,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8.79%)。全市林地面积42.8万亩,分布极不均衡,集中分布在火炬开发区、五桂山街道等11个镇街,占全市林地总面积99.23%,黄圃镇、石岐街道等4个镇街有零星林地分布,南头镇、东凤镇等8个镇街均无林业用地分布。城市建成区绿化总量偏低,增长速度远跟不上建成区面积及常住人口规模增长速度。2022年中山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5.05平方米,处于较低水平。中山市至督察进驻时尚未制定绿线专项规划,沿河两侧绿线控制不够严格,导致城市带状绿地、城乡结合部、重要交通节点等不能形成有效的绿地空间对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4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一)全市完成镇村绿化乔木种植超32万株,超额完成2024年镇村绿化种植计划。持续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强现有森林的林相、林分改造提升。已完成林分优化10423亩、封山育林2900亩,完成新造林抚育14855亩、中幼林抚育5964亩。

  (二)石岐街道种植苗木数超12万株,其中4cm以上乔木1595株,绿化面积超5.5万平方米。黄圃镇村绿化已种植绿化乔木、大灌木超1.4万株,打造“四小园”102个。东凤镇共种植苗木14747株,绿化美化面积7.5公顷。打造“四小园”61个,新增乔木4325株,苗木种植面积约72000平方米。

  (三)严格落实《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城市绿线,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内公园绿地面积总量不低于《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落实绿化用地界线并依据《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版)》落实各类用地的绿地率。

  (四)加强中心城区市属管养绿化提升工作,对现有绿地开展见缝插绿、缺绿补绿工作,2024年至2025年2月,中心城区管养范围内补种乔灌木超6000株;补种片植灌木面积超10.8万平方米,补种草皮面积超7万平方米。对城区主次干道开展行道树施肥、修剪、防病虫害和加固支撑等强化养护。

  (五)加强绿美中山生态建设力度,深入推进镇村绿化,不断植绿增绿,严格打击毁林毁草,确保完成全市森林质量及森林总量双增长目标。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擅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及古树名木、违规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等破坏园林绿化等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

  十六、自然生态保护管理不到位。《广东中山黄圃省级地质公园规划(2016—2030)》要求“对在公园边界范围内的企业实施分期搬迁”,有关部门未落实该规划要求,而是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将相关区域调出地质公园范围,原地质公园范围内工业企业比规划时数量有所增加,生产活动及污染排放不利于地质公园保护。中山市五桂山街道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出现新增养殖鱼塘及建筑材料堆放场。兰溪下游沙头涌一带虽建有管网,但沿岸的不少海鲜餐厅污水直排,影响附近海域水质及崖口红树林湿地内红树林生长。矿山生态修复推进不力。2021—2023年,全市28个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面积总任务约131.42公顷,截至2023年9月仅完成修复面积14.41公顷,不到11%。其中,某石场自2021年启动生态修复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需修复工程量的18.74%。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一)持续对其余32家环评手续豁免或环保手续齐全的企业加强监管,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杜绝公园周边新增工业厂房。

(二)已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养殖鱼塘及建筑材料堆放场情况进行核查,依法依规查处存在问题。经核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出现的新增养殖鱼塘是2019年之前已存在的现状鱼塘,已对建材材料堆放场开展立案调查,并督促当事人尽快搬迁现场堆放物。

(三)加快完成翠亨片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涉及G228国道的约2.2公里压力管建设,加强崖口食街餐饮单位的排污监管,由各餐饮店委托运输单位将产生的生活污水运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2024年已开展15次红树林专项巡查,2025年已开展2次红树林专项巡查,暂未发现存在问题。已对全市湿地卫星影像变化图斑全面开展核查处置,已全部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9月完成省级现场核查。

(四)我市已修复历史遗留矿山面积273.28公顷,完成率达81.89%。某石场生态修复试点项目(二期)已完成竣工验收。

(五)加强动态巡查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要求,对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实行占用管控,暂未发生不符合占用自然保护地条件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