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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中山市大力提振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2025〕17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30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2025年中山市大力提振消费若干措施》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2025年中山市大力提振消费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大力提振消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丰富消费供给、优化消费服务、扩大消费领域,以消费提振畅通经济循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用好以旧换新,释放消费活力。着力构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全民受益”的焕新生态,推动汽车、家电、家装、数码产品等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加力扩围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倍投入资金,扩大参与产品范围。利用活动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推动一批本地制造业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扩大销售。扩大宣传力度,实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企业数量较上年翻倍。进一步提高资金核销率、拨付率,确保政策红利100%转化为惠民实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打好优惠组合拳,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汽车消费提振专项行动,通过财政补贴、促销活动等短期政策工具,多维激发汽车市场活力,释放内需潜力。对消费者直购新车给予补贴优惠。围绕重点节假日开展多形式的汽车促消费活动,支持举办“车展”“新能源汽车节”等线下购车活动,鼓励打造主题化、场景化、数字化等沉浸式购车体验,配套支持重点镇街举办汽车专题促消费活动。着力引入更多汽车品牌落地中山,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购车选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镇街)

  三、升级消费供给,提升消费氛围。联合镇街、商协会、金融机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等单位开展时节性促消费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投放个人消费贷款、发放金融消费券,培育一批市民消费新载体。举办“城市消费嘉年华”,做旺“中山乐购”城市IP。配套实施“两个一百”促消费行动计划:全年联动超过100家重点企业,镇街、商圈和金融机构开展促消费活动超过100场,根据活动举办成效,择优给予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商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合力,构建“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的消费促进格局,推动本地消费向湾区消费升级,着力打造珠江西岸消费新高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各镇街)

  四、擦亮金字招牌,升级美食消费。擦亮中山美食名片,开展中山市餐饮名店评选工作,推广推介一批餐饮名店,年内联动各镇街举办20场以上“美食文化活动”,组织100个以上美食旅游团参与,推动100家以上餐饮企业达限纳统。培育中山美食集聚区,打造“知味中山”IP,进一步扩大中山美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将美食经济打造为中山商贸服务业的特色增长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镇街)

  五、精准培育扶持,做强商贸消费。通过“梯度培育+精准扶持”双轮驱动,持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做强”的成长培育工作,着力培育多层次市场主体,增强商贸服务业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对在本年度实现增长的商贸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建立“小升规商贸企业预备库”,对首次达限纳统的批零住餐市场经营主体且连续2年留库的,以及外地连锁法人企业在我市的分支机构转为独立法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积极推进配餐企业和工商企业对接合作。年内推动新增400家以上企业达限纳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六、营造良好电商生态,培育消费新业态。支持企业拓宽电商销售新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直播基地及直播电商企业的相关费用给予支持。鼓励建设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商园区,对符合条件的电商园区运营企业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进驻企业办公租金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壮大电商主体,扩大网络消费。大力招引电商企业,对新招引的电商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企业采用销售新业态,推动制造业、服务业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或电商结算主体开展网络销售,提升电商运营能力。对以“零售业”口径新纳入限上社消零统计且年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国内网络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分档支持。对于已纳入限上社消零统计的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盘活城乡资源,壮大文旅消费。承办全省乡村旅游消费季启动仪式,鼓励各镇街围绕重点节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联动文旅企业、金融机构、电商平台等开展文旅促消费主题活动。升级夜间文旅消费阵地。提升文旅消费体验,支持新质生产力提档文旅消费,推动景区游乐观光设施设备迭代升级。丰富乡村旅游业态,支持壮大乡村生态休闲消费领域。优化乡村旅游住宿业态,支持乡村酒店、民宿提质升级。扩大旅游产品供给,优化审批流程。繁荣演出市场,鼓励演出经营单位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或音乐节活动,鼓励演出举办单位通过降低票价等形式吸引观众,做大演出规模。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消费潜力,开发高品质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九、创新体验场景,吸引境外消费。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与开放枢纽功能,依托深中通道、港珠澳大桥等通道网络,加密港澳与我市重点商圈、口岸枢纽的消费动线衔接,打造“1小时跨境消费圈”。创新构建“政策集成+场景创新+服务提质”的跨境消费促进体系,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机遇,建设一批退税商店,丰富中山港客运口岸商贸业态,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境外消费者“一站式”服务能级,为港澳以及境外旅客提供更加便捷、多样化、丰富的购物体验,推动港澳旅客“多次往返、深度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中山港海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农业银行中山分行)

  十、把握大湾区全运会机遇,做活文体消费。用好中山市体育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开展2025年“体育惠民乐动中山”体育促消费活动,以“体育+”有力拉动经济新增长。支持举办第十五届全运会、省中运会、粤港澳大湾区赛事等高水平体育赛事,进一步聚人气促消费,延长体育服务业产业链条,丰富产品供给,活跃中山市体育服务业市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十一、实行购房补贴,刺激住房消费。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出购房消费券活动。2025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缴纳契税后给予购房款一定比例的电子消费券补贴。指导房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促销活动,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二、优化服务环境,确保放心消费。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重点产品抽查和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诚信计量消费环境,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持续打击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持续培育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加强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开展湾区消费投诉转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另有文件的,按原文件规定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