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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中府函〔2025〕37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0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形势变化,中山市人民政府按程序调整《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庄严芯城项目F-21地块建设超高层建筑”事项从当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撤销。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